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
心灵活动是存在的。但是,我们在哲学的逻辑里谈论能说清楚的东西。就是基于逻辑可以说清楚的东西。
如果把逻辑上可以说清楚的东西,归于心灵,那么就是审视的不足。我们可以把关于存在的东西的讨论在逻辑中一步一步解开。把那确定存在但是还说不清楚的东西,并不属于逻辑而是作为规范逻辑的轴心的东西,归于心灵,生命,这样的东西。
因为w在这里考虑的是人的现象。并且,理解在于指出人的活动中的有意识的成分。从语言向自觉的实践(包括表达)的目的推进,后者就是可见的东西的意义。
在日常语言、社会生活中的相互协作的需要而产生的我们日常所思的东西,是受到文化建制的传统所规范的目的。我们所思的东西总是作为基于文化建制中给出的一个可能性的仓库中的选项,它作为轴心的东西规范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的遵从规则或语法规则。
但是,当我们进一步审视存在,从语言游戏作为可见的,到生活形式作为我们可思的东西,还可以进一步合理地问根据的根据。这里不是w所指出来的反对的那种情况:在日常语言的语法考察中去考虑我们的所思的由来。日常语言的语法考察在于基于给出的语言游戏,和语境中领会而给出的我们所思的东西,逻辑地指出前者如何推进到后者的语法。这里可以类比于数学中从给出一个意谓真的代数式,在这个句子中,函项已经给出,有待确定的是函数变项本身。
(区别于弗雷格那里,有待确定的是名称的意谓。名称的语法基于句子意谓真,和概念/函数的给出、概念词意谓概念,而被给出来。考虑罗素在一般语言的句子的情况里对于指称词组的分析,语词表达式的情况:实体x,它如此这般。)
在弗雷格那里,概念是名称的意谓的指出或名称的语法的基础。概念作为一个句子中承担句子的结构的东西,是句子除掉对象之外的东西。而在w的日常语言里,承担句子的意义的指出的,是语法。语法承担语言游戏整体上的综观。但是和弗雷格的区别,在于语法不同于概念词之于概念,是一种固有用法。
但是,这里恰恰可以作出一个区分:
弗雷格的概念词意谓概念,是认知层面上使用语言或思维。而w的语法,则发生于表达和理解之中。认知和理解是不同的。
认知总是基于一种人的存在单纯作为一种旁观的角色,自身并不参与经验的经验性。认知到的,是一种纯然客观的东西。事实。人的主观思维总是基于思维规律,或康德的先天的知性参与其中。人在一种情况的认知中唤起何种思维规律或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或知性,是处于一种并非作为经验的有意识的原因的东西,而是我们直接面对或被给予一个经验,这是直接的第一的,然后,知性或思维规律只是一种事后作出分析而提供出来的东西。逻辑是经验的分析的产物,而非,作为经验的原因、我们可以有意识加以控制选择的遵从规则的行动的结果。
在日常语言中,语言游戏到意义具有语法考察的环节。但是语法总是基于被给出来的实在的东西的如何使用而言。因此,语言游戏自身总是具有一个从符号到某种实在的东西指出的环节。这实在的东西,而非符号本身,才作为嵌入语法的实在。因此,这里始终存在一个字面的意思的环节。而这里,就是语言基于自身的逻辑形式给出语法考察的实在的东西。早期的图示理论,就是指出这字面的意思。
w的图象论,并不考虑命题的意谓真,而是在于指出句子的逻辑形式。是对于弗雷格的涵义的展开: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而弗雷格的概念,是作为一种既有的东西,不再追问其来源。在w,则基于生活形式,基于一切广义的概念都作为生活世界中某个角色的东西,在一种整体的系统的逻辑中受到考虑。就像我们追问亚里士多德的是论的诸范畴,它们作为先天逻辑,也是处于一种整体的系统的关系中指出来的。撇开一个范畴,就会使得整个being的含义的划分崩溃。)
回到字面的意思和语法考察,认知和理解的区分。我们在理解中从字面的意思进到我们使用它们所考虑的东西。这时,在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层面而言,我们可以具有认知。它就是w的生活形式的东西,而语法规则是维系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之间前者如何嵌入后者的东西。是基于目的的实践其相应行动所遵从的规则。在这里,语法规则之于生活形式可以某种程度和思维规律和经验的关系类比。但还是有别。后者是分析的结果,前者是一种规范性的体现。后者是有意识的行动,前者作为一种思维机能,是完全为经验所决定的东西。海德格尔区分过being和be。思维规律/逻辑机能和经验之间可以与之类比。我们根本就没有必要去操心我们所运用的思维规律。我们只要在认知的判断中直接朝向我们的经验本身,相应的思维规律或逻辑机能总会应经验的召唤而参与进来。就像我们举枪射击,只要操心瞄准和击发,中间火药如何点燃爆炸如何推进子弹如何在空中运动,都不用操心。它们服从客观的必然的自然规律。总是如此这般,没有变化的可能。
回到语言游戏的字面意思,作为认知。其语法考察所揭示出来的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用语言表达出来,还是一种认知。语法达成在两种认知之间的跨进。我们关于一个语言游戏的语法阐述,就是从字面的意思基于其语法考察而转入的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认知的阐述。
理解、语法考察,就是从字面的意思的东西的认知到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认知。那么我们对于命题可以谈论一种理解么,就字面的意思本身谈论一种字面的理解?
就从符号向实在或事物的跨越而言,它们之间是根本不同的。这里是一种语言和意义的关系。(这里的意义使用弗雷格的涵义更恰当。)只是,这里是一种固有语法的情况:图象论、本质主义的语法。而本质主义基于表达式和意义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而图示形式是从表达式分析可得的东西。因此这里的理解就和认知发生了重合。认知这个概念,可以参考康德的经验。它是直观的。我们产生现象的经验,不说理解现象,而是说认知现象。同样的,我们从表达式从句子基于图象论得到其思想,这里也可以说是认知而非理解。但是,基于语言和思想之间根本的不同,这里确实是理解的情况。只能说,认知和理解在这里具有重合。
日常语言的语法考察的思想,w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为我们理解语言游戏提供了一种原则性。这样的语法句子可以看作普遍逻辑的东西。它们不是遵从规则。但是,只要限制其运用于原则性而非遵从规则,不去涉及经验的经验性的决定,仅仅在经验(理解)考察的方法而言,还是有意义的。
回到开头心灵的考虑。日常语言的理解使得我们从所见的东西的认知进到所思的东西的认知。从后者,可以合理地进一步问,我们我们所思的东西,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它们还可以具有自身的根据么?
