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我要去打工了

拜拜去打工了,知道这个消息的我有些震惊,这个他曾经流浪过的城市,他又打算再一次要踏上旅途。

拜拜是他的绰号,小时候时髦用英文单词给自己取名字,拜拜就知道两个单词,一个是ok,一个是byebye。他本来想叫ok的,后来传着传着大家都叫他byebye。拜拜也不反对。时髦总流转,和喇叭裤一起没落的还有各种英文绰号,但拜拜还是叫着拜拜这个名字,以至于一天,一起长大的朋友结婚发请帖,不知道拜拜的姓名,跑到家里来问我他的学名。

拜拜今年27岁,一米四几的身高,30出头的体重,半佝偻的脊背穿什么衣服都显得宽松,黝黑瘦小的样子活像疯狂外星人里的外星人。一撮小黄毛杵在头顶,接近秃顶的头发杵着有些费劲,显得有些风雨飘摇。

我猜拜拜长不高估计和营养不良有关。小学一年级时候,拜拜的父亲和母亲闹矛盾,母亲回了娘家,在这期间父亲犯了事,被判了6年。那时候我们同班,拜拜和姐姐被饿晕过几次,我报告了老师,班上还组织过给他捐过款,后来母亲回来了,一个人撑起了家,直到父亲回来。

拜拜不识字,到四年级时候他不想做作业了,就不去了。后来他再想去上学时候,我已经读到初二了,他那时叫我给他拿不用的课本给他看,他看不懂就闲置了。

知道拜拜打算出去打工的消息在他的房间,当时他忙着和直播间里8个粉丝做着互动。他的房间是不用的洗澡室,家里的洗澡室决定挪地方了,拜拜就住进了洗澡室,农村的洗澡室都有点小,再加上拜拜家的洗澡室没有安窗子,一盏15w的白炽灯上挂着几只饿瘦的蜘蛛。单人床顶在门边,一台坏了的的发电机上堆放着他所有的衣服,床头的插座上插满了各种数据线,一个直播话筒挂在床头。父母结婚时候陪嫁的大毛毯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毛毯把他裹了两层,就露出一撮头发,手机屏幕的亮光打在黝黑的脸上有去无回。

他说,他要去打工,趁着年轻。我问他你不是去过了吗,字也不认识,方向又找不到,到时候又像上次一样让你堂哥满广州的去找你,怀念流浪街头感觉噶。他说没事和朋友一起去,他们识字,一起来一起走。

我回家把大学时候用的登山包给了他,肩带有点掉线,他给我找来了针线让我帮他缝一下,一用力把他家唯一的针头弄折了,加固肩带不了了之。和他同行的伙伴找他商量出行计划,春节车票特别紧张,他们一行三人买了去广州的站票。我极力反对他们站28小时到广东,拜拜说无所谓,反正年轻。他们最后决定推迟出行,两人替他去换了张坐票,他忙着对着手机屏幕大喊:“进来的老铁,点击关注哦……”无暇顾及同伴。

拜拜去了一个星期了,我让同行的伙伴发拜拜在上班的照片,想着调侃一下他。他说拜拜不干了,他们刚入职送不了他回来。他堂哥也推脱有事来不了广州,今天他姐到广州接他。

怎么就不干了呢!他说,拜拜不识字大部分工厂不要他,直到找到一家只需要认识数字就行的工厂就行了。他入职了,一起去的人都分在白班,他一个人分去了夜班,上了一天,主管骂了他两句,他就不干了。

这样也好,拜拜家准备盖新房,可以搭把手。玉米地里的鸡枞菌也快要出了,他可是找鸡枞的好手,总是第一个出门,第一个回来,收获虽然不是最多的人,虽然别人顺着他的脚步也能找到很多菌子,但是他依然不会被大山围住的村子淘汰,至少村子就在那一成不变,大家还是叫他拜拜。

图片发自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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