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成为自己的第一次创造者

多莉阅读笔记第33/365天

今日阅读《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作者:{美}史蒂夫·柯维 翻译:高新勇 王亦兵 葛雪蕾

我读到书中第三章:习惯二以终为始——自我领导原则。(上)

什么是“以终为始”

以终为始,就是以你的人生目标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论发生在何时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即由个人最重视的期许或价值观,来决定一切。牢记自己的目标或者使命,就能确信日常的所作所为并非与之南辕北辙,并每天都向着这个目标努力,不敢懈怠。

以终为始的两个原则基础。

第一个原则基础是“任何事都由二次创造而成”。我们做任何事都是先在头脑中构思,即智力上的或第一次创造,然后付诸实践,即体力上的或第二次创造。例如盖房子时我们要先设计图纸,然后有施工计划,完成建筑。外出旅旅游时我们会先先选好目的地,然后规划自己的旅行线路。

在生活中我们要自主设计自己的生活。掌控自己可以控制的那一部分。

第二个原则基础是自我领导。

当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发现承袭的人生剧本有违我们的生活目标时,我们要利用独立意识、想象力和良知进行自我领导,改写我们的人生剧本,让它更符合我们的内在价值观。

以终为始意味着要带着清晰的方向和价值观来扮演自己的角色,要为自己人生的第一次创造负责,为改写自己的人生剧本负责,从而使决定行为和态度的思维定式真正符合自己的价值观和正确的原则。

我的思考

我们现在经常用“不忘初心”来审视自己的决定和行为。也就是不要忘了自己最初的那份心,才会找对人生的方向,坚持追求,抵达自己的初衷。

在亲子关系中,如果我们要培养孩子的责任感,就要让他们有自己的选择权,并能对自己的决定承担后果。如果要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就要放手让孩子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去亲手操作,亲身体验。

在生活中,我想要让孩子有责任感,但在真正需要做选择或决定的时候,我不是自作主张的帮孩子做出选择,就是竭力说服孩子按我的想法做出决定,我不仅没有按照我的目标来行动,来执行,还会责怪孩子不为自己负责。想来是我剥夺了孩子的选择权和决定权,造成了他不能为自己负责。我也迷失了自己的方向和目标。下次再有这样的情况时,我一定要告诉自己,不要去替孩子做出选择,让孩子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才能培养孩子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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