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萨拉之书 第一章 第一节 暴风王国

   黑暗之门十五年。

  第二次大战的阴云渐渐散去,和平与希望的曙光慢慢覆盖整个暴风王国。暴风城在两次大战中几乎成了一片废墟,当战火散去,暴风城上层开始筹备重建暴风城。在整个王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下,暴风城的重建终于快要完成。新城市在旧城区的规模上扩建了三倍,这个暴风王国的首都愈加雄伟壮观,整个王国在复兴的风气中欣欣向荣。

  闪金镇位于艾尔文森林的中部,是整片区域的交通枢纽。清晨太阳渐渐升起,淡淡的阳光穿过树叶空隙撒在土地上,使整片森林愈发明亮。空气格外清新,伴随着森林中的鸟叫声让人很舒畅。闪金镇附近的湖面波光粼粼,把刚刚升起的太阳倒影荡得细碎。

  布兰今年刚满16岁,住在闪金镇。他去年从暴风城初级法师学院毕业,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法师分为七个等级:法师学徒,初级法师,高级法师,魔导师,高级魔导师,大魔导师,大法师。经过选拔进入初级法师学院就算是法师学徒了,经过平均6年左右的学习便可以毕业,成为初级法师。只要能得到初级法师的认证,以后参军就会得到很大的优待。因为一般人很难掌握魔法,除了达拉然,联盟军队中法师的比例很少能超过3%。在部队作战中,魔法与圣光尤为珍贵,很多时候能左右整个战局。

  布兰在毕业后便参了军。初级法师学院的毕业生一般有三个去向:继续进修高级法师学院,参加法师部队,参加一般部队。高级法师学院的选拔更为严格,对于布兰这样没有背景也没有出色得冒泡的初级法师,高级法师学院只能是一个奢望。法师部队的选拔对于初级法师也并不友好,暴风城的法师部队更偏向于高级法师学院的毕业生,暮色法师部队据说是暮色公爵的私军,每年会招募几名法师长期培养,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招募活动取消了。一般部队倒是很愿意接收法师,对于初级法师也很热情,但是布兰一想到要离开魔法的氛围,便总有些不舍。

  小布兰还是选择了一般部队,总归是参军,比待业还是好很多。参军后便被分配到了闪金镇。这里的长官叫杜汉,一个有些土气但是负责任的中年人。

  布兰所在的闪金镇特勤第三小队今天很早就起床,负责为王室宴会送去狮王之傲旅店酿造的麦芽酒。前些天,蒂芬·乌瑞恩王后诞下一子,取名安度因,用以纪念曾经的联盟统帅安度因·洛萨。国王为了庆祝王子的降生,决定全城庆祝3天。王室的庆祝宴会明晚在暴风要塞举行,最近几天他们一直在向那里运送麦芽酒,狮王之傲酒店的啤酒很有名,稍有饮酒习惯的人都会很喜欢这里产的酒。

  第三小队的10个人骑上马整装待发,战马披着蓝色纹章的马罩,前侧有金属板甲的防护。士兵则穿着暴风城士兵统一的银色铠甲。铠甲分为两层,内层是锁甲,由细小的铁环相套而成,可以防护一般武器的攻击,外层在不活动部位则会有板甲防护,板甲金色的边缘勾勒出轮廓,显得更加威武。头盔的正面T型空口露出眼睛和鼻子,腰间2寸宽的金属腰带前方刻着暴风城雄狮的图案。

  队长凯撒在最前面,并没有佩戴头盔。从树叶空隙溜过的零星阳光散落在他金色的头发上,显得格外耀眼,比阳光更耀眼的是他英俊的面庞,配上骑士的铠甲,让每一个见过他的女孩多少都有点心动。凯撒虽然不到30岁,却已经是一名十几年的老兵了,这些年他完成了无数任务,也迷倒了不少女孩,这里面就包括斯嘉丽。

