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洗脑

小议洗脑

       曾经在微信上和旧识故友争论过一些大家熟悉的政治话题。最后他们总结说,老共比起美帝要差远了,看美帝洗脑经验多丰富,手段多专业,洗了的人都不知道自己被洗了。当他说出这番结论时,我发现我还真无法反驳。事后想了想,发觉这其实是一种第22条军规式的悖论。

       第22条军规大意如下:疯子可以免于飞行,但同时又规定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而如果本人一旦提出申请,便证明其并未变疯,因为“对自身安全表示关注,乃是头脑理性活动的结果。其结果就是你陷入无解的自证悖论。

       如果我想证明我没被洗脑,我必须证明我的思维和判断是客观公正独立的。如果我已经被洗脑了,我就不可能有客观公正独立的思想,所以我不可能自证自己没被洗脑。这就如同精神病患者不能自证自己没有精神病。那是否可以由一个客观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来帮助我们判断呢?我想可能是没有的。因为我们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去挑战第三方中的每一个个体,于是他们也陷入同样的悖论困境。毕竟思想观念不像自然科学,可以用客观的实验来验证。

       关于洗脑的争论已经太多,人们往往都是各执一词,彼此都认定对方被洗脑,被蒙蔽,带着有色眼镜式的偏执,从而无法看到事物的真相。用种简单武断的说法就是,当他人所坚信的理念和价值与自己不同时,就是被洗脑了。

       我想先举个简单的例子。记得小时候经常听到英雄事迹,小英雄为抢救国家财产奋勇救火,不幸牺牲。那时候觉得他们是高尚的,是值得敬佩的,每个人都应该如此。然而我在美国工作后的第一次培训,却给出截然相反的规则。发现火灾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避险,确认个人安全后再报警。有人会说奋不顾身救火的人被洗脑了,他们竟然相信集体的财产高于个体的生命,显然违背了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有人会说明明及时救火可以减少损失,却总只想自己的安全,是自私自利的典型表现,是一种道德缺失。如果每个人都这样的话,那么人类社会就会堕落成何种模样。那些只考虑自我利益的人,是被个人主义洗脑了。总之我相信一定会存在支持或反对观点,双方都会举出很多例证去证明这个如何那个怎样。的确,人类社会是复杂的混合体,几乎没有统一价值的观念。我无意去讨论价值本身,这是一个千古话题。我想千年后的人类看待现在的我们,就像我们看待在我们千年前的人类。千年前人类的社会的价值观念是和我们不同的,所以我们也要非常小心谨慎地看待我们当下的价值观念。也许这种态度会被斥责为历史虚无主义,的确每个时代每个社会都有各自普遍认可的观念,其形成一定有其缘由,也一定有其合理性。可是这不自动就意味着我们认为的理所当然一定是颠覆不灭的真理。当我们从不同的角度去试探,也许我们会看到不同的“理所当然”。

       假如说我被洗脑了,我所相信的是被灌输的,这不仅引发了我的联想,我的思想观念中究竟有多少是我自己的。细细数来好像没一样是我自己的,我的价值观,世界观,历史观,道德观,伦理观,政治观,美术观,等等都是从别处舶来的。来源也是各式各样的,父母,朋友,老师,同学,同事,书本,电影,小说,电视,可以说到处都是。即便是我个体的人生感悟,也要套用通行的语言,概念,意象,修辞去表达。如果说相信就是被洗脑,那么我的一生就是一个永不间断地被洗脑的过程。不仅被洗脑,我还去洗他人的脑。比如我的孩儿们,在教养他们的过程中,我会教导和影响他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美好"的。可以说我一直有意或无意地让他们接受我的价值观念,这难道不也是在洗他们的脑吗。如此说来,如果洗脑就是接受外来的观念,似乎没有任何不可,那我们为何要争执彼此是否被洗脑呢?

