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教育”这个词,我们自然就会想到学校和老师,所以这次的“性教育被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情理之中就有这样的条例。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然而学校并不适合向学生普及性教育的知识。
性教育是对性别、性、两性(关系)这三者认识的统称,而我们往往侧重的性教育只是其中之一。
性别就是男女的差别,性就是生理结构和亲密行为;两性关系就是男女平等观念和对爱情、婚姻的观念。
幼儿认识自己的性别主要是父母的教导,性别意识在三岁之前就已经形成了。
而对两性关系的认识,特别是对爱情和婚姻的认识,也主要取决于父母之间的关系。
在一个关系融洽的家庭里,父母不需要刻意教导孩子对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东西。
父母的言行带给孩子的感受,就是他们早期对爱情和婚姻方面的认识。
学校只是揭露这些问题的场所,因为无论学校如何告诉你男女平等,如果父母关系严肃且母亲或父亲经常是服从性的,孩子对平等关系的认识,只能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导致孩子不可能建立良好的爱情观和婚姻观。
所以性教育中的性别教育和两性关系教育主要取决于父母的教导和家庭关系。
再来看看最后一个性教育中的”性“教育。
就生理结构来说,每个人都不一样,有些人的身体甚至存在先天缺陷,加上集体生活,身体很容易被同性一览无余。
学校开展一对多的性教育,在身体结构方面,这些不是“标准”生理结构的人只会引来其他同学的讨论和注意力。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带给这些人的只有自卑。
至于亲密行为,因为学生对这方面的兴趣并不是同步的,无论是口头教育还是演示教育,都可能会刺激原本没有兴趣的孩子产生兴趣,而一对多的方式,也看不到对此有兴趣的孩子的即时反馈。
所以如果性教育在学校开展,那就只能设立一个专门的可以一对一交流的老师。很多学校都有校医,可惜在这方面他们没有很好发挥作用。
再者,就目前学生和老师的关系来看,学生很难信任具有教师属性的校医,况且他们并不经常接触。
所以性教育中的“性”教育,主要还是依靠父母。很多家长总喜欢把孩子的所有教育推给学校。
事实上,如果孩子跟父母交流性教育方面的问题,所体现的是孩子对父母的信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