  斯嘉丽是小队的副队长,凭借着姣好的面容,虽然已经奔三很多年,却仍然让人觉得像是16岁的少女,大概是16岁零一百多个月吧。斯嘉丽一直没有嫁人,暴风城的女孩一般在20岁前都会嫁人,但她只有16岁多一点,似乎并不担心。与对结婚毫无兴趣而言,斯嘉丽倒是很喜欢调戏布兰。

  布兰和斯嘉丽一样看着年龄很小,瘦弱的身材和白皙的皮肤让他看起来像个女孩,但这么卡哇伊怎么会是女孩呢。只是斯嘉丽并不管这点,她既很关心布兰,又很喜欢逗他。布兰总是很无奈,他有时很想对斯嘉丽发火,但是他是一个脱离了低级交流方式的人,况且队友间的事,怎么能叫调戏呢?

  牧师南丁格尔是小队唯一的治疗人员,对于一个只有10人的小队,这已经很奢侈了。南丁格尔毕业于北郡修道院,作为高级牧师的她本来很受米兰侯爵的赏识,但她并没有留在北郡修道院,世界那么大,她想去看看,于是便来了一百多公里外的闪金镇。米兰侯爵说北郡随时欢迎她。小队成员里还有战士圣诞、瑞恩和乔。

  他们很快便出发了,每两人保护一辆运酒的马车。今天杜汉也和他们一起去暴风城,他除了受邀参加王室的宴会外,还要去见一个人。

  小队沿着前往暴风城的官道行进着,路上的行人比往常多不少,偶尔能碰见沿路巡逻的骑士。往来的商贩可以看出这次庆祝活动的盛大。

  “听说这次联盟各国都会来祝贺呢。”瑞恩说道,军人对于国家的强盛往往有着更强的自豪感。

  “据说阿尔萨斯王子送了一把秘银打造的宝剑,价格能买的下一个镇子。”乔也赞同道。

  “能买下一个镇子,一把剑就会这么值钱吗?”斯嘉丽有点诧异。

  “当然不是了,”凯撒开口说道,“一把秘银剑可比一个镇子贵多了。如果再加上高阶圣光的祝福,那几乎就是无价之宝。”

  “这么值钱的东西送给小孩玩是不是太可惜了。”斯嘉丽说道,语气有点酸酸的。

  “那可是王子,暴风城未来的王,以后整个王国都是他的。”布兰听了有些不舒服,便纠正道。

  “是哟,我们的小布兰懂得可真多呢。”斯嘉丽调侃地说道。

  布兰没有理会她的调侃,没有接话。

  “阿尔萨斯是洛丹伦的王子,又是瓦里安国王从小的朋友,出手自然不凡。”凯撒说道。十年前国王与洛萨爵士流亡洛丹伦,泰瑞纳斯国王热情地接待了他们,阿尔萨斯也和瓦里安成为挚友。现在暴风城日渐复兴,无论出于哪种原因,阿尔萨斯都会尽力维护好两人的关系。

  乔听了直点头,斯嘉丽却并不在意,她还在想着那把值一个镇子的秘银宝剑。

  “南丁格尔小姐姐不是会圣光祝福吗?有了圣光的祝福,我们的武器岂不是都可以价格暴涨。”圣诞为自己的机智得意洋洋,眼睛里都快冒出金色的火花。

  “一般的圣光祝福持续不了多久的,”南丁格尔无奈地说道,“只有把高阶圣光长时间注入武器才管用,而那样的辛劳完全对得起武器的价格。”

  “圣诞,你都忘了,我们的武器前天早上还受过祝福呢,但等到晚上你那价值连城的宝剑就又变成一块破铁了。”乔嘲笑着说道。

  “要你提醒,死胖子。”圣诞有些尴尬,便拿乔开涮。乔有些矮胖,而圣诞瘦高,这俩活宝在一起总免不了互嘲。

  杜汉骑马走在队伍中间的位置,听到乔的话眉头皱了皱。近些天闪金镇附近湖里的鱼人愈发猖獗,有时甚至袭击镇民和路人,前天闪金镇驻军前往围剿鱼人,没想到不仅没有抓到一个鱼人,船还被凿沉了两艘,两队士兵虽然都游回来了,特勤第二小队还是伤了4名士兵。杜汉从来没有打过这么窝囊的仗。然而鱼人在水中极为强悍,杜汉到现在也没有什么办法。