或者基于生存层面的被动性的承接,考虑这种根据的东西。或者,还可以把我们的日常所做的事情,进一步嵌入一种主观的伦理价值判断之下而产生出来。这里,还是存在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我们的做,在此成为一种表达的实在。而伦理价值判断作为这种表达,作为我们的做所根据的东西。就是说,在此我们所考虑的,是伦理价值判断。
但是,这里的语法规则,脱离文化建制之外,没有既有的规范可循。它就是一种先天的东西。这里考虑的,是人的to be。这是主观意志的表达。没有客观的社会规范作用于其中。这里是伦理价值先于目的和行动的情况。是人作为主体的体现。
回到547
关于否定。有两层含义:
一层是一个否定本身是否为真,譬如5+7意谓13,这是假的。这是再真的意义上考虑否定。
另一层是表达一个人的一种主观意愿。我不认为:5+7意谓13。如果就主观意愿的表达而言,这里就有一个标准的问题。因为语言的表达在公共空间里,因此,意愿(在这里是否定)的表达就总要在做出来的事情里。
但是,这里又和伦理价值判断相区分。后者造做出来的事情里达成伦理价值的表达。但是意愿,可以作为语言游戏中字面意思而言被表达。
语言2中“板石”,听到命令的人不会对于对方要板石作出质疑。这已经包含在命令这种生活形式之中了。或者说,只要把则个句子看作命令,那么其字面的意思作为命令中所要的东西,这是逻辑配置的组成。
在这层意思上,否定就是嵌入生活形式中的实在:语言的字面意思。
548
从上面的“否定”,到这里的“愿:”
不是。这里考虑的不是愿,而是否定。还是在指出一种本质主义的倾向。把否定看作基于符号自身给出来的东西。
错。就像名称和指谓之间,是通过一个命名游戏指出来,给出来的关系衔接。表示否定的符号,“不”,或一个打叉的标记,都仅仅是符号。其意谓否定,是基于概念词和概念之间的基于语言中的传统给出来的。这个传统和我们的命名游戏的传统一样。我们使用“苹果”谈论苹果这种水果。这是一个语言使用上的约定俗成,传统。“不”和否定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为什么考虑“不"的语法?
因为句子的语法,在命题的情况中,命题的涵义和事态之间具有一种图示形式和逻辑形式的相等。这里具有一种本质主义。但是“不”和不或否定之间,是语词及其意谓的关系。在这里,一个语词还不具有逻辑形式。这里没有涵义可言。这大概也是弗雷格并不谈论概念词的涵义,只谈论名称(词组)的涵义和意谓的区别。罗素的指称词组也是这种情况。
就是说,图示形式仅仅对于复合的表达式有效,词组,句子。对于简单的概念词,名称,不起作用。它们没有涵义可言。
儿子让我在这里空两行,写一点关于小鱼的事情。
然后,我一边写,一边他就把这句话读出来了。
549
“‘ 不’ 这个 词儿 怎么 能够 做出 否定 呢?”——“‘ 不’ 这个 符号 提示, 你 应该 从 反面 来看 待 跟在 它 后面 的 东西。”
就像“苹果”让我们想到苹果。这里不单单是符号本身的力量,而且是符号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用法,一种命名游戏中既已给出的用法的传统,做到了这一点。语词(实在)和这种文化传统中的用法(语法),前者嵌入后者产生了语词的意义。这就是字面的意思,表层语法的使用。说它是表层语法,在于语词并非我们表达意义的单位,句子才是。从语词到句子,就是逻辑形式的考虑。或者说,弗雷格的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这里存在着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层层嵌套:
:嵌套1 符号语言(想和说)、现象语言、行动语言、实践(目的)语言
:嵌套2 语词(名称)基于命名游戏给出其用法,指谓某物,或者作为概念词基于文化传统中的用法给出其含义。
进一步,语词的含义在句子的逻辑形式逻辑结构中指出或给出句子的含义。这一步是思辨的,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可以解释的或分析的。
然后,句子的含义,进一步作为实在嵌入从语境领会到的生活形式之中。
这里,逻辑哲学论处理的是思辨性的问题,和后期的语法考察,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不同。逻辑形式是在语言或符号层面可见的,分析可得的东西。这里,语言是水晶般透明的。可以把逻辑形式看作思想的表达而言满足的,把它分析为弗雷格的对象和概念,或对象和关系。在这里,语词划分为名称和概念或关系。后者负责句子的整体结构的构造。可以把概念和关系(关系也是一种概念)看作句子的含义,串连起语词之间整体的结构的东西。在日常语言中,句子的含义还并不是语言游戏的意义。它还需要嵌入语法或综观形式之中。它们不在语言游戏之内,
而是在之外的语境中去领会。
这样的话,可以把求真的命题,和日常语言区别开来。可以把求真看作一种生活形式和语法的重合:按弗雷格,句子意谓真,而真是逻辑。在离开或没有给出日常语言的语境的条件下,一个命题就是基于真的考虑而使用的。这一步,可以和弗雷格关注名称的意谓在逻辑对象而言达成其在概念文字中关于基于真而真的推理的阐述,以及在算术基础中关于数和算术的富于成果的阐述,与w关于一般语言的句子(命题)的含义的阐述的类比相类比。从逻辑对象到逻辑形式,再从逻辑形式到生活形式和语法考察,这是语言表达意义的可能性,如何表达意义的语法考察的视野的一步步拓宽。
在阅读时,管中窥豹,举一反三,牵一发动全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按w说,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就是理解一种文化。在阅读w时,理解一句话一段话是当下的,但是始终瞄着整个意义理论,根本的语法问题。一段话的理解始终在部分和整体的意义上瞄着那个整体的东西。但是阅读总是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一段话一段话过来,那个整体上所要说的东西,它在逻辑上是在先的,是w最终要表达的东西和我最终要理解的东西,但是在表达和理解的达成中,它又是最后才托出来的。对于已经读过一遍的人,再读时,同一段话的理解,所要考虑的东西的着眼点就不同了:假设一遍通读并不能让读者自觉充分理解w所表达的思想。这是一个综观或理解的上升。
表达具有层层落实的问题,递次展开。理解也有相应的设想的有根据地得到实在的支撑而达成综观统一的逐步扩展的过程。从概念到句子到段落章节到全文意旨的浮现。水落石出。
人们 想说: 否定 符号 是 导致 我们 去做 某件 事情—— 很可能 是 极 复杂 的 事情—— 的 缘由。 就 仿佛 否定 符号 导致 我们 去做 点儿 什么。 但 去做 什么? 这 没有 说。
这里指出一种本质主义,即,语法蕴含于语言的本质中。语言的本质是什么?这里没有说出。就是说,我们的本质主义倾向是一种没有根据的设想,它作为语法还是虚构的。
考虑之前的,语言的意义由实在或字面的意思和语法规则的嵌接所构成。并且,这里的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要另外的地方,语境中领会。外在标准。这里的本质主义是对于这语法原则的违反:把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样的语法阐述看作并非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而是看作语法规则的原则。语法的法则,规则的原则。
