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三友

        大学三友,唯“哲”、“艺”、“乐”三人而已。

        所谓“哲”者,乃我的精神良师——小路。他是一个哲学迷,经常沉溺于形而上的哲学问题当中不能自拔,也因而常常说出一些没头没脑的话。比如说有一次他问我: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还活着?搞得我糊里糊涂。他整天待在图书馆,如饥似渴地阅读那些哲学书籍,不问世事,也毫不关心当下和周围。以至于你和他交谈时会误以为他是山顶洞人,生活在旧石器时代。因为疯狂地迷恋叔本华、尼采的悲剧哲学,所以他的表情从来都很沮丧,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刚死了父母,正处于极大的悲痛中呢。他最得意的一句话是:你活着,早晚都得死,而你死了,却会永远地活着。为了实践这句花费了他两年时间总结出来的伟大的话语,他几次决定自杀,而几次又都因为怕见血而活了下来。有一次我调侃他,建议他可以换个死法,比如说可以跳黄河。他连连摇头,说跳黄河倒是可以,就是自己不会游泳。经过我几次怂恿之后,他再也没有要自杀的勇气。

        他有个习惯,每天早上起来总要对着镜子大喊三声“我是谁?”搞得室友很崩溃。他经常一个人自言自语,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大家都以为他有神经病。可他从不理会别人的嘲笑和挖苦,总是一个劲地自问自答。我们俩每次见面,他都会拉着我做一场为时半小时的思想汇报,可我一句都没有听懂。他有一句口头禅“靠近我,你就得到了救赎!”他经常在我面前说这句话,我打击他说“你以为你是上帝?”结果他义正言辞地说道:“上帝已经死了,而我就是上帝的化身。”我没敢笑,只是深深地点了点头。然而大多数情况下,他总能解答我的各种疑惑,帮助我走出困扰,因此我很崇拜他。

        有一次,他在图书馆读到一本书,其中有专门的一章批评了尼采的“超人哲学”。他看后勃然大怒,竟然偷偷地将书中那一整章内容撕了下来,然后带出图书馆烧了。他告诉了我这个事情,我很生气,严厉地批评了他,骂他不应该私自破坏图书馆的书籍。他不以为然,但后来还是主动去交了罚款,将那本“残书”买了下来。后来他天天读,忽然有一天他恍然大悟,明白这世上之所以没有十全十美的书,是因为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因为书是人写的。他悟出这个道理后,决定亲自写书,写一本十全十美的书,书名也叫《十全十美》,以此来证明自己是个十全十美的人。

        由于陷入书本太深,他很少与人交流,因此二十二岁还没有谈过恋爱,至今仍是光棍。我问他为什么不找个女朋友,他大惊,说女人是夏娃,是诱惑男人的人,是拯救之路上的巨大障碍。他抱着“男人的魔鬼是女人”的信条,打算像他的精神偶像叔本华、尼采一样独守其身,孤苦终老。后来我又一次问他同样的问题,他摇摇头,说没找着合适的。再后来我又问他,他依然说没找着合适的。我没有再问,可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见过他。

        直到有一天,我在外出购物的路上碰到了他,和一个女生走在一起。女生很漂亮,他们俩显得很亲密。当天下午我去找他,他承认了那女生是他的女朋友,最近才找的。他很激动,一改往日的淡定,向我不断夸耀,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莎乐美”。我不识趣地来了一句,说就算是莎乐美,也不完全是尼采的,别忘了他还是里尔克的情人,还和佛洛依德搞过暧昧。他生气地把我轰了出去,大骂我亵渎了他的女神。

        那时我才明白,所谓找一个合适的,其实就是想找一个漂亮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哲学家”也不例外。

        所谓“艺”者,乃我的艺术挚友——小梁。他疯狂地迷恋西方油画,尤其喜欢法国印象派画家雷诺阿。由于搞不清楚雷诺阿的名画《船上的午餐》中那个迷人的法国巴黎贵妇人和雷诺阿到底是什么关系,因此整天闷闷不乐。后来他得知这幅画被美国华盛顿的一名私人收藏家买走,如今悬挂在华盛顿利物浦收藏馆里,就大骂法国人不珍惜本国艺术,让这么好的油画竟然落入美国佬的手里,并批评美国人不懂艺术欣赏,买画只是为了装饰。他因此茶饭不思,苦思冥想,后来他制定了一个自以为伟大的计划,并将自己的计划命名为“盗走雷诺阿”,扬言要给美国人送上一份“惊喜”。自从有了这个伟大的计划后,他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由于不知道华盛顿在哪,他花了两个月时间来研究地图,后来才发现华盛顿就是美国的首都。他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欣喜若狂,其兴奋程度堪比当年的哥伦布。他决定独自一人完成这个任务,我问他,需不需要我帮忙。他坚决地拒绝了。我笑他,要完成任务先把英语四级过了,不然到了美国人家根本听不懂你的鸟语,你连吃一顿饭都困难,哪有力气“盗走雷诺阿”啊。他仿佛恍然大悟,痛下决心要好好学习英语。后来我发现他每天早上都在操场上背单词。我佩服他的执着,默默为他祝福。