  “南丁格尔小姐姐,你这么厉害,为什么不留在北郡修道院呢?”乔说道,在他眼里,圣光和魔法部门要比一般部队好的多,如果不是缺乏天赋,他早就去学习圣光或魔法了。

  “闪金镇也很好呀,和你们在在一起挺开心的!”南丁格尔说的是真心话,她很喜欢经常出任务,不用一天到晚都呆在修道院的房间里。

  “大家在一起多好。胖子,你是不是缺心眼,小姐姐如果走了你来给全队治疗呀?”圣诞听到乔的话气就不打一处来。

  “哎,我哪会治疗呀,唯一会的只是治愈少女的内心。”乔眯着双眼看向圣诞,骑马慢慢向他靠近。

  圣诞看着乔油腻的身材和笑容,不禁打了个冷颤,于是做了个扇的动作,说:“滚!”

  乔没有理会圣诞的反对,拉住圣诞,然后两个人扭打在一起。

  到了半晌午,太阳渐渐升高,森林里也慢慢热了起来。凯撒的额头渗出汗珠,闪耀的金发虽然光彩夺目,却让人觉得更热。斯嘉丽把红色的头发梳到后面扎成马尾,然后解开了铠甲领口的绳带。布兰看着斯嘉丽的动作,两颊泛起红色,布兰的皮肤很白,脸红显得愈发明显。斯嘉丽似乎没有注意到布兰的反应,把领口衣服又拉了下。

  布兰也有些热,于是召唤冰魔法笼罩在周围,右侧的冰气突然波动了下,布兰缓过神来,稳住魔法,然后把视线移向前方。

  近几天,人们纷纷拥进暴风城,城里的商业也愈发繁荣。商业区的店铺里几乎挤满了人,而镶金玫瑰旅馆的房间一个月前就被预订一空。

  所罗门公爵上周便收到了王室的宴会邀请函,安排好政务后,四天前从滨水的湖畔镇骑上交通狮鹫,在昨天到达了暴风城。所罗门是赤脊山的公爵,长期住在止水湖旁的湖畔镇。与赤脊山贫瘠的红色土壤不同,止水湖平静的水面让居住在岸边的人们心旷神怡,而湖里丰饶的水产则供给了镇子将近一半的食物。直到黑暗之门开启前,湖畔镇一直是暴风王国的旅游胜地,民众的生活也让别的地方的人羡慕不已。然而黑暗之门开启后,赤脊山因为毗邻悲伤沼泽,自然成了战争的重灾区,毕竟赤脊山与沼船镇仅一山之隔。

  即使时至今日,第二次大战已经结束,湖畔镇仍然时常受到北部黑石部落兽人的威胁,战斗也仍是镇子里的主要话题之一。30多年前,刚至弱冠的所罗门从父亲那里接手了湖畔镇,然而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生养他的湖畔镇有一日会陷入如此的处境。湖畔镇的驻军只有不到一万人,却为暴风王国抵挡了最凶悍的敌人。但暴风城的上层似乎并不太领情,支援的军费越来越少。

  和所罗门一起来的还有他的女儿克莉奥,女孩子对宴会和游玩总是热情得不知疲倦。今天天刚亮,克莉奥就拉着父亲出来逛街。因为从小在湖畔镇长大,克莉奥在暴风城并没有什么朋友,而她也不太敢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游玩,于是便拉着父亲陪她逛街。

  克莉奥拉着的父亲从一个商店逛到另一家服装店。店里的衣服款式很多,克莉奥从来没有在别的地方见过这么多种类的衣服。

  “这位大小姐,本店的衣服是本季最新款式,”一位胖大婶向克莉奥走过来,“你看,这件蕾丝长裙很配您高雅的气质,宫廷里的夫人女孩都最喜欢这一款呢。”