       那么到底何为洗脑?Brainwashing这一英文词最初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而且还是源于中文“洗脑”。中文对英文词汇的贡献并不多,想来还是颇有些黑色幽默的。其英文释义是coercive persuation,意味着说服(persuation)的过程是强制地胁迫地(coercive)。这一定义所强调的是:强制的胁迫的手段是洗脑的必要条件。同时注意这里并未丝毫涉及动机与结果,因为动机,手段和结果三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我们要格外小心界定区别这三者的外延,因为这是人们通常混淆的地方。如果我们认定洗脑的关键是手段,那我们该如何理解"强制胁迫"性的手段的呢。

     我想先讨论一下“强制”的本质是什么。我认为可以理解为是限制或剥夺个体自由选择的能力。用个通俗的说法,有这么一家餐馆,菜单上有许多菜式。可是这家餐馆的服务生告诉顾客吃啥由他来挑。或者餐单上就一道菜,顾客只能点这个。顾客说我不吃了。可服务生却说,进来就必须吃。或者告诉你,这里所有的餐馆都是一样的,去哪都一样,没得选。总之,顾客失去了自主选择的能力。当然肯定也有不少顾客选择“不选择”。究其原因,有的人可能是无法分辨菜式的味道,吃啥都一样;有的人可能是根本就不在乎吃啥,吃饱就可以;有的人可能是出于无奈,他们知道选与不选都一样,就这样吧,即所谓躺平。

       那么“强制”的形式是什么。我简单分为两类。一类是显性的客观的强制,另一类是隐性的主观的影响。显性的客观的强制有明文确定的规定,通过强制手段推行,并附带惩戒条件。比如学校明文规定只能讲授进化论,同时禁止传播神创论或智能论。无论你心底里的想法和偏好如何,你无法左右学校的选择,只可被“强制”接受。又比如我们从小接受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从原始社会到共产主义的历史观,等等政治经济历史理念,把它们当作唯一正确的真理来讲授,并且否定其他不同的学说和理念。其本质是给定的唯一的正确,你必须接受,不能做其它的选择。如果你不接受不认同的话,就会受到惩戒,而且这种惩戒大多也是显性的。比如麦卡锡时代,你说你相信社会主义;在大肃反时期,你支持托洛斯基;在古希腊城邦,你反对奴隶制;在欧洲中世纪,你宣扬多神论,那么你一定就受到迫害,迫使你认错改正。回顾历史,这类通过强力机构的强制案例比比皆是。 而隐性的主观的影响往往没有明文的规定,并且手段也比较柔和。比如有种说法是日韩的女性出门就得化妆,哪怕只是去扔垃圾。先不论这是否是谣言,其所揭示的就是看不见的强制。虽然并没有明文规定出门就得化妆,但她们从小在日常生活就耳闻目染,那是女性必须遵守的准则,日久下来她们就相信了这是必须的。当然你依旧可以我行我素,不遵从他们认定的规矩观念,那么人们很可能用异样的眼观看待你,排斥你。

      下面让我分析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案例来加以说明。传销团伙典型的封闭式“培训”,属于显性的强制。他们通过限制个体自由,反复用谎言欺骗鼓惑,只要你没信,就不放你走。而那些卖老年人保健品的则是隐性的影响。他们往往通过虚假的广告,讲座,宣传,并施以小恩小惠,来迷惑人们,让人们相信可能的好处。有的人会接受会相信,但从客观角度讲他们没有被强迫去买。那么禁言删帖是哪种呢?(此处的言和帖特指价值观念的表达)我认为这应属于显性的强制。因为这种方式是剥夺了获取人们获知其它选择的可能与途径,应和焚书属于同一类型。而公开传教和公共宣传,一般属于隐性的影响。在现代社会,显性的强制手段已经逐渐被更加精巧的隐形手段所代替。比如通过分析用户的好恶,针对性地对个体推介投放内容,以影响其的选择。或者通过海量的轰炸式方式混淆引导人们的判断。随着新技术新算法的迅猛发展,隐形影响在未来的作用可能会越来越大。但这里我们要小心界定强制和影响的区别。这里我用个不太严谨的说法,强制是必须相信,是单选的;影响是最好相信,那样你就得到什么。

