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是种病,要赶紧治

       古时候,小妾得不到老爷的宠幸,就爱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而这一套还真好使,“英雄难过没人关”,无数男子汉大丈夫还真就妥协、让步了,乃至对小妾宠爱有加。似乎从那时起,中国人就达成了闹一闹能成事的共识。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想一想还真是这个理,娃娃哭了闹了,可不就要立刻喂奶哄抱嘛,狠心不管的父母毕竟是少数。因此,“闹”的基因仿佛一直根植于国人血脉,难以摆脱。

       现在政府的信访工作难做也是这个道理。为什么有些人明明不占理或者屁大点的事要来来回回的上访,甚至在信访办赖着不走,就是大家都认准了一个理:甭管有理没理,闹几回肯定有人帮助解决问题!不停发生的事实还真就似乎验证了这个说法,导致大家更加笃定:闹就对了。于是闹访、缠访现象越来越多,信访工作一时间似乎进入了尾大不掉、进退两难的地步。

       缠、闹能得好处的现象又何止于信访呢?近日,安阳一则“亲人宾馆自杀家属索赔”的消息彻底火了。家属以亲人在宾馆内自杀为由索赔30万元,索要无果后召集亲朋好友将死者遗体放在宾馆通道,最终在警方调解下宾馆赔偿7000元。本来按照死者为大的准则,大家不该公开讨论,可这家属的做法确实让人气愤,愣是在宾馆内上演了一场“敲诈”大戏,生动的开了一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社会实践课”。

       闹剧收场之后,留下的是愤怒和反思。一边是对死者家属的批评鄙视,一边是对宾馆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本来宾馆一方就在事中名声受损,还要雪上加霜的给予家属赔偿。为什么家属敢要求赔偿,还不就是一旦张扬开去,宾馆只能关门大吉,警方的调解怕是也是如此的考量。以此种理由加以胁迫,在我看来就是勒索,而且是绑架民众舆论的勒索,此时,群众更是成为了其勒索的帮凶。

       为什么“闹”的人好像总是能得逞?在我们感叹人性可鄙的同时,恐怕还要反思制度的不足。道德力量的约束不可能覆盖全部,法治建设、制度管人才能长长久久。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有可能是唐僧;在哭闹的不一定是弱者,还有可能是“老赖”。对付“老赖”,给糖是没用的,反而只会让对方尝到“甜头”变本加厉,打针吃药才是根治“闹”病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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