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狗粮真的甜到发腻!

十分喜欢

我和阿黑在一起差不多五年了,对于我这么一个爱新鲜感胜过安逸的人,这是我至今为止坚持最久的事了……………………


和阿黑在一起是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离他的生活还很远,就觉得眼前的这个男朋友会发光,他会打篮球,踢足球;短跑,长跑也不在话下…………


那个时候的喜欢非常的简单,所有的喜欢都表达在笔记本上面,一到课间,笔记本就穿梭在教室的课桌之间。这时,笔记本好像被赋予了沉重的使命,承载着早恋的秘密和一对高中男女心中难以掩盖的小雀跃…………


我们两个谁都没有想到,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是接近五年。当初是瞒着家长、老师懵懵懂懂的早恋;如今已是会把对方纳入未来计划,充满责任感的恋爱了。

其实,接近五年的恋爱里面,我们有四年的时间是异地。云南和南昌之间,飞机两个小时、火车一天一夜、高铁8个小时的距离,我们就这样坚持了四年。

未来有你,真好


有两年的暑假我是待在云南的,在云南我们自己租了一个小房间,开始了我和他所谓的第一次同居生活,我们两个就像小时候会偷偷穿家乡衣服假装长大的孩子一般,慢慢摸索着如何像夫妻一样去生活;操作很生疏,中间麻烦不断,但回忆起来很美好啊────


超市买的三色小抄


两个人都在努力证明自己是成熟的大人,置备了电饭煲,电磁炉,桌椅,米,以及做饭用的各种调味料,开始了一日三餐自己解决的过家家式同居生活(其实那个时候由于经费有限,没有椅子,想着可以坐在床边吃饭;是后来我在楼顶偷偷的拿了房东阿姨家的两张小椅子……!!!哈哈……!嘘)


同居之后,离阿黑的生活更近了,才知道,这个人睡觉爱流口水,还磨牙,打呼噜;每次半夜被吵醒的时候我都会捂着他的鼻子不让他出气,后来被憋醒了,他就会挠我痒痒,有时候大半夜,我们两个还哈哈大笑像个傻子似的。


高中的男神形象真的是荡然无存呀!!!!


不过,你要问我还爱不爱这样子的他,毫不犹豫,我爱!!!因为他会在我生病的时候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把很大颗的药丸捏成一小个喂给我;半夜帮我盖好被子后会把我抱得紧紧的;还会在早上去上班前吻我的额头;中午打电话叫醒爱睡懒觉的我,提醒我该吃午饭了……………他包容了我更多的缺点,把他的耳朵无限度的随意我怎么玩儿(我有一个坏毛病,就是很喜欢玩着他的耳朵入睡……我试过,噪音很大,真不知道他每晚是怎么睡着的,真是辛苦了)


情话很甜

不过呢,我们也会吵架,我常常因为要洗他的臭袜子生气;常常会因为他吃完饭就躺在床上不洗碗生气;常常因为买的水果他没吃完烂掉了生气──他总爱死气白咧的黏着说我“最近脾气很大啊,老婆”…………“谁是你老婆,我看我是你找的保姆吧,还不快去拖地!”我总是会在生气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养了一个儿子。

不过,我们气不久,因为当我们一起把家收拾干净之后,我心情立马就豁然开朗了。“老公,亲亲我的脚”─你看,我们就是这么死皮赖脸,幼稚到死。


最近,他捡了一只流浪猫,问我能不能收养它,为此,他不断讨好我:


→“老婆,你没吃饭吧,我去做饭给你吃”

→“不吃,不饿(白眼)”

→“老婆,你想吃啥,我去给你买,顺便给猫买两根火腿肠”

→“哦,我看你是顺便帮我买吧,最主要的是给猫买火腿肠(更加白眼)”

→“老婆,你吃醋了?”

→“没有,你滚”

→“老婆,我给你买了你喜欢的旺仔牛奶”

→“我…………”


所以,我今天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同意他收养流浪猫,我喝了他买的旺仔牛奶,这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啊~~~~

向旺仔牛奶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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