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得对,青春一记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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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Hedgehog

  青春一记荒唐,是我初恋男友的个签。一个在一起三年,分开我依旧痴恋了四年的男人。

  我一直在试着当一个最合格的前任,纵使偷偷搜过无数遍他的QQ和微信资料。纵使到现在他依旧时常出现在我的梦里,有时候深夜醒来还会把牢记于心的号码输入搜索,但从来不会发送好友申请。因为我知道如果他想找到我,有千万种方法。可能从来都是只有我忘不了他。

  在一起的那段日子承包了我整个青春。我从懵懵懂懂一步一步学会去爱人。数不清自己流过多少眼泪,做过多少傻事。为了他甚至与整个我熟悉的世界为敌。

  他是我的齐天大圣,我却在越来越爱他的同时从他的紫霞仙子变成了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的黄脸婆。我用自己所有的时间来琢磨还可以给他什么更好的东西。用所有的精力来去讨他开心。

    其实我看不懂打篮球,可是有他上场的时候,我愿意拿着脉动老老实实的站在一边。愿意在他下场的时候把他浸满汗水的球衣拿回宿舍洗干净。

  其实我最发愁上数学课,函数图像解析式对我来说像听天书。可是我每天下课都往老师办公室跑乐此不疲。

  其实妈妈送来的AD钙我也喜欢喝,我也想吃装满火龙果肉的水果杯,老爹给我送来补营养的烤羊腿还有小姨做的红烧肉,我都超级喜欢的。但是我更愿意把这些给他,不是和他分享,是给他全部。因为这是我的所有。

  我用尽全部脑筋想做最懂他的人,和他一起憧憬未来,去乡下种地,开着皮卡去旅行。他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当时觉得穷尽一生我就一个梦想:能陪在他身边。我可以包容他的全部缺点。可以为他改掉自己所有的坏毛病。

  那时候在黄昏陪他在操场散步觉得自己简直是最幸福的人。我想让时间永远停驻,更希望一睁开眼睛我俩已经是两鬓斑白走过风雨几十载的老伴儿。如果第一次爱上的人能陪我共度一生,一定是上帝看我儿时受过太多苦施舍给我的怜悯。

  但往往爱而不得是常态。没有人会一直喜欢自卑敏感多疑又怯懦的我。我们分开了。即使我哭的撕心裂肺。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我给他的所有都没问过他喜不喜欢。我没有必要把他照顾成一个生活低能儿,更没有必要小小年纪就把自己变成一个不修边幅的管家婆。我总是在强调自己付出了很多,期望的太多,不满足的太多。我们最后爱的伤痕累累。只剩下了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依赖。

    离开他以后,我变成了一个记忆里的拾荒者。往往往前走几步,往后会退更多。走走停停做着反反复复的梦境。同样醒来没有哭喊甚至到后来可以把清晨眼里的泪水憋回去。我对自己说 这样也好,你终归会学会怎么爱别人。

  故事的开头,我是一只浑身是刺不可靠近的刺猬,可后来我还是露出了圆滚滚的肚皮去拥抱你。我拔光了身上所有的刺才敢去拥抱你。

  可奈何青春一记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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