正确的理解是,否定 符号在我们的日常语言中,具有一种字面的意思。也就是弗雷格的概念词意谓概念的情况。弗雷格说语词并不基于自身给出意谓,只是针对名称而言。概念词不在其内。
概念词意谓概念,是直接给出的。考虑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概念词意谓概念,这在日常语言里,是字面的意思的给出。类比之下,弗雷格对于一个句子的分析,把句子看作真值函项,思想作为涵义只是一个真值函数,不满足的概念的东西。可以和看作一个的多、union类比。union给出看作一个的东西,但是它还不是一。思想也是类似的预备性的东西,它还并非一个真值。概念有待对象的补充,和语言游戏有待语法的指出,在达成一种满足性而言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前者是一个不满足的东西、概念,等待一个满足的底线的补充。后者是一个满足的东西,嵌入一个不满足的生活形式或语法,产生一个满足的东西。
回到原文。
极复杂的东西。没有根据的东西都是极复杂的:无从把握的东西当然复杂,它们不具有统一的可能性,但是又作为有待综观统一的东西给出来。这种观感源于语法概念的缺失:本质主义。
忽视了语言的语法考察,并且,这里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这就是说,要从语言游戏之外获得语法考察的来源和根据。w指出的是语境的考察或领会。
550
貌似一种哲学病,反讽。
551
(b)强调的,是语词的语法规则没有语法上先天的或分析的标准。语法的根本是使用中给出来的。这就是说语法考察的基底在于语境考察,而非某种语词的先天的本质的语法。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指出本质和语法的关系里,后者是基底的东西。
语境中的用法指出语词的语法落在语境的考察领会上。而语词的本质或意义,就是指出这种语法所给出的东西。
551第一段,两个例句,指出否定在可见的经验事实和可思的算术命题中的使用。这时,相应的否定强调的不是否定的先天的内涵,而是基于语词“不”的有效使用的场景反过来给出否定的规则。
那么,关于否定,可以谈论一种550谈到的排斥 的 姿势、 拒绝 的 姿势么?
我可以先于否定的东西的内容,就指出否定。
假如说:‘ 2 乘 2 不等于 4’。
如果我们在真的意义上使用这个句子,那么,我们就要重新考虑“不”的含义了。“不”和“是”,“真”和“假”的含义可以互换。就是说,语词语法规则,可以基于语词的使用而给出。这里的条件是,或者说这个句子是一个分析命题,或给出经验性的经验命题(比如对一个红苹果说它是红的)。22意谓4,这是我们基于22这个表达式就可以指出来的。所以关于‘ 2 乘 2 不等于 4’这个句子的真值我们不基于句子中的“不”指出。而是按弗雷格,一个句子意谓真(假),真是逻辑,并且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所以,这里,如果句子在真的意义上使用,那么“不”的语法规则就反过来基于句子意谓真的指出(语境)而被给出来。并非语词的含义作为句子的含义的基础。
当然,这里讨论的是类比于法律中立法环节的工作。在语言游戏里,则是对于和命名游戏给出名称的语法相类似的情况。概念词的意谓,其语法规则,也是基于语词的有效使用作为语境反过来给出的。这有别于我们日常直接在概念词意谓概念直接在这个概念的意义上使用概念词。这里指出的是概念词的这种用法的基础。
551开头两个例句,其中的内省,就是问题。这里可以基于句子有所思维。但是其思想意谓真,并非内省的结果,而是内省还是经一部要奠基于譬如看,譬如客观的运算之上。这里具有外在标准。
铁 在 摄氏 100 度 时融化不 熔化,这是经验中可以实证的,看到的经验。不是自己主观设想的结果。我们这么想,要为真,其真值条件还是在于经验中的看。相乘的例子则是运算的客观性。
它们一样的是指出句子的真值条件,或指出一个句子意谓真的语法根据的客观性。由此决定(有根据地)这个句子中这样使用“不”的语法。
第一段最后一句。句子的涵义在命题作为真值函项,它意谓真的考虑里,仅仅是实在的角色。意谓真是其用法。而语法不对实在负责。反过来,就是实在中并不蕴含其语法(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
句子就其涵义的思想而言并不负责其意谓真。一个思想可以为真或为假,还要基于进一步真值条件的考察。仅仅指出句子的思想,还并没有指出其真。
这里的情况稍有不同。一个思想所指出的东西,可以是具有确定的真值,而仅仅是基于指出句子的涵义而言,还并没有揭示其意谓真。但是这时,真可以是潜能上的是者了。就像对于一个圆,判断其形状时,总是一个圆。我们可以还没有意识到它,主观思维还没有把捉客观思想或事实。这并不影响客观事实的存在。它是真的。
这里要指出的是涵义的思想,和意谓真之间在句子的意义而言在逻辑的区分上的两步。
(a)本性。我们考虑否定的本性时,已经基于“不”的一种既有文化传统中的用法而言了。因此,这么说,是对于“不”的这种语法的使用,而非考虑“不”的语法的给出的基础。而语言的语法考察在于考虑这种语法的根据,在于考察一种语法使用的基础。w的结论,就是语境原则,和外在标准。我们可以设想种种事情,但是最后我们总是要考虑任何设想其落到确定的东西之上。在日常语言中,就是现象(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外在标准。社会现象,我们的所思,最后有总在说和做中落实在可见的东西之上,在现象之中。
552-553
指出两种情况。552最后一句指出一个数1。553指出我们使用一个数时,譬如这有几米?3。3在这里的含义是3米。这有几个人?3。3的含义是3人。3在两个语境里含义不同。
当我强调字面的意思时,3是一个数。当语境中看3的用法时,3指的是3米,3人。所以,我们谈论3的含义时,还要考虑语境。前一种情况就是552的最后一句的情况。
语言的字面意思和语法在嵌接关系中给出意义。这里其实指出一种单方面的语法的解释。偏颇,不完全,对于理解而言还是不满足的。就像混淆概念和对象,是错误。这个苹果是红的,不能反过来说红的东西就是这苹果。这里的问题在于语法作为我们在理解中所使用的工具或根据的不满足,导致理解的错误。两种偏颇都是不对的,不满足的。基于语言游戏是直接看见的,给出来的,在一种单调的语法中,我们就会产生本质主义的倾向。这里不存在无视语言游戏给出语法的情况。
那么如果发生这样的情况呢,算怎么回事?这就是先入为主的成见的情况,它和本质主义的语法产生的解释和设想相对。前者是无视实际,类似于康德那里先验概念的先验使用。这是语法的没有落到实处,没有和语言游戏或实在发生勾连的情况。对于实在而言,它是虚构的或悬置的语法。
554
从数回到否定。
原始的逻辑里,把肯定和否定类比于命题意谓真或假的情况。
最后一句,句子的声调表示肯定否定,类比于真假: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在声调中给出的肯定否定,只能是主观的一种判断,但是这个判断的真假,并不能基于语言自身给出。那需要另外指出客观的根据。
句子的声调表示肯定否定,不存在双重否定。
肯定否定一旦有限,逻辑“比较原始”的话,就使得它不是作为运算的算子,不作为人的行动,而是成为附属于结果的东西了。客观性。这是混淆。
