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评文娱公司法务部的三种形态

今天简单探讨下文化娱乐公司法务部的现状。从笔者个人经验来看,目前文娱公司的法务部或可分为三种形态。

1.防守型法务部

此类法务部往往是公司的成本中心,以业务风险控制为主要工作内容,如找到合同中的风险与漏洞,给业务部门予以法律风险层面的支持,外部链接律所律师。这是中规中矩的形态,在公司的地位便可看出公司管理者对于法律层面的重视程度。

2.进攻型法务部

此类法务部往往是公司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对手的侵权,获得赔偿,甚至为公司带来利润。当然,所谓的业务增长点并非完全是褒义词,因为有的公司以诉带销,法务冲在一线,甚至自己并非拥有知识产权,也无从谈起适格的诉讼主体,但仍然义无反顾的冲锋陷阵。这时候,防守型的法务部就得多留心了,看对方是不是在诈你。你掏了钱可能也是“事不平”的,因为你依然是盗版,就连打算告你的人都是盗版。

3.IP型法务部

这个维度与“进攻、防守”有所不同,因为形成这种品牌效应的法务部绝对是凤毛麟角,如游戏圈里著名的法务部——任天堂法务部。有新闻称,任天堂法务部与环球影视、世嘉、MARICAR、LoveROMS等知名公司都交过手。这也是前两种法务部的目标形态。

从任天堂法务部的品牌效应来看,可能不输其游戏业务部门。

当然,这三种形态,并无高低之分,关键是是否适合本公司的具体发展情况。有的公司的业务形态注定要将法务部前置安排。但无论何种形态,整体的趋势是,不管大小公司、大小老板,对法务风控愈发重视。 

现在是2019年,如果某公司的老板觉得法务部是个“不需要那么重视、边缘化一点也没啥”的部门,那么这样的公司,可能会万劫不复,永不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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