        由于我在艺术的认同上和他观点不一致,我喜欢古典绘画,喜欢老老实实地写实,我认为这样才能在绘画上见出功底。而他喜欢现代绘画,尤好印象派艺术。但我们在艺术表达美丑问题上观点一致,都坚定地认同艺术“唯美论”,因此我们都不太喜欢蒙克和毕加索。我认为古往今来西方最伟大的画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是拉斐尔,但我最偏爱新古典主义的最后一位大师——安格尔。他嘲笑我是艺术的“好色主义者”,是艺术的叛徒。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安格尔一生画了很多裸女,也以擅画裸女著称,而我就最喜爱安格尔的那副名画——《泉》。而他认为安格尔表现女性之美有些过了,不该那么赤裸裸地展现出来。我打击他,说雷诺阿不也是这样么。他说怎么可能,我告诉他,雷诺阿最得意的就是自己擅画女人的裸体,并且雷诺阿本人在晚年曾说过一句话“我这一生最伟大的事业就是画女人的裸体,她们的乳房”。他不信我的话,后来系统地了解了雷诺阿之后,才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尤其当他看到雷诺阿晚年的绘画作品时,恨不得将自己的牙都咬碎。

        从那之后,他不再对雷诺阿着迷,也不再关注印象派,而是在古典绘画中瞧来瞧去,并渐渐产生了兴趣。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盗走雷诺阿”计划,又建立了一个新的计划——“盗走达芬奇”。因为他不懂《蒙娜丽莎》为什么总是笑着。虽然给美国人一个“惊喜”的计划宣告失败,但因祸得福,他因此过了英语四级。现在他又埋头苦修法语,准备着自己的“巴黎卢浮宫”之行。

        所谓“乐”者,乃我的音乐知音——小蒋。他是一个狂热的摇滚歌迷,最喜欢的乐队是披头士,最喜欢的歌手是约翰·列侬。虽然我跟他一样喜欢摇滚,但我也喜欢其他流派的音乐,因此我更欣赏当今美国流行音乐跨世纪天后——玛丽亚·凯莉。因为她的5个C八度和16个海豚音至今天下无敌。因为此事,他还跟我闹过别扭,认为我立场不坚定,没有坚决地支持摇滚。我没有跟他辩解,一如既往地乱听乱唱。

        由于他狂热地喜爱约翰·列侬,因此他一直有一个最大的愿望,就是杀掉马克•大卫•查普曼。因为就是这个人,当年连开五枪杀死了约翰·列侬,后来被判终身监禁,再后来申请假释成功,被放了出来。他听到这个消息后愤怒不已,连骂美国人愚蠢,那样的人就该凌迟处死或者马上执行枪决。他常对我说,他一定要杀掉查普曼。于是他默默地调查着这一切,并幻想着自己的计划有一天得以成功。我故意气他,认为查普曼做得对,这个年轻人成全了披头士,也成全了约翰·列侬。我用小路的话激他,说当约翰列侬活着,他早晚得死,可如果他死了,他就永远活着。他名声的一半应当归功于枪杀他的查普曼。本来我只是想气气他,可谁知他听了似乎如梦初醒,并夸我见识高他一等,从此不再提披头士,也不见他喊着要杀谁。

        后来他又喜欢上了国内摇滚歌手许巍,为了在大学毕业前能看上一场许巍的摇滚演唱会,他开始节衣缩食,每天吃大饼,喝开水,疯狂攒钱,周末还努力去做兼职。他计划到时候一定要买一个头等票,站在人群的最前头,为许巍摇旗呐喊,以体现他对摇滚的热情。他告诉我现在他的计划将要实现了。我叮嘱他,到时候给我要一张许巍的签名照。他满口答应,而我也满怀期待他的计划能够快点完成。

        可不久前,他交了一个女朋友,两人天天腻在一起,上街,购物,到处游玩。为了能讨女友欢心,他不惜大价钱为女友邮购了一个仿真爱马仕提包,一下子变得一贫如洗。以前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都花在了女友身上,现在连一日三餐都成了问题。我戏谑他,每天看看美女女友,精神上该有多大的满足啊,连饭钱都省了,这个女友真划算。他骂我不够哥们,就知道落井下石,一点都不同情他的遭遇。

        尽管他对女友百般呵护,万般宠爱,可女友最终还是甩了他。原因是女友想要一个真的爱马仕包包,而不是仿真的。他很生气,但又无可奈何。最后还是要回了仿真的爱马仕,他和女友不欢而散。女友分手时对他说:“你真抠!”他听到这话恨不得一头去撞墙。现在他拿着仿真的爱马仕包,那是他花了好几千买的,到处就逢人炫耀,希望物色下一个目标,可是没人理他。最后他的许巍演唱会和我的许巍签名照就悲剧地化为了那个被丢弃在一边的爱马仕仿真包,我每次看到他都想笑。现在他又疯狂地钻研经济学,希望将来有朝一日能够成为百万富翁,做着有钱买一个正品爱马仕鳄鱼皮包的白日梦。

        大学三友,“哲”,“艺”,“乐”三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纠结者唯在女人。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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