554指出的是否定作为语法对于实在的僭越。类比于康德的先验概念的先验运用的僭越。“比较简单”的逻辑里,语法——在否定里是一种运算,而非一种对结果的意义负责的生活形式——直接对意义负责。但是意义是实在嵌入语法的结果,而非仅仅语法本身就可以决定的东西。
555
类似:“ 5” 这个 数字 对于 认 数 序 结束 于 5 的 人和 对于 我们 是不是 有 同样 的 含义。
“5”的含义。对于前者,5就是全部。对于我们,不是。考虑1这个数,在2进制,8进制,16进制中传达出的信息量的区别。一个人比赛取胜,在2人竞赛中取胜,还是8人、16人的情况,意义不同。两人竞赛的优胜者,和同一项目的世界冠军是意义不同。
这里强调的是实在方面情况作为否定这种用法的语境的区别。否定总是关于什么的否定。不能忽视否定的对象单纯凭否定就指出所否定的东西、否定的结果。
这里,有“并非”的语法:否定。
和整个句子的语法,比如,并非:这个苹果是红的。这是在作出一个否定。
前者是语词或概念词和概念之间的关系。字面的意思,语言的使用中的传统。
后者则指出否定这种行为方式作为某个命题的用法。
和语言2相比,命令是语境中领会的,否定则是字面的意思指出来的对于命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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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厌倦了社会生活中虚伪的人类 反而恰恰达成了对于社会生活的认知
一个人的生命,怎么可能对于孜孜不倦局限于文化建制中的事情,以其为最终的目的或意义呢?
2
一个人可以凭生命活出来。但是我们说一个人用生命在活的时候,生命是一种主观的东西,毕竟,还是要落实在可思的东西和现象中的做。如果没有后者作为生命的语言或实在的东西,生命就还没有表达,我们也难以谈论其存在。生命是直觉,但是它仅仅适用于一切可以说清楚的东西说清楚,把可以做出来的东西做出来之后的,那一点不可说的东西的敏感。就像普遍逻辑不能先验运用产生出经验来。那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
生命在日常的现实中谈论它的基础,有根据地谈论它,而非主观的设想,就需要语言和语法的给出。我们可以说一些生命认知的句子,但是这样说的根据在哪?考虑w的日常语言,哲学研究的写作可以看作是对于若干作为语法原则的语法句子的有根据地指出。譬如语言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这样的语法句子。它们是语法考察的原则,而非自身作为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遵从规则产生行动,而语法原则不在于产生行动,而仅仅在于指出行动的原则性。一种方法论?我还不了解方法论。思辨推进到辩证法,大概就是这种方法用到一种极致的例子。
回到生命的表达和理解,它就是一种语言和意义之间的东西,通过语言表达和理解的意义。这里就有语法考察。我们不能仅仅谈论自身的感觉。小说,音乐,可以看作辩证法的东西。瞎说,我也不了解辩证法。
关于生命的有根据的说,就不可以仅仅是给出一个孤零零的内省的表述,而是要把它做出来。因为生命不是任何经验的东西。任何经验的东西都是可以谈论的。生命是经验中撇除经验性的东西,但是它不是另一端的普遍逻辑的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作为经验的认知的分析命题。是蕴含于经验之内的。生命却是经验的经验性的产生的主观方面的原因。这里,和知性概念的区别。后者在有意识的认知中,知性作为经验的分析命题,后于经验。但是在生命里,它不是经验的分析的东西,恰好反过来,它是事物的如何使用的一点灵光,多在行动中(包括思维)的达成存在的一的内在的源头。知性是分析的,但是在认识论里,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却不是分析的,而是生命的存在机能在认知中的体现。要把本源统觉和知性概念作出区别。前者不是逻辑机能,而是产生逻辑机能的原因。它就是意识总是作为成为一或存在的冲动。在实践中,这种冲动就体现为生命冲动,表达于做(做包含说,或者说就作为语言而言,说和做是等同的)。
关于生命的谈论,做总是不可或缺的。做在此的位置,可以类比于思维之于经验。知性产生认知,做则把生活世界带入我的意识中来。或者说,我把自身的存在不是安置于表象之中,单纯的被动性的承接,而是安置于整个生活世界之中。这里的生活世界把人在社会生活中的目的诉求归于人作为主体的题内应有之义。确切说,这时不是语言游戏指出的人处于社会的文化建制的规范之下,而是反过来,文化建制中的目的的实践,整个作为一种语言的东西,我们还是承认它,还是遵从规则,但是我们在它们所归于的目的或我们日常在语言游戏和行动中所考虑的东西之外,它们作为做出来的东西,进一步受到综观,而综观它们的东西,就是一种主观的伦理价值判断。我们在此不是考察一件事情,一个语言游戏,而是综观人的一件一件事情,考察人的做之中具有的综观统一,一种内在的协调性。我们不能否认人在时间中做的一件件事情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统一。文化建制仅仅对于个别的一件一件事情负责,却不对于总体的目的——意义负责。这意义或目的就是伦理价值判断。
一个人,如果不分辨语言游戏或说和做的语法,不在说和做中作出表达,仅仅凭生命的直觉或感觉,这就回混淆无意识带来的本能和生命意识的存在冲动。生命是极端的自觉。而本能则是无意识。它们都给出实践的目的来。比本能更下的就是机器的编程,以及风中滚石那样纯然受自然规律的必然性所支配。后两种情况就谈不上一种意识的东西了。在此意义上人工智能是生命的空心。但是确实可以谈论一种智能,它赋有一套行为的逻辑规范。机器。
而很多人,以及动物,在童年的好奇心,初生时对于世界的惊异之后,忘记了它们,生存已经使得存在失去生命的自觉。日常考虑的东西占据了它们全部的兴趣。如同机器。
一个人,如果离开日常考虑的东西,离开实践中行动的自觉,离开目的意识,又缺乏生命的存在诉求的极端敏感的自觉,那么它只会混淆生命和本能,把本能的无意识当做最直接和最高的根据。实在。
实在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语言游戏中直接给出来的东西,在先给出来的东西,它是受到综观的东西,是语言,为意义的表达服务的。它自身不是目的或意义。另一种理解,是譬如生命现象中,生命是直接的,对于第一人称自身直观给出来的,它自身作为做出来的事情的目的的原则,是这目的的目的。就像在概念思维里,比如化学中,我们在分子式的意义上谈论物质,这里概念而非物质是本质的东西。生命在此也是一样。做出来的事情只是作为生命现象的摹本,或作为其语言表达。其意义却是那生命现象本身。
混淆本能和生命作为无意识和敏感的自觉之间的区分,可以从语法根据的考察得到纠正。它们由于都是直接给出来的东西都具有这种混淆的可能。
3
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
某物和关于某物的意识,观念。
前者是思辨的,多和一的关系。后者则要引入语言和意义的联系。
4
区分情感和情绪。前者是自觉的,情感生活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后者是无意识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5
