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白先勇于1968年发表的一篇短篇小说,收录于《台北人》。
小说讲述了一世风情的舞娘金兆丽,在台北西门町的夜巴黎舞厅的最后一夜的故事。
第二天,四十出头的她将嫁给六十多的在南洋发迹的老板陈发荣。
整篇小说用一种浓的化不开的感伤笔触,将金大班现在与过去的种种意识与回忆,穿越时空交织在一起,描述了一个时代下舞女们的现实生活,爱情的缩影,蹉跎几十年依然逃不开现实命运的摧残。
回不去的曾经
玉观音金兆丽,曾是上海百乐门的金牌舞女,人们将她跟吴喜奎说成是“九天瑶女白虎星转世,来到黄浦滩头扰乱人间的”。
时局动乱,使她被迫来到台北的夜巴黎,成为了金牌领班。虽然此时的她混得也是风生水起,现实的落差依旧会让她时常想起那灿若骄阳的过去。
面对童得怀的抱怨,她会犀利地回击:今天最后一夜,我来,是人情,不来,是本分。我说句你不爱听的话:我金兆丽在上海百乐门下海的时候,只怕你童某人连舞厅门槛还没跨过呢。
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里那间厕所只怕比夜巴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嘴脸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
当小如意萧红美奉承她嫁给陈发荣时,她心里满是不屑:那起小娼妇哪里见过从前那种日子?那种架势?当年在上海,拜倒在她玉观音裙下,像陈发荣那点根基的人,扳起脚趾头来还数不完呢!
当朱凤大着肚子来找她时,她会愤懑地骂她烂泥扶不上墙,痛惜自己在她身上花的功夫,看见她,也想起自己也曾像她一样,有过不经人生三昧的时候,当年她也年轻过,也曾想为她爱的月如留下一儿半女,而奋不顾身,最终因地位悬殊爱而不得。
当年的无限风光,当年的纸醉金迷,当年的奋不顾身,都会在这夜巴黎的最后一夜成为过去,不管你愿不愿意,这二十几年的摸爬滚打都会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
那些爱与被爱的人
虽然风月场中更多的是逢场作戏,但金兆丽的一生,经历过爱,也经历过被爱。即使最后选择了现实物质作为自己最后的归宿,但也算是一种圆满吧。
年轻时,她爱过,全身心地爱过月如,她为他怀孕,不顾一切要把小孩生下来,但还是被姆妈偷偷打掉,爱而不得,她上吊、吞金,寻死觅活。只是怎么也死不了,生死过后,她收起真心,成为人间清醒。带着一世风情,成为孽海孤花。
中年,遇到一个真心实意爱她的人,秦雄。他比她小六七岁,满心满眼都是她,不管去到哪,他都会把他认为好的东西送给她。他让她等几年,等他多赚点钱,他就回来娶她。
只是她早已在现实面前认清了自己,她等不起,也过不了那种紧巴的日子。她追求的已不再是你侬我侬的爱情。
要是十年前她碰见秦雄那么个痴心汉子,也许她真的就嫁了。十年前她金银财宝还一大堆,那时她也存心在找一个对她真心真意的人。
那时她还看不上她身边那些早已像命运妥协的舞女,她讽刺她们:我才没有你们那样饿嫁,个个去捧块棺材板。
现实将她最后一点孤傲清高消磨殆尽:四十岁的女人不能等。四十岁的女人没有工夫谈恋爱。四十岁的女人——连真正的男人都可以不要了。
而她与六十岁的陈发荣之间,无非是各取所需。金兆丽的美貌给他带来一些年老的体面,陈发荣的金钱给她带来生活的安稳。
在时间面前,金兆丽无法选择,在爱情面前,金兆丽无力选择。她只能选一条目前来说对她最有利的路。
对现实的深深无力感,充斥在白先勇的笔下。总有我们回不去的曾经,总有现实中我们无法掌控的因素,因此,如何在现实中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如何让自己的选择变得正确,这是我们最该思考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