  克莉奥接过胖大婶递来的鹅黄色蕾丝长裙,在身上比了下,衣服的质地很好,针脚均匀,看起来像是上等货。长裙的腰部纤细,刚好能衬出她节食了一个月才练出的小蛮腰,从腰间斜向下则蓬成一个宽大的裙摆,上面绣的蔷薇花让长裙看起来更加华丽。只是衣服领口有些低,肩膀的大部分都会露出来,虽然在湖畔镇人们穿的都很随意,但这样的衣服还是很少见,尤其像她这样的乖乖女,则更加不会穿了。

  克莉奥看着裙子的领口犹豫着,胖大婶似乎看出来克莉奥在犹豫什么:“暴风城的大小姐们都很喜欢这样的款式,因为总能把男士们迷得神魂颠倒呢。”

  把男士迷得神魂颠倒,或许她正需要这样呢!克莉奥心里想着,然后说:“那就这件吧!”

  “您真有眼光,那些大老爷和小伙子们看到您肯定都挪不开眼了呢。”胖大婶把长裙打包起来,放到一个印着花纹的布袋子里,“只要20枚金币。”

  所罗门从空间戒指里拿出一个布袋,从里面取出了20个金币,递给胖大婶。

  从店里出来后,克莉奥准备拉着父亲去看另一家皮具店,她还想再买一个手包。他说这两天也会来暴风城,克莉奥心里想着,一定要让他眼前一亮,少女丛中只看到她一个人。

  克莉奥还满怀热情,所罗门却有些受不了了,不只是心疼钱,只是逛街对男人来说确实是辛苦的差事。

  “好了,就逛到这里吧。”所罗门看着手里的大大小小的购物袋,“都提不动了。”

  “亏您还是军事长官呢,这点东西都提不动了。”女儿嘟起嘴,“您就是心疼钱,上次安东尼叔叔带安妮来暴风城买了一车东西呢!”

  所罗门不知该怎么辩驳,在女儿面前,他总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是总得休息会儿吧,”所罗门嘴硬道,“安妮对你安东尼叔叔可是很体贴呀!”

  “好吧,就休息一小会儿。”克莉奥看着不断出汗的父亲也有些心疼,所罗门虽然还带兵打仗,但是毕竟老了。他们走到一旁的长椅上坐下来,克莉奥拿出手绢帮父亲擦了擦额头的汗。

  太阳慢慢爬到高空,撒下的阳光在路面上腾起阵阵热气。暴风城的建筑和由石块砌成,路面也是圆石块铺成的,红砖铺成的人行道也让人觉得很坚固。但是一样坚固的是中午的气温,虽然工人们在路上洒了水,却还是让人觉得有些热。

  所罗门穿着白色的长衬衫,外面套着深红色的皮马甲,裤子和手套的颜色和马甲一样,仿佛是同一个裁缝做出来的。克莉奥看着父亲花白的头发和额头上的皱纹,不禁有些心酸,父亲每天这么忙,可还要陪她逛街。

  与所罗门不同,刚成年的女儿正值青春年华,一头黑色的长发披在两肩,一袭白色的长裙让她如天使一般,而乖乖女的气质则让人很容易有好感。

  “如果您累了,那咱们就回去吧。”克莉奥小声说道。

  “知道心疼父亲了。”所罗门笑了起来,“没事,可以再逛一会儿,中午之前就回去吧,不然这么多东西真拿不动了。”

  “好哒。”克莉奥也开心地笑了起来,“那就再买最后一个东西。”

  买完东西他们回到镶金玫瑰旅店吃了午餐,然后下午去了圣光广场。克莉奥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每次来暴风城都会到圣光大教堂祈祷。当他们回到广场上,克莉奥仍然能感受到圣光的气息。

  到了傍晚,克莉奥又按耐不住想买东西,于是所罗门只又陪女儿来到贸易区。他们沿着河道两边的路来到商业街,傍晚的河边比别的地方更凉爽。晚上的商业街灯火通明,两旁的路灯和火把大街照的光亮。晚上的气温更舒适,店铺和路上的人也比白天更多。克莉奥看到路边一个卖布娃娃的小摊,便停了下来。她一只手把绵羊布偶拿在手里,另一只手摸着绵羊的绒毛,觉得很好玩。

  “所罗门公爵!”一个声音从他们后面传过来。

  所罗门转过身,看见一队护送货物的骑兵走过来。领头的是一个黄褐色头发的中年人。

  “杜汉大人,今天又见面了。”所罗门向中年人挥了挥手,“这是在押送货物?”