在w,逻辑形式是经验的,满足的。它就是事态的图像,而非一个普遍逻辑,康德的知性概念那样的东西。用弗雷格来看,康德的关系指出的仅仅是一个独立于关系项之外不满足的东西,普遍逻辑,具有空位留待关系项的补充。弗雷格的关系也是如此。不同的是,弗雷格接受种种关系,但是康德的关系范畴在于指出判断的普遍逻辑。
协同性相应于或然性。它强调空间中多之间的区分,给出多的逻辑基础。但是,并且这个逻辑关系,就不是康德的考察所考虑的东西。它可以看作罗素的多而不一。a和b。
不满足的逻辑关系(关系项还没有给出而仅仅留下它们的空位)对于w的满足的逻辑形式,前者是后者分析的成分。语法分析。原则性。
类比后期日常语言中的语法句子和语法分析,也是这样满足的或经验的和不满足的非经验的之间的联系。语法不对实在负责,不是针对某个语言游戏的语法句子,而是从不同的语法句子中分析出来的普遍的语法阐述。语言游戏的语法从语境中领会,这里有判断和实证。参考基于给出数列写出下一步的情况。但是从语言语境和语法作为给出来的东西,进一步作出综观,得到的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这样的语法分析。语法分析指出的是语言如何表达意义中的一些原则性。它是不满足的,还不是语法规则,不足以带来遵从规则那样产生行动。
康德的认识论作为形而上学,在于指出经验中的先验知性概念。那么,w的语法分析的句子,语法考察中的普遍原则的东西,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言)的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这样的句子,似乎也可以看作形而上学的原则。这里的本质,指的不是认知意义上的字面意思,胡塞尔的本质直观那种情况。语言的本质是通过领会语法规则,产生的意义的表达的理解。
语法分析的句子,和认识论中的知性概念,相同的,它们都是普遍原则。
不同的,前者的语言和意义之间,语法并非本质主义的基于给出语言的分析,或看/综合统一的经验,而后者现象和经验之间是多和一的思辨联系。前者的语法以人的有意识所考虑的东西为条件。后者中,一个圆,虽然其存在总是基于人的认知或意识。但是其存在是客观的,并不依赖于我有没有意识到它。这种客观性可以看作在不同时间不同人对于现象的经验的相同。一个经验命题,其客观性在于超越人的主观性。它在不同人那里都是真的。一个经验命题的真,并不基于人的思维的主观随意性。考虑弗雷格的客观思想。一个句子意谓真的客观性。
而日常语言中(日常语言也是一种语言。语言和意义的语法理论需要囊括对于日常语言的语法。),语法规则不是基于语言的分析,而是基于语境的领会而来。领会是一个综合判断,而非分析判断。和康德的经验概念比较,经验基于的是直观,而语法的给出基于的是语境的领会。领会是对于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直接领会。无论是经验概念或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给出,这里都是某种直接的东西。在经验中,是感性材料和概念之间的联系的判断,在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中,是语境和诸生活形式(概念)之间联系的判断。这里都是某种直接的东西。
生活形式可以和认识论中的经验概念类比。而知性概念类比于语法分析的句子,譬如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
知性之于经验,语法分析之于综观语言游戏的生活形式,或语法规则,都是不满足的,仅仅指出一种原则性。知性之于经验,是分析的产物,但是,还算不得原则性。因为原则性在于有意识地指导人在实践中的行动。而知性是一种基于经验的认知所固然的东西,人除了在分析中可以得到知性概念之外,在任何经验中并不需要有意识地认知到自身的知性概念作为产生经验的主观条件。而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特别是遇到困难的语言游戏时,我们要积极运用我们的想象力作出设想时,语法分析的句子就为我们的想象力的运用指出了界限,逻辑中的位置。譬如设想和切中的理解之间的区别。一个设想看作语法还需要根据的东西的指出。
6
首先,是生命的存在。直观和天真。生命是积极的存在。
然后是反思。反思使得生命和经验厘清开来。任何经验的东西都要置于生命的审视之下。生命并不附着于任何经验,反而作为综观经验的形式。生命作为经验的意义的判断和理解中语法的东西。它使得人在经验世界之中持有一种开放的态度。由于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法和实在之间逻辑上相互独立,使得语法能够作为综观实在的根据。但凡语法之中混入实在的成分,在此实在所及的地方,就失去了综观实在的能力。逻辑上不可能。本质主义。
主观的、内在的、形而上的准备。
然后,是对于实体之间边界的界定。经济中的权利,法律中的法人,人权,就是这样基底上的界定。它是工具理性的社会生活中伦理价值的基底。(并非普遍的伦理价值判断的根据或基底。那要反过来,伦理价值判断作为实践中的目的诉求的产生的原则性。)
然后,是真诚。
以及尊重自己和尊重它者。尊重自己促成人的想、说和做的勇气。主张人对于自身的责任。尊重它者使人在社会生活中克制、消极的理性。是人对于它者所负有的社会责任。
客观的、经验的考虑。
这些只是原则的东西,而非行动所要遵从的规则。
7.1
想、做和说。
作为某种目的的表达(实践)而言,就有意识的活动而言,它们都是语言。这里存在一种目的符合论。
语言游戏在字面上是关于说所达成的意义的表达及其理解,但是展开来看,我们的做(遵从规则的行动)对于所作的事情的达成,也是具有一种逻辑根据可以分析。
至于想,还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于某个东西的如何表达或某个目的诉求的怎么做的考虑。这里是关于语法规则的考察:遵从的规则的设想以及落实到一步一步的语言游戏中去。还有一种情况是目的的给出的环节。我们诉求何种目的,根据什么来决定。这就要引入伦理和价值判断作为其普遍原则的根据。但是它对于经验的目的的产生出来还是不满足的。那始终还要经验情况的考虑。
前一种情况,还是和前面的说和做一样,是个逻辑问题。后一种情况,则要引入另外的,可见的社会生活中可思的经验的东西之外更大的语境,作为规范。这就是生命的自觉,人的现实认知。
生命的自觉,自我认知,产生有我的现实认知。区别于客观的文化建制的社会认知。并且,两者不是矛盾和冲突的关系。恰恰以后者作为实在的综观,其统一的形式在于前者。
社会生活有其客观性。但是,有我的社会,我参与其中的社会生活,始终还是为我的伦理价值判断留下了发挥的余地。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我们不否定社会生活中的遵从规则。但是如同法律中,在执法之外还有立法。我们可以改变法律本身,可以改变文化建制本身。文化建制在历史中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始终在变迁的。
但是这种变迁对于日常而言,我们日常的语言游戏包括行动始终还是要遵从当下的规则。所以,生命的自觉,人的to be导致的不是单调的机器一般的遵从规则的社会生活,走流程一般的日复一日。而是强调人在遵从规则之外活出自己来。这是对于遵从规则的语言游戏,对于做,看作实在的角色,而赋予实在以一种综观统一的可能,也就是意义的可能。这里的意义具有一种主观色彩,伦理价值判断。
