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铭万众筹丨为什么孙宏斌多收了五十万?

壹号院是一线地产公司融创的高端品牌。孙宏斌,是融创的老板。

在武汉壹号院,业主缴纳认筹款之后,在选房后签合同阶段,被告知,除了要交每平米5000元的精装修之外,还必须缴纳“家电包”,每平米2500元。

壹号院户型较大,以189平为例,装修费用接近100万,家电包接近50万。如果以2000户业主简略计算,单这一个项目,融创就多收了10亿元;如果以1000户业主计算,多收了5亿元。

“家电包”是武汉市政府明令禁止的,但是,从2017年9月至今,即便很多业主一路投诉到各级房产主管部门,并得到各级房管单位明令融创整改的函件,即便很多业主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家电包的费用,这个问题依然存续至今。

以上,是呦呦鹿鸣《老金买房》中的一个故事梗概。在波澜壮阔的中国买房市场中,这个故事很小,金额也很小,小得不值一提,至今并未有媒体报道过。这中间,还穿插了一个“精装房”变成“惊装房”的小故事。1月份,融创武汉壹号院,被武汉房管局列入79个“涉稳楼盘”名单。

一些业主从憧憬美好生活,到怀疑人生。这批自诩社会精英、自命新中产的业主,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一棵棵无足轻重的野草。岁月不再静好。

这是一个让社会割裂的故事,在后台,读者因此分成两派。

一派朋友把责任推向地方政府的价格管控政策:既然地方政府要管控房价,压缩房地产企业的利润空间,那么,企业自然要从家电包这些领域入手。所以,家电包合情合理。

我称之为合理派

另一派朋友认为,且不说武汉壹号院是孙宏斌加大武汉布局力度后从当地企业购买的土地,凭什么就必须保证房地产企业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保持暴利?凭什么必须先保证某些人吃饱喝足了才管其他人的钱包饭碗?这是市场经济?

我称之为对等派。对等派人数众多,直接碾压了合理派,但后者掌控资源更多。在我看来,这两派,直接兑子了。

我关注的是另一派。比如,一位朋友,“秋庭月色”说:“绝大多数人把精力都花在工作上,而对于要花费几乎半生积蓄的房产却很傻很天真,哪怕用他工作的1/10之一精力去研究房产,大概率就不会吃亏,而且还有可能得到更多的财富。所以不能说老金不可怜,但他在房产领域就是个幼儿园水平,我身边也有很多很多这样的朋友,工作上都是独当一面的骨干,对房产的认知却不比绝大多数的广场舞大妈高明多少甚至可能还远远不如。”

还有一位朋友留言说:“可以自己或者家人去做半年以上房产销售类型的工作。对自己买房绝对有很大的帮助,少吃亏,而且还可以赚佣金!”

这一派,可以称为自强派。这三派,都没啥坏心思,只是面对问题持见不同。

前几天我介绍了一位大人物,大略也可以归入自强这一派,当被记者问如何面对和解决甲醛房问题,这位大人物没提别的,主张是,多通风,超标家具要换,及时体检,面对甲醛房,年轻人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当时,我的原话是:

“如果只是自己保护自己,那和野蛮社会有什么区别?如果都靠自我保护,还要警察做什么?还要国家标准做什么?还要法律做什么?照这逻辑,以后,类似自如这样的公司,是不是可以在被告席上挺直腰杆自我辩护了:你们这些租客,太没有自我保护意识,中毒了关我什么事?”

“去年9月,呦呦鹿鸣曾帮助一批租客提起诉讼。在接待了数百租客案例之后,我的结论是:根本不是年轻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而是他们所处的周遭太没有底线。 ”

现在,我们回到融创武汉壹号院“家电包”的问题上来。这个问题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很复杂,比如购房资格、房价定位、系统锁定、时间落差、市场心理、现场气氛等,牵扯多方博弈。

根据我的观察,一些武汉壹号院业主,直到一年半之后的今天,直到《老金买房》一文出来,都还不明白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的人,买房史是一部财富暴增史。有的人,买房史是一部血泪史。

现在社会有这样一种逻辑:

你不懂化学不懂食品工业学,所以,你吃到有毒食品,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临床医学不懂药学,所以,你吃到假药了被坏医生坑了,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金融学,所以你被P2P骗了养老金,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装修工程,所以,你家的房子装修污染了,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疫苗来源种类厂家门道和流转过程,所以,你的孩子被打了假劣疫苗,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汽车生产原理和材质分类,所以,你的汽车是毒汽车而不自知,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房产中介和“长租公寓”的各种套路,包括不懂租金贷,所以,你遇到甲醛房、黑中介、暴雷,是咎由自取。

你不懂犯罪心理学,所以你穿着暴露触发了罪犯主观动机,所以,你被强奸是咎由自取。

务实得令人无语了。有时候我不禁怀疑,我们到底是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还是原始丛林社会?

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专业分工,同时信息极大丰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生活所涉及的一切行业,那么,我们怎么还有时间去强化自己的专业领域呢?如果我们仅仅从个体方向思考,个体将慢慢变成一个孤岛,社会将进一步原子化。

这样的社会,一击即碎。

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是一个在社会共识下有秩序感的社会。这种社会共识中,底线是法律,中线公序良俗,高线是道德。

在这个社会中,人们可以多收五十万,也可以多付五十万,但都是出于自愿,都有与50万相匹配的价值在其中交换;

在这个社会中,合同真的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是和的见证,是目标的共鸣;

在这个社会中,违法有成本,而且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所得;

在这个社会中,企业可以放心地壮大自己,而不用担心原罪;

在这个社会中,陌生人可以相互信任,各具善意、各美其美

在这个社会中,人人都可以在专业之外的领域“很傻很天真”;

在这个社会中,人人都在一条船上,在甲板上没有直升机,在头等舱没有救生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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