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外人》:我身前一尺,是我的世界

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我收到养老院的一封电报:“令堂去世。明日葬礼。特致慰唁。”它说得不清楚。也许是昨天死的。

这是《局外人》这本小说开头的一段话。从这短短的一段话,就能感觉出“我”的与众不同,从开头就预示了读者,主人公“我”和正常世界的人不一样。

我走出门外,太阳已经高高升起。在那些把马朗戈与大海隔开的山丘之上,天空中红光漫漫。越过山丘吹过来的风,带来了一股咸盐的气味。看来,这一定是个晴天。我很久没有到乡下来了。要是没有妈妈这档子事,能去散散步该有多么愉快。

默尔所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小说的主人公默尔所,在生活中是一个很普通的职员,但是他的为人处世之道,却让他显得极不普通。他不知道自己母亲的年龄,在母亲的葬礼上他没有想去看最后一眼,他没有落一滴眼泪,在葬礼的整个过程中他都显得很漠然,甚至是不耐烦,想早点结束,赶紧离开。整个丧礼过程表现出来的是漠然,是没得感情的机器,如果不是自己的母亲他是绝对不会来的。作为一个读者,在看待默尔所参加母亲葬礼所表现出来的态度,我想大多数人是难以理解的,甚至会带有批判的眼光去看待他。

面对声名狼藉的领居雷蒙,他没有想要避开,而是选择和他做了朋友,默尔所帮助他写信,给他到警察局做伪证。和他一起出去玩,这也间接导致了他杀人。古语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在明知道自己的邻居声名不好的情况下,依旧和他做朋友,最后陷入了泥潭里无法自拔,说到底,后面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选择所造成的。

最有争议的一幕出现了。他在海滩上碰到了雷蒙的对头,那个阿拉伯人,在可以直接离开的情况下,他没有走,最后他枪杀了那个阿拉伯人,并且还补了四枪。作者给出的理由是天气的原因,太阳的灼烧感,导致默尔所天门大开,天火倾泻而下,于是他扣动了扳机,并且还补了四枪。是的,没有其他的理由,仅仅是因为太阳的强烈刺激,他成为了杀人凶手,可是真的仅仅就是因为天气吗?鲁迅先生写: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是因为外界的刺激还是内心积压已久的压抑?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总之他开枪了,他成为了杀人犯。

故事的后面就围绕他该如何定罪而展开了。

检察官把他以前所做的事情全部翻出来了: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基本的思想是认定我杀人纯系出自预谋。至少,他力图证明这一点。正如他本人所说:“先生们,我将进行论证,进行双重的论证。首先是举出光天化日之下犯罪的事实,然后是揭示出我所看到的这个罪犯心理中的蛛丝马迹。”
他概述了妈妈死后的一连串事实,历数了我的冷漠、我对妈妈岁数的无知、我第二天与女人去游泳、去看费尔南德的片子、与玛丽回家上床。我开始没有搞清楚他的所指,因为他老说什么“他的情妇”、“他的情妇”,而在我看来,其实很简单,就是玛丽。
接着,他又谈雷蒙事件的过程。我发现他观察事物的方式不够清晰明了,他说的话还算合情合理。我先是与雷蒙合谋写信,把他的情妇诱骗出来,让这个“道德有问题”的男人去作践她。后来我又在海滩上向雷蒙的仇人进行挑衅。雷蒙受了伤后,我向他要来了手枪。我为了使用武器又独自回到海滩。我按自己的预谋打死了阿拉伯人。我又等了一会儿。为了“确保事情解决得彻底”,又开了四枪,沉着、稳定,在某种程度上是经过深思熟虑地又开了四枪。
“先生们,事情就是这样,”检察官说,“我给你们复述出全部事实的发展线索,说明此人完全是在神志清醒的状态中杀了人。我要强调这一点。因为这不是一桩普通的杀人案,不是一个未经思考、不是一个当时的条件情有可原、不是一个值得诸位考虑不妨减刑的罪行。先生们,此人,犯罪的此人是很聪明的。你们听他说过话没有?他善于应对,他很清楚每个字的分量。我们不能说他行动的时候不知他是在干什么。”
我又听见他这样说:“难道此人表示过一次悔恨吗?从来没有,先生们,在整个预审过程中,此人从没有对他这桩可憎的罪行流露过一丝沉痛的感情。”说到这里,他向我转过身来,用手指着我,继续对我大加讨伐,真弄得我有些莫名其妙。当然,我不能不承认他说得有根有据。我对开枪杀人的行为,的确一直并不怎么悔恨。

