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的主要哲学思想

一,怀疑因果关系

用怀疑的方法认识世界和人类自身,其主要体现在,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和驳斥。人们通常说的因果关系,其本质是两件事物的“经常连结”,造就人们的经验并养成心理习惯。并非是一个事物造就另一个事物的因果关系。因此,他说,因果关系是人们养成的心理和人性所造成的,而并非是事物的本质。

在休谟之后的一些哲学家,比如罗伯特.罗素,就完全抛弃了因果关系的概念,并将其视为一种迷信。但是,这里又出现一个问题,关于因果的“经常连结”的认知,又是从何而来?又能认知到什么样的连结?这个问题后来引起德国哲学家康德的论辩。

休谟认为,人类都有依赖因果关系的本能,而这个本能来自神经系统中养成的习惯,并根植在人们的大脑中,并无法演绎和归纳它的正确性。

二,实践理性思想。

他认为,理性只是对概念和经验的计算。

行为合理与否,取决于是否能达到预定目标和欲望,在这一过程中,理性只是一个媒介和工具。但理性本身不能反过来指挥欲望和目的的本身。

说到这里,人的欲望和目的的本身,是从感觉、感性中诞生,完全不是从理性那里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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