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剧透,想自己看剧的请绕行!)
在温州一家人中,有一个最弱势的存在,他就是阿雨的哥哥麦狗。
学龄的麦狗想读书,贫穷的家庭让他放弃了学业;他想跟着表舅去意大利打工挣钱,却被父亲阻止;他想在昔日同学面前挺直腰杆,却被迫按照父亲的要求去学校门口摆摊卖鞋;他不想卖鞋,却被周万顺化妆成小丑,成了营销助手;他想独自出去闯世界,却不被父亲看好,没有祝福和鼓励,只有无休止的打压和羞辱;他想在东北把眼镜事业做大,却被父亲无意中一把火烧了他辛苦打拼的眼镜城。
他不得不选择帮助父母去陕北打井采油,可他的心不在那片黄土高坡。一次酒后的意外,他被早已对他一见钟情的村书记的女儿禾禾睡了,禾禾有了他的孩子,他不得不娶了禾禾,不得不留在了陕北农村;他想和禾禾好好过日子,安心当一个乡村教师,岳父大人却把他的工作辞了,让他跟着周万顺去打井采油。
麦狗就这样一次又一次被人牵着、扯着成了别人手中的一只牵线木偶,那根线像接力棒一样从父亲手中转到岳父手中,最后落到媳妇禾禾的手里。他永远也无法逃离被安排、被控制的命运,他真的成了一只木偶。
没有自己的方向,没有自己的情感,没有自己的喜好,甚至没有自己的模样,所有和自己有关的东西,木偶都没有,麦狗也没有。
木偶没有痛苦,麦狗却因为自己是一只木偶而陷入深深的痛苦。他想要摆脱那根木偶线,他想要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他一次次的挣脱,一次次失败,甚至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仿佛挣脱那根线倒成了他生活的方向。
这样的麦狗让人心疼,他苦苦挣扎的样子,让我想到自己,我们又有谁不是那只提线木偶呢?被家庭、学识、经历、爱人、孩子牵扯着,成了现在自己的样子,成了普普通通的芸芸众生。
我们没有过人的本事,没有冲出“牢笼”的勇气,有时甚至以爱为名给自己找借口,甘心放弃了自己的一切,活成自己不认识的样子,或者根本就忘了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也许那根木偶线根本就在自己手中,我们按照“戏本”,把自己耍弄着,藏起了真面目,用木偶的样子示人,觉得那样最安全。
麦狗的痛苦,我深深体悟着。温水煮青蛙的痛,一点点在心中升温,由心而发,聚集成一股喷薄而出的力量。落到手心,紧紧握着属于自己的美好;落到笔端,串连成一个个有思想的文字;落到眼前,开放出一朵美丽的花朵。有一个声音在欢呼,那是心灵被释放的快乐,那是自由自在的飞扬。那里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做自己的主人,做灵魂的忠实护卫。
打破自己心里的牢笼,还一个清明透彻给自己,纵使命运还死命地用线拽着自己,那有何妨?大不了把命运当风筝放了,那线是攥在自己的手里。
麦狗何尝不想找到心灵的归宿?他穷过,拼过,富贵过,成功过,落魄过。起起落落之后,人世间的苦乐贫富在他心里有了新的定义。曾经拥有,才知一切皆浮云,他所追求的已远非金钱能衡量。只是,他一直不知道。
他把所有力气用来挣脱,越挣扎,越紧箍,越挣扎,越痛苦。看到他的痛苦,禾禾主动放手了,她主动剪断她手中的木偶线,谎称没有怀上麦狗的孩子,把自由还给麦狗。
一个纯粹的农村放羊女娃,做了一件最明智的事,没有欲擒故纵的谋略,也没有自私的牵绊,禾禾做这一切,都是因为爱。
是爱把麦狗变成了提线木偶,也是爱剪断了木偶线,让麦狗拥有属于自己的世界。
真正自由的麦狗,才是离心灵最近的麦狗,只有那样的麦狗才知道心里想要的是什么。他终于知道,他爱的就是禾禾的纯善,他想要的生活就是有家有爱的普通人的日子,他真正想做的就是一个乡村教师。
走进心灵的麦狗,选择在那个穷乡僻壤做了孩子们的灵魂工程师,他爱上了孩子们,爱上了自己选择的生活。
这部剧的结尾,这一家人都走出了曾经的困境。相比于周万顺打井采油的成功,麦狗少了财富的光环。相比于妹妹阿雨海外事业的成功,麦狗的身上多了乡土气息的沧桑。但是他的心却没有了漂浮的不安,从他对着自己儿子喊出的那句照顾好妹妹孩子的话,听得到他浑厚的底气,还有那永远不变的爱。“照顾好你妹妹”,也成了一枚爱心的“手榴弹”,被他投放到家人心里,投放到屏幕外泪目的我眼中。
不得不佩服高满堂老师对麦狗这个人物的塑造,从麦狗的身上传递出的信息,让《温州一家人》对成功的定义不再局限于金钱的获取,不再局限于创业这个题材。是麦狗拓宽了这部剧的视角,他拯救了大篇幅对财富执着的偏执,拯救了世俗对成功的狭隘,是麦狗在拯救芸芸众生于普通,因为他就是普通的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也是你我中的一份子。
有人说一家人里数麦狗混得不好,最惨,最土,最俗。是的,这确是表面能看到的事实。有人会可怜麦狗,有人会鄙视麦狗,有人会贬低麦狗,也有人会“善意”地用周家的家财万贯,为麦狗安排着衣食无忧的后半生,而我,对麦狗是深深的敬意。当浮华散尽,只有麦狗的心和他脚下的黄土地是最最踏实的存在。
整部剧给麦狗的篇幅不多,却因麦狗的存在,把一部创业励志剧的格局放大了。也因麦狗的存在,让我对提线木偶有个更深的思考,我们何尝不是提线木偶呢?我们怎么有权利对麦狗品头论足?他的心里是充盈的,他是富有的,我们呢?
(可乐写于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