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的“王田”、“私属”制

      西汉后期,伴随着豪族势力的增长,土地兼并势头凶猛,许多农民破产流亡,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而最高统治集团中,皇帝平庸,外戚宦官专权,政治昏暗,汉王朝日渐衰落。王莽实现王田私属想以此来缓解社会矛盾。

      首先,颁诏,指斥西汉土地兼并给百姓造成的危害,宣布天下土地一律更名“王田”,奴婢一律更名“私属”,皆不得买卖。

      每户农家不足 8 口男丁的,如果占有土地超过 900 亩,必须把多余的土地分给宗族、邻里或乡党。没有土地的农家,按照夫妇授田百亩的标准,分配土地。

      此举的实质内容是冻结土地、奴婢买卖,以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但不顾社会环境变化和历史发展的趋势,简单照搬古制,陈义甚高而脱离现实,又缺乏切实可行的具体操作方案,诏颁数年,地主官僚因买卖土地、奴婢获罪者甚多,纷起反对。

      迫于巨大的压力,王莽不得不于始建国四年取消前令,对买卖者不再追究。这样王莽改制中企图解决社会最主要矛盾的一项措施,很快就陷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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