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都用哪些常见的美学元素?

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室内空间,首先需要满足其功能的实用性,运用形式语言来表现题材、主题、情感和意境,形式语言与形式美则可通过以下方式表现出来。

对称

对称是形式美的传统技法,是人类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则。对称又分为绝对对称和相对对称。上下、左右对称,同形、同色、同质对称为绝对对称。而在室内设计中采用的是相对对称。对称给人感受秩序、庄重、整齐即和谐之美。

对比

对比是艺术设计的基本定型技巧,把两种不同的事物、形体、色彩等作对照就称为对比。如方圆、新旧、大小、黑白、深浅、粗细等等。把两个明显对立的元素放在同一空间中,经过设计,使其既对立又谐调,既矛盾又统一,在强烈反差中获得鲜明对比,求得互补和满足的效果。

均衡

对称与均衡对称是指以某一点为轴心,求得上下、左右的均衡。对称与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处世哲学与中庸之道,因而在我国古典建筑中常常会运用到这种方式。现在居室装饰中人们往往在基本对称的基础上进行变化,造成局部不对称或对比,这也是一种审美原则。另有一种方法是打破对称,或缩小对称在室内装饰的应用范围,使之产生一种有变化的对称美。

简洁

简约主义风格的特色是将设计的元素、色彩、照明、原材料简化到最少的程度,但对色彩、材料的质感要求很高。因此,简约的空间设计通常非常含蓄,往往能达到以少胜多、以简胜繁的效果。“艺术创作宜简不宜繁,宜藏不宜露。”这些也都是对简洁最精辟的阐述。

但是简约并不是简单,简洁是优良品质经不断组合并筛选出来的精华,是将物体形态的通俗表象,提升凝练为一种高度浓缩、高度概括的抽象形式。

独特

独特是突破原有规律,标新立异引人注目。在大自然中,“万绿丛中一点红“,“荒漠中的绿地”,都是独特的体现。独特是在陪衬中产生出来的,是相互比较而存在的。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推崇有突破的想像力,以创造个性和特色。

色调

色彩是构成造型艺术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室内设计中恰当的色彩配置,可以创造出丰富多彩的室内环境。不同颜色能引起人视觉上不同的色彩感觉。如红、橙、黄温暖感很热烈,被称作暖色系,青蓝绿具有寒冷、沉静的感觉,称作冷色系。在室内设计中,可选用各类色调构成,色调有很多种,一般可归纳为“同一色调,同类色调、邻近色调,对比色调”等,在使用时可根据环境不同灵活运用。

层次

一幅装饰构图要分清层次,使画面具有深度、广度而更加丰富。缺少层次,则感到平庸,室内设计同样要追求空间层次感。如色彩从冷到暖,明度从亮到暗,纹理从复杂到简单,造型从大到小、从方到圆,构图从聚到散,质地单一到多样等,都可以看成是富有层次的变化。层次变化可以取得极其丰富的视觉效果。

呼应

呼应如同形影相伴,在室内设计中,顶棚与地面桌面与其他部位,采用呼应的手法,形体的处理,会起到对应的作用。呼应属于均衡的形式美,是各种艺术常用的手法,呼应也有“相应对称”、“相对对称”之说,一般运用形象对应、虚实气势等手法求得呼应的艺术效果。

延续

延续是指连续伸延。人们常用“形象”一词指一切物体的外表形状。如果将一个形象有规律地向上或向下,向左或向右连续下去就是延续。这种延续手法运用在空间之中,使空间获得扩张感或导向作用,甚至可以加深人们对环境中重点景物的印象。

和谐

和谐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使各种室内物体的形、色、光、质等组合得到协调,成为一个非常和谐统一的整体。和谐还可分为环境及造型的和谐、材料质感的和谐、色调的和谐、风格样式的和谐等。

我们在室内设计中应该自觉或者不自觉地遵守一些美学原则,这样我们的设计就有了理论的依据,而且也更加符合审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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