金山镇杨上村村规民约征求意见稿

    为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民风、乡风,促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建设,进一步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传承爱党爱国爱集体的优良传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倡导爱岗敬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共设施损坏的,要自觉照价赔偿。

三、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倡导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良的行为,培养良好的民风、村风。

四、遵循优良的祖训、家训,传承孝道,注重培养良好家风,共建文明和谐家庭,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父母对子女要尽到抚养和教育责任,子女对父母要尽到孝敬和赡养义务。

五、倡导邻里互助,和睦相处,扶贫助困,扶弱助残,走共同致富之路。

六、红白事由村红白理事会统一办理,喜事新办,丧事从简,提倡厚养薄葬,反对铺张浪费,树节俭新风。

七、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环境整洁卫生,垃圾投放不落地,在村公共场合自觉做到烟头不落地。(倡导戒烟)

八、对在村内乱扔垃圾的人员将采取监控抓拍并在村微信群里通报批评。

九、要爱护绿化带内的一草一木,不得在绿化带内种植蔬菜,不得在树木上拉绳晒衣服,严禁在村内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车辆,严禁在楼道内停放电动车、自行车和堆放杂物,消除火灾隐患,人人争做志愿保洁员、消防安全宣传员。

十、村内的庭院要按照村集体的规划要求建设和管理使用,不得在庭院内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活动,不得在庭院内养狗、猫等动物,不得在庭院内养鸡、鸭等禽类,不得在栏杆上悬挂物品,不得在庭院内搭设高于栏杆的蔬菜架等,保持庭院整洁美观。

十一、自觉遵守村集体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公共场合内生火烧水、做饭,不得在地头堰边点火烧荒,不得在室外按装电视接收器。

十二、积极参与村民志愿服务队。

十三、积极支持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活动维护本村治安环境和谐稳定,不组织、不参与、不支持任何邪教组织活动。

十四、积极支持、配合村工作人员开展的车辆管理,物业维修管理等工作,积极缴纳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

十五、适龄青年要依法履行应征义务兵义务和参加民兵组织义务。

十六、对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的村民,村委可暂停发放村民福利、提高水费等措施进行处理。

十七、本村规民约有村委会负责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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