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初读这首诗的模样,在记忆里已经模糊不清了,依稀是小学时光。那时候,不晓得什么是家乡,只会挖空心思地摸鱼捉虾,无忧无虑的快乐是因为无知。
等参加了工作,远离家乡两千多公里,家乡这个概念,突然浮现在脑海。看着火车窗外,风景快速的倒退远离。然而也仅仅于此,心中更多地是对于未来的激动和不安。那般躁动的感受,如同未来就在眼前,但却看不清是个什么样子,努力想要看个真切,但又害怕失望。
参加工作的新鲜很快过去,日子变得按部就班起来,似乎一眼就看到了十年后的自己。头一年里,父母突然打电话告诉我原来的乡下开始拆迁了。喜悦和开心,已经通过无线电波传达了过来。可惜,年底才能够休假回家,已经是不能和生活了十几年的老砖房亲自告别了。
印象里的红色砖头老屋,岁月感是村子里排名是靠前的。要是不拆迁的话,本是打算拆了重建栋二层小洋楼,老妈最心心念的就是这个了。
我们一家是大约在我三四岁的时候,才定居在这个小村庄。原来,一直都是渔船上的人家,随遇而安。头开始属于外乡人,属于村子里的边缘人家,不太受待见。随着居住时间增长,这样的情况自然地改善。这样的事情,幼小的我不太懂,只觉得村里欺负人。
等我年底休假回家,父母已经租住在县城的郊区。这样临时性的住处,狭窄局促,让我有种过客的感觉。
等第二次休假回家,去看望乡下的爷爷奶奶,顺便也蹭了一顿饭。酒足饭饱后,家里人提议去老屋那地方摸田螺,我也好奇拆迁后的样子,一道跟着过去。那天喝了不少酒,昏昏沉沉,只记得冬天的阳光晒在身上很是温暖。
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了过去,约二十分钟的路程很快。一路上,随处可见拆迁后的残垣断壁。一堆堆水泥石块,代表着一座座房屋。
等到了老屋的地方时,初看第一眼,不晓得是酒喝多了还是变化太大,一时之间我都没察觉这就是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老妈看我犯迷糊,就帮着回忆,你看那边是邻居家的房子,那条路是你经常走的。
只记得原来家的东边有个鱼塘,站起身来,四处寻觅,才发现那个记忆里的小鱼塘。鱼塘旁的那堆砖瓦碎块,怕就是承载了我十几年的老屋了。
一块一块红砖,破碎的泥土墙面,混杂在一起。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面目,一间偌大的砖房坐北朝南,分成了三间屋子。中间是堂屋,厨房位于后面一小截。东边屋子又分成父母的卧室和书房(不过是我写作业的地方,其实大部分时间我更乐意在堂屋里写作业),西边的则是分成我的卧室和仓库。
屋子里的水泥地,不是光滑的,而是粗糙的很。原因是当时水泥地刚弄好,但是被家里的猫踩坏了,重新返工导致失去了光滑。这一点,我也是悲哀了很久。屋后有个小院子,也是上大学后才修建。父亲布置了很多植物在里面,也有爬藤植物在墙角。夏天时候的傍晚,在小院里面吃饭很是惬意。有时,父亲请他的朋友,一起小酌几杯,高谈阔论,很是自在。
虽然老屋不见了,但是,十几年的记忆也不是那么容易磨灭的。
城市地发展速度很快,在外工作五六年的时间,每回家一次,总会发现县城里面有很大的变化。
除了感慨变化,对于家乡的思念更多是对过去地缅怀。正是因为每一次地变化,让我切身体会到时间的流逝。倘若一直在县城里生活,怕是会对这一切熟视无睹。
近乡情更怯,是因为时间,一个是过去的,一个是现在的。
再读《回乡偶书》,是时间赋予家乡更多的思念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