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的小弟

在我短暂而丰富的年月当中,遇见过不少人,离开过很多人。认真的对待过一些事,也糊涂的敷衍过许多事。很难有哪个人,哪件事叫我念念不忘,过去了就过去了。快记不清那个男生的模样、声音还有羞涩的样子。十七岁那年有一个小弟,我很想跟他说很多话来着,不过再也没机会了。

他是我们班的好学生,腼腆又内向。而我则是个爽快的女生,不喜欢被规矩,爱跟任何人一起玩儿。跟男生交哥们儿,跟女生称兄道弟。不知是哪一天,那个男生也被我收为小弟。于是,跟小说中的情节一样。上课即便隔着千山万水,也要翻山越岭的传纸条。不过,基本上是我让他给我打个饭啊,或者借我个作业参考。有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弟就是好,很听话。“哎,晚上我要回寝室洗衣服,你帮我带点饭吧,老样子^v^”“还是那个口味?^v^”……这些就是我们的日常对话了。

有一次期中考试,为了下午能更好的发挥,同学们在午饭后早早午休了。我总是闲不住,看书不一会儿就无聊,四处张望还有谁没睡觉能聊聊天。好巧不巧,隔着半间教室的我的小弟竟然坐在了我身后。因为布置考场,多余的桌子拉出去,剩下的乱七八糟的摆好。鬼知道这家伙怎么坐到了我后面,而他睡姿也是蛮奇葩的,一只胳膊伸的老长。闲的发闷,我就突发奇想,趁他睡着在他手上画“熊猫头大战火柴人”旁边留下故事介绍:有一天,火柴人走在路上不小心踩到了熊猫头,熊猫头气急败坏,跟火柴人斗了七七四十九天还没分出胜负,终于他们进行了最后的决斗…。一直画到手腕他还是不醒,简直比我爸睡的还死。为了不让他看出是我的杰作,又在他指甲上反常的画上了梅花,我太佩服我自己了。直到开考前,他醒来迷迷糊糊的还不知道手上的艺术品,慌慌张张拿着文具就奔考场了。留我在原地偷着乐。然而最最让我笑掉大牙的是,他的监考老师以为他把小抄胆大包天的抄到手背上,差点让他零分。事后他像是识破了来确定是不是我画的,我笑了好久,好几天都乐得合不拢嘴。

有段时间我心情很不好,动不动跟人发火。我知道是我的错,但我实在忍不住,就不想跟任何人说话。那次我哭了,谁都不想理。而我的小弟呢,傻傻的站在我桌子旁,放在我桌子上一张卡片。上面一句不知道什么话,后面还是那个笑脸。我很厌恶的把它撕了,当着他的面。接着就趴桌子上哭得更厉害了,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我听说,那个冷静话不多的男孩在漆黑空旷的走廊尽头哭了,哭的特别难过。回教室的时候,嘴角破了渗着血滴,脸颊肿了老高。班里同学都很惊讶,偷偷打听一向温和的他怎么了。我也是后来听朋友说起,才知道他怎么回事。我感到有点过意不去,偷偷在他桌子里塞了一个星期的棒棒糖,他才肯理我。哼,这个小弟真是小家子气。

又是寻常的一天,在我日常的“调戏”完同学们后。才算老实的坐在位置上做题。不经意间,发现我的书里夹着一张纸“下午有空吗,能不能去操场,我想跟你说点事^v^”一看就知道是我那忠诚的小弟的,除了他还有谁能写出这种字。我在想他找我干什么呢,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吗。可能是不要我再托他带饭了吧,因为最近该期末考试了。没多想什么,我就准时一个人到了。他拿了一本书说要送给我,是我最喜欢的东野圭吾的《时生》。这厮竟然把书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时生,我在花屋敷等你哦”写在了第一页。摘抄句子吧,还是本书的句子,实在想不通。然后他又递给我一封信,我很莫名其妙,什么事这么麻烦,又是送书又是写信的。当我漫不经心的准备看信时,越来越惊讶,我都快忘了当时有多呆。冷静了几分钟,整理好思绪,终于明白。天呐,那是封告白信。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道该想什么。我曾经也幻想过,将来某个时候跟一个很帅很阳光的大男孩撞个满怀,然后互相道歉留电话。不几天,他又约我想郑重的再道谦,而我打扮的美美的才出门。终于不久之后,我们成了男女朋友,他会给我好多好多零食漂亮的衣服,带我逛街去玩。阳光下我看得很清楚,他个子高高的,瘦瘦的但很健康。皮肤很白,眼睛清澈,鼻梁挺得很高,头发蓬松,不细看像个外国人。笑起来露着大白牙,多才多艺还会做饭。然而,站在我面前的对我表白的这个人,长相普通,身高也不出众,平时话也不多。虽然很可靠很忠诚,还是差那么一点。那次尴尬了好久,我不知道说点什么,因为我总是把他当小弟看待。而他突然这样,的确让我措手不及。他好像看出了我的不寻常,而当时天快黑了,他好像比我还窘迫,脸涨得通红。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怎么跟小说里的不一样。直到那时我才明白,有段时间一直感觉有人在看我。我怀疑是我衣服上有油渍,还是头发没梳整齐。原来是这家伙啊。不过好歹我也是读过很多小说的,当我冷静后我就跟他坦白。很抱歉,我没有他想得那么好,我只是把他当哥们儿当小弟对待,我没有别的意思。为了不耽误他的学习,不耽误他将来考大学,而我是个爱玩的女生静不下心来。希望他当下还是学习重要,一心一意的,不要想别的东西。等到以后再说,反正互相都有联系方式的。我告诉他不是他不够好,他很优秀,而是现在时间不对。毕竟都还是学生,以他的为人将来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女孩。以后会遇见更适合他的她,但现在就不要三心二意。那天之后,跟往常一样,一切风平浪静。我也自知之明的很少去打扰我的小弟了,再过一年就该考大学了。他继续努力下去,应该会是个很不错的学校,以后会有很不错的工作,就这样过完一生。而我继续幻想着未来我的盖世英雄,他会披着金甲圣衣,踏着七色彩云来娶我。

我在以后的生活中陆陆续续的谈过多次恋爱,有高考前的,有相约考同一所学校的,也有说对我好一辈子的人。结果都不了了之,我曾经向往的爱情变成一堆烂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再吸引我,而让我感到厌恶。我开始回忆起高中无忧无虑的生活,自由而充实,想起我那些可爱的兄弟姐妹们。虽然这些记忆支离破碎,但足以让我心满意足。在众多的记忆当中,忽然发现有一处被我忽略了。关于我的那个憨憨的小弟的,关于那个操场旁边的。原来,那晚在我彻底冷静,准备演讲发自肺腑的话之前。我的那个小弟已经好几分钟不说话,就在我开说之前。他那涨红的脸嘟嘟囔囔了一句话,声音很小。我在努力跟记忆辨证很久之后终于确定,那句话是“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啊?”

我又翻出那晚之后关于他的任何事,几乎没有什么能记得起的事了。当时说好的将来再联系,也随着时间消逝。他不过成了我当下生活中的一个名字,一个符号。不过,这么多年后,我才明白“花屋敷”的含义。他在他看得见的未来一直在等我,我却活在我幻想的未来当中。如果能回到过去,我会加倍的努力学习,不懂就问他,争取考上跟他一样的大学。而不是现在这样的一身疲惫,我相信爱情肯定也不是现在这个糟糕模样。而且,在那晚,我才不要说那么一大堆废话。其实,我最最想说的是“傻瓜,我也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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