我们可以不去考虑一种终极的伦理价值命题,一种总是真的命题,并且它可以不在于付诸实践做出来,而是可以就其自身作为命题就可以谈论其对错。我们可以考虑一种付诸当下的做的,相对的伦理价值判断。并把它做出来。在这种想和做中,达成的是生命的实践。不去考虑人的最终的意义,那是度过这一生时自然而然做出来的东西。一生作为这种终极意义上所交出的答卷。
这时会浮现古希腊爱智慧而非智慧的情况。一生不在于做一件经验的事。而是,作出这种探索,在生命的自觉上不断递进,以及实践当下的理解。这是一条长路,蜿蜒折绕,但是具有某种层次性。而非无秩序的路径。
7.2
把什么看作切身的?就是人的现实认知自我认知。
人可以仅仅把生理的东西看做切身的。人作为动物。
人的智力,自身意识,如果仅仅存在,但是作出一种经验上先验运用,混淆人的认知和造物主造物——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这样的情况。带来的,是想、说和做上语法的东西,考虑的东西本身的虚构。本质上,这是没有确立一个基本逻辑秩序:是语言围绕着我们所考虑的东西被使用和理解,还是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基于语言产生?注意,这里是考虑经验生活,语言的经验使用中的情况。固然,我们考虑的东西最后还是有赖语言指出来的。想和说相互纠缠依赖。但是,考虑一下指称,我们总还是基于我们关注的对象来指出它,说出一个专名,或用手指着它。而非手指哪我们考虑所指的东西。指就是语言的东西。我们始终要考虑的是语言始终是作出表达,需要在逻辑上能够理解。是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关注的东西规范着我们的语言游戏,而非反过来。不然,我们的说,我们的语言游戏,就成为无意识的运动,没头苍蝇般的运动轨迹。
重新审视人的心理机能。心理系统如同一架机器。但是这架机器和物理的机器的区别是,后者从无目的意识,仅仅基于服从自然规律无意识地运转。正因为无意识,才恰好能够服从必然律的自然规律。而人的心理机能作为机器,始终具有某种程度的自我认知。但是,这个自身意识却又是停留局限于现象自身,没有把作为客体的现象和作为主体的人所思考的东西作出区分。心理是一个被动性的承接,但是,它从不考虑根据。就是说,脱离规范的心理给出的是某种随意的设想。本质主义带来的臆想。它在现实认知,行动,实践中都会带来规范性缺失所产生的混淆。
它混淆有意识的存在和无意识的本质主义所带来的东西。臆想的东西。这是人所能面对的最大的不同的东西,却混淆了它们之间根本的区别。从而带来人的想说和做的系统性的混乱。
我们说自由时,基于对于生命的信任或信念,在to be的意义上let it be。但是这个句子同时也可以表示无意识的放任,let it be。同一个句子可以承载根本不同的东西。就语言的语法而言,这里留指出语言的非本质主义的原则。我们需要引入另外的东西,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作为语言使用中的规范。而我们所考虑的东西还是基于语言指出,这一点不再这个语言游戏的使用中,不是其语法考察所关心的东西。它并不构成这个语言游戏的语法考察的反对或否定。考虑w说的根据的根据不是根据。
在法制社会中,执法中当然并不否定立法环节。但是执法的本质就是依据立法的产物,遵从规则。我们在遵从规则时是盲目的。指的,就是执法或遵从规则时,这件事情本身仅仅指出一个逻辑的事情,指出一种逻辑任务,它并不把对于规则的根据的考察作为自身的任务。
我们可以进一步考虑规则的根据。这就从执法活动转到立法活动中来了。这时,我们考虑的是,我们应当设定何种规则,何种规则是值得追求的,有价值。这是伦理价值判断的领域。
当部分不参与整体的形式的构造,不基于角色参与整体时,就是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也就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就是说,我们不能从看见的东西自身之中抓住所想的东西。
生命就是如此情况。联系语言和意义的语法考察,指出了现实世界存在的,发生着的事情。
也为别的维度的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引入这个可见的现象世界提供出来一种衔接的方式。
8
阅读方法
卡住时,先往下看一看。w的日常语言本来就是强调语境。其写作也是语法分析,语法阐述和例子相结合的。有时仅仅根据例子,有时难以理解它想要说的东西(语法句子)。这是正常的。因为仅仅一个例子还没有指出其语境。那么,其语法规则或生活形式还没有领会。而w的协作的目的就是揭示这语法分析。而语法分析又从经验句子的理解的语法句子开始,以经验句子和其语法之间的关系为分析的对象。从中分析出语法命题的一般原则。
但是,我们从有限的经验分析得到的东西凭什么说就是普遍的呢?家族相似指出的是语法之间的经验联系。基于归纳。但是恰恰是这种家族相似指出了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指出了语法考察之语境原则。家族相似指出的时语法规则之间的归纳。而语境原则作为语法考察的原则性,则是普遍的。这个普遍性指出的是语法考察中对于语言游戏的本质主义的否定,这个否定为家族相似所落实。或者说家族相似作为本质主义的否定的根据。从而,语言的语法在排斥一种本质主义后,就引入了一个语法考察的空位。既然不是内向的本质,那么就只能是外在标准的语境。从而,使得语言和意义的联系,不再是弗雷格的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来的东西,以及早期图象论中的图示形式的相等的情况,本质即图示形式,而图示形式蕴含于图像中,分析可得。这样,就为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而是另有一个实在之外独立的维度,开拓出在语言游戏之外作语法考察的空间。
从康德到弗雷格,就是从算术到代数的演进。词项逻辑,函项逻辑。词项逻辑是思辨的进路。函项逻辑则是语境原则的进路。弗雷格的函项逻辑,和罗素的,w的,有所不同。这就是它们基于所考察的东西的需要引入的语境的区别。弗雷格考察逻辑对象,其语境是句子的真。w考察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意义,那么语言的有效使用作为语境,要从中去领会其生活形式。罗素的语境是亲知。(?罗素还没大体看过。瞎说)亲知引入一种经验性。罗素和w的语境的区别,前者的经验是直观的看得见的东西的亲知或经验,后者则是可思的,文化建制的东西,规则。
读w的另一重体会。在了解w指出的语法分析的句子之后,还是要在日常的想、说和做中落实。可是我的习惯具有惯性。这就要求对于我的习惯作出有意识的反思。这是基于外在标准的语境原则的信任之下,对于这种语法考察的原则落实到日常语言的使用当中去的过程。信任,理念(原则)还要落实到如此这般的事情做出来。但是这里也不必有盲目的怀疑。因为语境原则只是提供一条综观的思路。最后是否能达成综观的统一,还是基于经验的结果,做出来的东西为准。如果最后不能达成综观,那么它就还只是设想而没有落实到语法中来。不能综观语言游戏的语法设想,就还不是语言游戏的语法规则。
9
梦是什么?