他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

主人公默尔所有没有罪?答案是有的。但是他的罪要用什么标准来定刑呢?是从他杀人的事实还是从他的灵魂、从他的道德来判刑?检查官对他的指控全部是从道德的层面去审判他,而不是他犯罪的事实,从他过去的种种与社会显得格格不入的整个过程去审判他,在灵魂的深处去审判他,用道德判了他死刑。

他的命运并不取决于那件命案的客观事实本身,而是取决于人们如何看待他这个人,取决于人们对他那些生活,对他的生活方式,甚至生活趣味的看法,实际上也就是取决于某种观念与意识形态。

默尔所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入世进取心强的人看来,默尔索的性格与生活态度显然是不足取的。说得好一点,是随和温顺、好说话、不计较、安分、实在;说得不好一点,是冷淡、孤僻、不通人情、不懂规矩、作风散漫、放浪形骸,是无主心骨、无志气、无奋斗精神、无激情、无头脑、无出息、温吞吞、肉乎乎、懒洋洋、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总而言之是现代社会中没有适应能力与生存能力的人

我能想到的第一个词是,丧,他对这个世界似乎没有任何的期待,无论是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事业,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对他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他就像是一具行尸,没得任何的感情,他不为任何东西活着,他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能够融进这个世界呢? 正是因为融不进这个世界,他才会在审判中以道德和灵魂为标准被这个世界所抛弃。

小说的最后默尔所是否和这个世界和解?

我当时正躺着,从天空里的某种金黄色可以看出,黄昏已经临近。我刚好放弃了上诉,感到血液在全身正常流动,我不需要见指导神甫。死得比很多人早,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世人都知道,活着不胜其烦,颇不值得。
我不是不知道三十岁死或七十岁死,区别不大,因为不论是哪种情况,其他的男人与其他的女人就这么活着,活法几千年来都是这个样子。总而言之,没有比这更一目了然的了。反正,是我去死,不论现在也好,还是二十年以后也好此时此刻,在我想这些事的时候,我颇感为难的倒是一想到自己还能活上二十年,这观念上的飞跃叫我不能适应。不过,在想象我二十年后会有什么想法时,我只要把它压下去就可以了,将来的事,将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既然都要死,怎么去死、什么时间去死,就无关紧要了,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所以,我的上诉如遭驳回,我就应该服从。不过,对我来说,困难的是念念不忘“所以”这个词所代表的是逻辑力量。

他走了以后,我也就静下来了。我筋疲力尽,扑倒在床上。我认为我是睡着了,因为醒来时我发现满天星光洒落在我脸上。田野上万籁作响,直传到我耳际。夜的气味、土地的气味、海水的气味,使我两鬓生凉。这夏夜奇妙的安静像潮水一样浸透了我的全身。这时,黑夜将尽,汽笛鸣叫起来了,它宣告着世人将开始新的行程,他们要去的天地从此与我永远无关痛痒

好像刚才这场怒火清除了我心里的痛苦,掏空了我的七情六欲一样,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而未余温尽失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为了善始善终,功德圆满,为了不感到自己属于另类,我期望处决我的那天,有很多人前来看热闹他们都向我发出仇恨的叫喊声。

在监狱的最后岁月,在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他思考了很多,他拒绝了灵魂的审判,他放弃了上诉,他不需要神甫,不需要所谓的上帝的原谅,因为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错的,他选择用自己为人处世的准则,走完自己的一生,不向任何东西低头,哪怕是死亡。他做到了那句: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在生命的尽头他第一次向这个冷漠而未余温尽失的世界敞开了自己的心扉。他认为自己过去的生活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他选择了和这个世界和解,无论开始还是结束,他都希望用自己的方式走完,无关其他人任何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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