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的厚黑学——《Damn Good Advice》书评

很多设计师,都有强烈的极端主义倾向。要更清楚的解释这件事,需要引入一本书,叫《Damn Good Advice》,被誉为设计界的圣经(当然暂时还不清楚这是谁给它这个称号的)。这本书是确凿的将设计师的极端主义强烈放大的代表,写这本书的人叫George Lois,他长这个样子:

这个人,是广告界的传奇人物,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著称。

书里面的一些言论,夹杂着美式俚(脏)语(话)的吐槽,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随手举一个段落为例:

Never eat shit.(If it looks like shit, and it smells like shit, and it tastes like shit... it's shit)

满眼都是shit对不对,其实这句话是在说,如果设计师处于一段糟糕的合作关系中,需要拿出将其结束的勇气。因为在一个不健康的工作环境中,是绝无可能做出真正好的作品。

所谓话糙理不糙,再举一个例子,这个文明多了,但也充满了厚黑学的浓浓意味:

To creat great work, here's how you must spend your time:

1% Inspiration

9% Perspiration

90% Justification

创造出伟大的工作,需要这样分配你的时间:

1%的灵感,9%的努力,90%用来确信并辩护自己是对的。

他这样解释这个观点:我不管你多有才华,只要你是做创意工作的,并且想把你的创意实践出来,就需要为你的想法辩护,把它像商品一样售卖出去。卖给身边的人,你老板,你的客户等等。

这一点是很重要的,然而很多设计师会忽略了这一层:一个设计想法必须要推进落地才能真正的发挥价值,而不是停留在电脑屏幕上,只供自己欣赏。这个推进落地的过程,是需要设计师自己主动去完成的,其中当然也会需要一些售卖的技巧。这个辩论的过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对方接受你的方案。这些技巧,书里也有一些很棒的Tips,例如:

在向对方阐述创意想法时,如果没有在三句话内解释清楚,那就不是一个big idea。

有时候产品经理提出一个想法,跟设计师、开发费力解释好半天,对方听的云里雾里。如果是这样,又如何让用户理解呢?这是一个注意力经济时代,用户的注意力转移成本越来越少,一个新事物如果不能快速的传达、吸引用户,很难期待它达成预期的效果。

还有一个观点,深得体会:

好的想法要呈现给能拿主意的人。

对于那些下属来说,他们有说“No”的权力,却没有说“Yes”的权力。所以如果把真正重要的新想法给他们看,他们说No的风险是最小的。这样,新想法就变得很难推进。有经验的设计师通常深谙此道,其实在做一个重要、复杂的项目过程中,设计产品本身只是一部分,还有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对沟通策略进行设计。做好一个方案后,要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1.我的方案,应该先与谁进行初步沟通?是直接负责人,还是能决策的人?两种方式分别有哪些好处和风险?

2.该采用怎样的表达方式?是在会议上宣讲,还是线上聊天或邮件沟通?

3.沟通的重点是什么?表达核心想法,还是要具体到每一个细节?

4.希望沟通后,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是试探决策人的初步意向,还是要得到明确的后续计划?

这些问题,就是沟通的策略,把策略想清楚,一个方案被通过的几率就会更高。很多情况下,一个很好的想法,没有得到认可,可能并不是因为它不好,而是采用了不恰当的沟通方式和策略,这样是很可惜的。

另一个简洁而重要的建议:

拒绝集体乱搞(聚众淫乱)。= =!

牛逼的想法,大多只需两三个大脑一起产出。集体主义思维往往让创意陷入僵局。而且越有主意的人,在团队里越需要时间去说服那些头脑不清楚又保守的"魔鬼代言人",团队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思考方式和决策。

关于具体的表达方式,作者有这样的建议:

1) 告诉人们他们会看到什么

2) 展示给他们

3) 用戏剧化的方式,告诉他们,刚才他们看到了什么。

表达想法时,要“不择手段”,不论用怎样的沟通方式,都是为了让真正的Big idea有更多的落地机会。

在创意行业想要搞出一个Big Idea,永远要和最有才华、最具创新的头脑的人一起合作。避免过多集体主义,拒绝过多分析。最棒的创新思考者乔布斯并不是一个建立共识的人,而是一个独裁者。他听从自己的直觉,并极具审美眼光。

每个人都相信创意是合作而产生的——但我不信。你需要自信,去展露锋芒,去展现个人才能。

在有了创意后,才需要团队合作,因为得把这个创意卖出去,落地实现。

推销创意的时候,仅仅得到“Yes”是远远不够的。

讲述自己的想法后,如果对方仅仅是勉强的说可以,这样不算真正的成功。应该努力让对方真正接受、满意,甚至是非常兴奋的认可。这样就可以赢得对方对自己的真正的信任。

很多时候,设计师和产品经理会因为一些分歧争执不休,也许有一方会先妥协,妥协原因,也许是觉得争论浪费时间,为一个细节不值得,也可能是因为对方职位、决策权的原因,有更多话语权。然而这样的妥协,无论是倒向哪一方,都不是一个很好的结果。

除了这些沟通技巧,作者还讲了一些有趣的故事,来表达他对设计师的职业态度的理解,其中有一个故事,让人印象很深刻:

1962年作者在纽约的新公司,被两个远在芝加哥的老板看上了。他们当时正在选择代理公司,尽管他们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只使用当地的代理公司,但他们还是把作者的公司作为备选之一。一次,他们在早上9点给作者打电话说,几乎决定要雇佣在芝加哥本地的公司,因为可能随时要和代理公司开会,纽约毕竟太远了。挂了电话,作者与合伙人说:“咱们现在飞奔到机场,在他们吃完午饭之前到达他们办公室!”于是他们半小时之内到了机场,两个半小时飞到了芝加哥,并飞速跳上出租车,以难以置信的速度到达了他们的办公室。半小时后,当他们吃完午饭回来,看到作者,非常惊讶和赞赏,最终就给了他们代理权。

这个小故事,传递了一个非常朴素的道理:脚踏实地、勤奋的做好工作。让客户不仅仅爱上你的作品,还有你的态度:大胆、迅速、无所顾忌的主动。伍迪艾伦曾说过,80%的成功来源于出席。多刷脸、多表现的积极,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整本书中,核心贯穿的一个理念,就是Big idea。这个词汇出现了非常多次,作者宣扬的是一种激进好于保守的观念。做创意工作,如果没有最核心的Big idea,那么做再多的理性分析、流程工作,都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有了Big idea,也不一定就会顺顺利利的让别人接受,还要尽做大的努力,把idea包装、售卖出去。所以,设计师除了要对作品有一些执着的匠心,也需要有一些“小聪明”,把idea像推销商品一样,让人高高兴兴的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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