什么是经验生活,经验世界?
我们所见的是经验,我们所想的,就不是经验了?对于可见层面而言,实践中的理念似乎不是经验。一个三角形概念,还不是任何经验的三角形。但是它作为做出来的东西,任何一个三角形的摹本,恰恰是规范经验的东西,或者说实践中理念是经验的本质。
这是自然对象的情况。理念或我们的所思是我们所见的分析的东西。在因果关系里,这指出从所见到所思在认知而言的分析的可能性。我可以把这个三角形看作等腰三角形的表示,基于经验,也可以把它看做普遍的三角形的表示。这里具有随意性。但是,毕竟这里的任何所思的东西都是经验产生出来的。从可见到可思,前者提供了后者的可能性空间。或者说亚里士多德意义上质料之作为潜能所囊括的being的可能性的集合或空间。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在人的想、说和做中,任何可见的东西都是某种有意识的产物。我们要在其有意识的意义上理解它们。因此,可见的东西不再是实体,它们并不满足于自身的认知,而是以自身的某种用法为作出它们来的目的,表达这种目的,并且诉求这种目的性的被理解。
在自然对象,从经验出发可以分析出一系列的概念作为我们所思的可能性。这里的所思是认知,经验概念的产生,康德的知性下经验(概念)的产生,而非对于人的表达的理解:从认知嵌入用法之下产生意义的理解。
认知从可见的东西中产生出经验概念来。就可见的感觉材料的现象和关于现象的经验/判断或事态之间,前者作为质料,它潜能上是经验。或者说,基于前者的给出,一系列事态,或者意谓真的命题,潜能果已经规定下来了。我们对于前者的给出,不能随意给出一个命题,使得这个命题为真。自然科学的探究,就是这样受到可见的东西的判断或实证的。区别只是科学考察先天命题的真,而直接的经验考察经验命题的真。真是自然经验的用法。或者说,对于可见的东西的认知,在于诉求一种直接的或本质主义的解释。这种解释由于诉诸于直观,它是直接的。考虑康德的经验。我们对于经验认知的信任。我们并不怀疑经验在直观中的欺骗。休漠对于现象之经验的魔鬼的欺骗,考虑魔术对于感性的欺骗。其实是对于因果的欺骗。感觉是最初给出来了。但是因果相继,却是人的知性的产物。康德强调人为自然立法,指出人的感性知性作为经验的可能的基础。在普遍逻辑的指出而言,这没错。但是在具体的因果判断而言,或因果的运用而言,其基底可以寻求科学的解释。感性的统一,多和一的关系的问题在于,感性材料的多,总只是就我们意识中的多而言,并不保证囊括了客观情况的全部,也不可能囊括。因此,这里,主观表象要产生客观经验,就有鸿沟。一切现象的原因的物自体由于不可知,所以认知不能诉诸现象就其自在的原因的本质。只能基于现象。我们一切考虑都从现象开始。但是科学,自然规律使得我们能提供出一套对于有限经验之外的部分的预测及其实证。我们说一个图形是一个圆。我们可以基于圆的定义,说这是任何一个点与若干至少三点等距的点等距。我们的经验能指出存在一个点,它与图形的若干点等距。而说它是与这个点等距的所有点所围合出的图形,则是一个行动上遵从规则的产物或认知上的概念,所思。从所见可以产生这个作为经验的概念,就认知而言,可以就任何点作测量来验证这个概念的真或经验性。在运动的也是一样的情况。我们可以基于一个自由落体的现象说不同时间中有物体处于不同位置,它们是同一个物体的运动。魔鬼的欺骗在于运动的连续连贯性。或许在我一眨眼间物体静止,而瞬间跳变出现在下一个位置,而非连续运动?对比,我们通过科学对于自然规律的设想,通过经验中有意识地观察这个中间的过程,作出预测。而经验观察的结果作为验证的可信的根据。
魔鬼的欺骗在于对于人的无意识部分的囊括。人的经验,有意识总是具有某种主观随意,相对于客观对象自身而言。但是主观表象能把捉客观对象,就在于这种现象的进一步看的预测和验证。
这是自然现象的认知层面。所要处理的是休漠的怀疑论,魔鬼的欺骗。可以把自然规律的设想、科学,看作普遍逻辑而言基于人的主体性(康德的认识论),但是就是内容的指出而言,反过来看作主观的感性知性的经验运用的条件或根据。知性对于感性作出预测,这种预测使得主观表象切中客观对象为可能。按w,这种预测就是语法设想,而其达成则是局限的所见(主观表象)到无限的所见——现象自身的把捉。后者是可见空间的理想,是一个理念。是某个对象的经验的可能性。胡塞尔的进一步看的展开。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是另一种情况。我们考察的是人的有意识做出来的东西。在认知中,我们并不考虑对象中人的有意识或目的的表达,基于可见的东西并不具有特定目的。认知导致一系列经验概念的空间,作为经验的可能性空间。这个苹果 是圆,红,酸,甜。经验在形状,颜色,味觉,大小等已经确定下来了。经验只是填空题一般去关注客观事实。这里主观随意只是在关注哪个方面的区别,对于特定角度的看,看到的东西是确定的,客观的,可以预测的。可以剧透。我可以对另一个人说,这个苹果 是圆的。他一看,是这样的。这就是经验的客观性。
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有意识地做,做出来的东西总是基于这个有意识的目的的表达或实践而言存在。这就是本质(目的)在语法中道出自身。人的做由此作为语言活动。对于语言的用法,在于表达和理解其意义。正因为认知中现象和经验之间总是一对多的关系,而语言现象在于有意识的目的或意义的表达,就必然要具有某种用法的约束来规定意义的指出。