  “闪金镇的麦芽酒,给明天宴会准备的,各位大人们都很喜欢呢!”杜汉从战马上翻身下来,回答道,“昨天您在镇子里喝的那个酒”。

  “那个酒确实很好喝。”所罗门点头,“很久没喝过那么好的酒了。”

  克莉奥听着父亲和那位长官寒暄,并没有太在意,她关心的是另外一个人。那位长官后面的就是——昨天见的那个人。

  凯撒虽然走在杜汉后面,却是队伍里最耀眼的一个,街上的女孩总是会回头看他,但是他似乎并不在意。这种对人们关注的漠视让克莉奥更加心动,比昨天路过闪金镇见到时更让她着迷。她的脸有点红,不禁低下了头。但当她看到身上白色的长裙时,便有些懊恼——如果她穿的是那件蕾丝长裙,一定会让他喜欢。然而为什么没有穿呢?克莉奥后悔得只想跺脚。

  当凯撒骑马经过时,向这边微笑了下。他竟然向我笑了,克莉奥内心的小鹿砰砰直跳。直到他们走远,克莉奥也还沉浸在压抑着的激动中,说不出话来。

  和杜汉告别完,所罗门看着一旁魔怔的女儿,有些莫名其妙。他拍了女儿一下,克莉奥这才清醒过来。

  “公爵的女儿真漂亮,”等他们走过去后乔说道,“好希望能有这样的天使做老婆。”

  斯嘉丽“哼”了一下,不屑地说:“不过是出身好而已,这样的女孩什么也不会做,娶回去只能当摆设。”

  “当摆设也不错呢,”圣诞也凑过来,“而且他们家那么有钱,佣人会把所有事情做好的。”

  “他们家也不是太有钱,”凯撒说道,“所罗门大概是几个公爵里最穷的了,很多大人都比他们家有钱。”

  布兰转头看了看凯撒,他很惊异凯撒这么清楚。然后想了想凯撒还未结婚,便也觉得理所应当。

  “那最有钱的是哪个公爵?”圣诞好奇地问道。

  “伯瓦尔,”凯撒回答道,“伯瓦尔比王室还有钱,据说他们家的玉石矿洞和法戈第矿洞每年出产的金子连洛丹伦王室都羡慕。”

  “那伯瓦尔有女儿吗?”圣诞的眼睛又快要冒出火花。

  “伯瓦尔公爵才三十多岁,你想什么呢?”凯撒笑了笑。

  圣诞也觉得不好意思,便说道:“看来得物色别的人选了。”

  南丁格尔听着他们的谈话,摇了摇头,她不太明白这些人为什么把钱看的这么重,如果是她,一定会选一个品行好又对她好的人。

  “还物色什么人选,”乔讽对着乔刺道,“就你那个傻样,哪个公爵愿意见你。”

  “要你管!”圣诞不屑地说道。

  不知道凯撒见过多少大人,但布兰只见过两个公爵,所罗门和暮色公爵秦宇。暮色公爵是法师学院的院长,布兰在上学时有幸见过几次。他们还一起做过一次任务,准确地说是公爵教他们完成任务,如果没有这些学生,公爵一个人肯定会完成得更快更好。布兰虽然不是天赋异禀,但也还算出色,那次任务公爵还夸了他,但是毕业后他却没好意思去找公爵申请加入暮色法师部队,他觉得公爵可能只是随口一说而已。

  第三小队把酒送到暴风要塞,在城外的军营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就回闪金镇。杜汉则想着所罗门告诉他的话,很晚才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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