       那么强制手段对不对呢?比如强制相信西方民主是终极模式,强制相信共产主义是历史必然,强制相信君君臣臣,强制相信上帝真主的存在,强制相信一夫多妻制,强制相信人生而平等,等等等等。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我们可以举出各式各样的正例和反例,而且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的利害好恶去做出评判。而在我看来,如果用功利主义的方式去探讨强制相信,那是非常不恰当的。如前所述,“洗脑”特指式手段和方式,与目的和结果无关。而用洗脑的目的和结果去判断其手段,其实是缘木求鱼。这里我想借用事实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关系做个类比,事实公正是结果,程序公正是手段。籍不公正的手段去获得结果的公正,其实就是一种不公正。或者可以这样问:为了达到一个正确的结果,我们是否可以采用任何手段。如果我们相信这是正确的做法,那么为了消除犯罪,我们就可以强制在每个人大脑里植入芯片,并实时监控。我相信这样是可以消除99.999%犯罪,可现在有多少人会接受这种手段呢。也许千年后,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正常模式,但很明显这种价值观念超出了现代人类社会的接受程度。总之我们不能从主观意愿和功利结果去简单粗暴地赞同强制手段,认为只要出于良好的动机与目的,或者只要结果是好的,那么任何手段都是合理的是可以接受的。回顾历史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类观念引起的灾难在人类历史上比比皆是。

      强制洗脑为何不对呢? 我认为问题的关键,要回归启蒙运动的一个核心观念,即自由意志。当谈到自由意志,我相信很多人会从常识出发,说人不能想干啥就干啥,有人的地方就要有规矩,要不就乱了。这话说得有道理吗?有。但这种说法混淆了思想(想什么)和行为(做什么)的关系。如果不厘清这两者的区别,那么因言获罪就是合理的,是可以被接受的。 自由意志是一个复杂的主题,并无一个为各方所认可的定义。我个人是这样看待的:洗脑是和自由意志相悖的。其一,自由意志下的选择是“自愿”的。比如你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说服我,用理想感情去打动,用名利财富去诱惑,施加各种影响。也许我被蒙蔽了,也许我不知道其它的理念,最终我相信了。只要你不是用显性的强制手段去胁迫我而让我相信,那么我的行为依旧可以说是自愿的。其二,自由意志下的选择是多选的。意思是说“我可以选择相信这个或者那个,我也可以选择不相信,或者不选择”。而洗脑本质上是指定而唯一的选择。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选择,那本质上就不是自由选择。其三,自由意志是个体尊严的体现。这既是他人对个体选择的尊重,也是个体对他人选择的尊重。同时还是个体对个体自我的尊重,即我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责。之所以我特地要说到个体对个体自我的尊重,是因为我们看到太多借用被洗脑而逃避责任和惩罚。强制或影响式的洗脑是无处不在的,我们身处在社会里,一定会或多或少地,自愿或者无奈地接受这些观念和信条。而我个人认为我们不仅对前者要尤其防备,更要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坠入后者的陷阱。要知道明辨是非是无比困难的,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终其一生可能也是做不到的。

       话说回来,那我到底有没有被洗脑?当我在选择所相信的价值观念的过程中,无疑是受到了各式各样的影响,但是并没有被一种力量用强制的手段胁迫我去相信什么。而且我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昨天赞同集体主义,今天偏好无政府主义,明天可能选择吃斋念佛,似乎这一系列选择的变化并没受到任何惩罚,全凭我个体自由意志下的判断取舍。当然我所选择的价值理念很可能是片面而偏执的,但这只能说明我个体的认知水平有局限。因为我深知这个世界有很多层面,我认知的只是我所能接触到的和我所能理解的。当然我相信我同学自己也同样认为自己是没有被洗脑,他们也是经过思考的,是自愿地选择相信的。我无意去纠结洗脑与否,即便我没被洗脑,也不就自动证明我是正确的。毕竟洗脑只是一种错误的手段,但并不是说其内容是错误的。

        简单讲我认为用洗脑去指责他人的观点和理念,其实是一种思维的懒惰。当不认同他人的观念和观点时,不是去思考彼此不同的原委,而是简单粗暴地套用洗脑这一标签,似乎这样就从根本上否定了他人的价值基础,从而让自己站到了至高点。我想这种做法既不能让自己显得高明,也不能证明自己正确。

       最后我再次引用王小波的?做一个能明辨是非的人?,他说, “ 我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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