认知的多义性,或经验的诸多可能性——不是指这个红苹果 不是红的的可能性,而是它还是甜的的可能性——还是直接建立在直观和普遍逻辑之上,不同知性范畴。认知还并不考虑任何人的主观性有意识地对于看见的东西的使用。这里没有人的主观随意的参与。还不考虑所见的东西对于人的有意识的目的的承载。现象还不是人的语言。(就作为造物主的运思的承载而言,自然现象已经是语言了,造物主的语言,自然规律的表达,科学作为其语法的实在)
而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活,总是在于行动中有意识的承载。它们是人类的语言。我们在自然现象中对于造物主的运思并不具有直观,(但是基于造物主的创世纪的完成或满足,它已经把一切运思付诸于大自然,因此大自然作为现象受到一切自然规律的支配的总和的表现出来的结果,他承载了造物主的运思。自然现象中没有超自然的东西。人的意志也总是在现象中服从自然规律的行动中参与自然界。造物主的意志则可以看作全然化身于自然规律,表达在大自然之中。没有此外的超自然的意志了。大自然就是神界。人类的意识和意志,在自然界的边界之外。人得为它们负起责任来,无法把它们托付给造物主。自由无法托付。)
但是由于它承载了一切自然规律的总和,自然现象能够作为语言承载自然规律的表达。
人的意识和意志, 有意识的存在,使得人作出表达和需要被理解。表达和理解的基础,是人的有意识。这是普遍逻辑。这指出人做出来的事情,说和行动,就其表达和理解的达成而言,总是具有语法这个位置独立于实在地存在(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法综观连缀起实在的统一)。正是语法这个逻辑上的位置,指出了人作为主体,其有意识和意志的存在。
但是这意识和意志怎么用,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还是回到一种客观性中来。文化建制提供出来的综观的可能性。正如认知中的经验性对于经验概念的可能性构成可能性空间。
回到梦
语言一方面强调遵从规则的理解落到实处。但是回到语言表达意义,以我们所思的东西规范所见的做出来的东西、语言游戏而言,那规范语言的东西,在意义理论里没有受到考虑。我们基于所考虑的东西的给出来以后,考虑语言如何达成其表达,自己从语言中再理解到它。这是一个逻辑问题。
梦表达无意识或潜意识。如何理解其表达。这里没有有意识的工具理性的遵从规则。规则在实践或做里面是无意识的。(可以把日常所思看作无意识的。w说过遵从规则时人是盲目的。指的就是对于所考虑的东西作为遵从规则的轴心的东西其由来或原因的无意识,不考虑。)在这种原因的反审中,梦反而是开始超越日常的完全盲目,开始基于无意识或潜意识(后者是现实需要考虑的东西的压抑的实践的诉求。前者则是更开放的,对自身敞开一个我们日常实践的用法,一个目的或意义的空间,它为我们日常所考虑的东西以伦理价值判断。这就是生命的体认,更超越层面上的现实认知。但是,生命并非任何客观的东西,而存在于或落实在人的to be上。这就为任何思辨提供开放的平台。生命不是任何东西,但是它能生发对于任何经验的认知,生发社会生活的认知——理解,生发语言到意义的理解。它正因为自身不是任何东西,所以能承接任何东西,毫无成见。能承接逻辑的发见。实践在此作为表达,涵纳于语言活动之中。)
生命就是to be,是想,也是做。包含日常语言的意义表达的逻辑问题,也包含我们日常所考虑的东西的意义——伦理价值判断。存在的意义就是to be,这不是重言式。存在指的是可所见的、所思的东西,to be 指的是引入超越于所做的东西(可见的和所思的)之外的语法位置,意义的可能性。
并非一切都有意义。认知没有意义。它产生出来的是经验判断。日常语言的意义在于我们的所思所想,文化建制中的东西。它们源于社会认知。但是文化建制仅仅作为社会现实,可供认知,却无意义。只有自我意识,永恒的一或存在的诉求,总是在产生一种统一或存在。基于给出同质的多思辨地达成统一的认知,以及对于异质的多,所见和所思的带入一个意识,产生语言的意义的理解。
智慧是虚的,仅仅是一个理念。如同康德那里的世界作为现象的总和,它从来不对人给出来。爱智慧是实在的,是我们日常可以做的东西。作为理念的存在和to be之间也是这样。意义和追求意义之间也是如此。
梦的一种是潜意识的释放。另一种,是审美的生命冲动。当审美在日常受抑制,它作为潜意识的内容在梦里得到释放。
艺术的日常就是生命冲动的释放。
哲学揭示的是普遍逻辑。w的语法分析的句子还是普遍逻辑。而梦和艺术实践,产生的是合乎这种逻辑的经验生活。如果说终极的意义,是伦理价值,是生命的宣泄表扬,那么梦和艺术实践,或一种生命自觉的日常,便是这种生命的实践,表达。生命作为最高的规范性。
w说他的写作只写给对他所考虑的东西有所考虑的人。这是语境原则的表现。在日常所考虑的东西之外,生命也是这样的东西,只有生命能看见生命。
存在、 to be,是对于自身的想象力可以设想的边界的东西的做,或者对于想象力的边界再推动开拓一步。而非世界或作为对象的主体自我或物自体这样不可知对象,它们仅仅作为理想的概念而非对象存在。考虑罗素的指称词组,它们并不指称某物,还并没有这样的对象作为所指存在或给出来。
10
a dream
老村 改造,如今到处的村子改造那样,而非重建。老屋留下来了,开门有一点地,种花草。隔壁加洪家屋子比我家退后几米,空地劈了个菜园种瓜果。好看。
往村后走,一片高树林子。屋后的地(?)被林子挡光了。但是夕阳下,林子对面有反光,这点余光差不多也够绿植了。我站着看自己在两侧远处稀薄光线的影子。微金黄色的余晖。我蹲下来,两侧的光影露出更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