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惨遭辞退骚操作,你会怎么做?

文/Lucky锾

相信不少人都曾经有过被辞退的经历,一些企业老板为了将员工辞退又不想支付经济补偿金,想出各种脑洞大开的办法逼迫员工离职。企业花式变相裁员工还理直气壮,调岗、降薪、无薪长假、带薪休长假、打感情牌、威逼恐吓、喝茶谈人生等套路五花八门,辞退手段应接不暇,大家就想求个工作安稳,怎么就非要搞得鸡飞狗跳。

一些用人单位让劳动者走人时,会“玩花招”逼迫员工辞职,以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违法辞退手段除了最常见的降薪、换岗和更换工作地点,还包括提高业绩指标、撤并部门、无薪调休等,被迫“主动”离职的劳动者往往深受其害。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须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员工协商,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员工主动离职,并以此达到免于支付经济补偿的目的,实则是在“花式违法”。

一方面企业不能恣意妄为,用工必须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呼吁劳动者提高维权意识,敢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辞退员工需要按照N+1模式进行补偿,补偿基数按照上一年该员工的平均月收入来计,所以通过薪资设计把薪资拆开成固定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的办法已经没用了。如果一个员工工作3年,要辞退,需要补4个月。

HR总会考虑一个问题:应该怎样炒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又不至于让公司产生经济损失呢?前提是必须合法。

看看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看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辞退员工又不想赔偿的套路也就顺应而生了:

快刀一:试用刀。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了规定,最长6个月,需要签3年合同。为了谨慎地观察这个员工,我们就跟他签3年合同,试用期设6个月,只要他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者不符合公司要求,随时可以扫地出门。

快刀二:绩效刀。

如果员工已经转正,那试用刀就已经失效了,此时,开展严格的绩效考核机制便成为辞退员工最有效的办法,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不胜任岗位的,提前一个月通知。

绩效刀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结合培训及轮岗机制,总不能人家连续两个月或者三个月绩效排名倒数就直接干掉吧,这样过于直白来表达你或公司的情绪,应该先培训或者轮岗,这些培训或者轮岗记录一定要保存好(以后劳动纠纷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培训或者轮岗之后还不行者,通知他一个月以后手续。

快刀三:行政刀。

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必须尽可能细致和完善,包括员工守则、奖惩细则、业务管理和流程设计等等,在每一个业务风险控制点设立行政处罚机制,包括辞退和开除,这样有利于将那些违反制度的员工扫地出门而不用担心赔偿。

有HR表示公司曾经设立过10大戒条,专门针对员工容易钻漏洞的地方进行强化,只要触犯这10条纪律中的任何一条,二话不说,炒你鱿鱼。

快刀四:无间刀

根据劳动合同法所列的那些条款,使用阴谋干掉那些不合格的员工。

比如找朋友的公司合谋,引诱他在外面兼职(签订某种形式的劳动关系),然后就可以顺利地扫地出门了,比如让人抓住他嫖赌等不光彩的行为留下证据,影响公司形象。

快刀五:温情刀。

很多时候,HR必须跟员工保持充分的沟通和良好的关系,这样有利于面临劳动纠纷的时候,能通过个人影响力将问题解决,辞退员工也是一样,最好的办法是HR经理与员工平等协商,安慰并让他体面地离开,你有资源的话,还可以帮他联系下一份工作,这样大家以后还是很好的朋友关系需要说明的是,HR也是劳动者,既要对老板负责,也要对劳动者负责,不要轻易辞退那些不该辞退的员工,都不容易,给口饭吃,以免到头来众叛亲离。

有个朋友说他们公司最近在劝退某员工,原因是该员工能力不足,工作上经常出错,要求他主动辞职,但据了解该员工工作很细心,而且在最近一次月总结大会上,还被部门领导点名表扬。明眼人看这就是公司变相辞退员工,没有明说的原因无非是不想给补偿金罢了。

用“能力不足”、“不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等借口让你主动离职,只是企业为了逃避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而已。

套路员工主动离职的骚操作:

1、调岗

正常情况下,调岗是一件好事,不仅能丰富员工工作经验,还利于部门之间的沟通。但有的调岗却要小心为上,因为会将你调至你难以胜任的岗位。调岗之前,领导会找你谈话,待你同意后,一旦犯错,就有可能以“你无法胜任该工作,建议主动离职”之类的说辞劝你离职。

这种情况下,公司一般会有两手准备:即对员工进行劝退,也就是辞退;如果员工不辞职,便会降低其薪水,或者调到一个边缘化岗位,孤立员工。

2、末位淘汰制

这个制度本来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制度,为了不影响军队战斗力,会将被淘汰的军人调至其他军队。这个制度被华为引进后,他们淘汰末位员工时,会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对淘汰员工提供N+1的补偿金。有的公司在人员管理上效仿华为的做法,但并不会给员工提供相关补偿。所以,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

3、孤立员工

对于将被辞退的员工,如果其坚持不主动离职,公司就有可能对该员工实施冷暴力。比如将其工作分配给其他人,从态度乃至工作上,都开始冷落该员工,就当其不存在一样。时间一长,没有哪个员工能受得了,便会离职。

4、鸡蛋里挑骨头

没有人的工作是找不到漏洞的,当公司准备辞退你时,你做什么都是错的。比如其他员工犯了明显的错误都没事,但你给上司发的邮件中有一个错别字,也成为了被辞退的理由。

5、KPI考核

在一个公司里,离职时才能看到一个公司的真实面目。不管是公司还是员工,在聚散这件事上套路太多,总会引来众多不愉快。工作上提升自己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强,总会有伯乐相识。

遇流氓公司要懂保护自己,任何被违法辞退的理由都是不能被允许的,除非反思过是自己的问题。

为什么督促自己要考取司法证书?

因为“懂法的是为了违法,不懂法的才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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