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ook』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时代广场的蟋蟀》



柴斯特,一只颇具音乐天赋的蟋蟀,因为贪恋野餐篮里的腊肠味道,阴差阳错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被报摊男孩玛利欧收留,并遇到了两个忠实的朋友——老鼠塔克和猫亨利。

似乎是不错的新开始,但它的纽约之旅并不顺利。晚上磨牙,咬坏了玛利欧家的钱,不是玛利欧出手相救,差点要被玛利欧妈妈遗弃;跟好朋友晚宴,引发了火灾,把报摊搞得一团糟不说,差点葬身火海。真是有点倒霉。可倒霉的同时,又有了转机,塔克把自己的全部家当拿出来给柴斯特去偿还咬坏的钱,让柴斯特免于责罚。正因为它在头天晚宴学会了几首曲子,在火灾后情不自禁鸣唱起了“又悲伤又甜美,正好符合它心情”的意大利民谣。歪打正着,这首曲子打动了白利尼妈妈,柴斯特被留了下来,紧跟着遇到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它的人生被改写。


柴斯特成了纽约有名的音乐家,名声荣誉蜂拥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疲倦与乡愁。它因为演奏会而唱,不再是因为自己想唱就唱,它再也感受不到鸣唱的乐趣了。秋天来了,第一片落叶提醒着它远方的家乡,纽约再好,都不及家乡康涅狄格州好啊。在事业最辉煌的时刻,它决定回家了,它要演奏给家乡的土拔鼠、雉鸡、鸭子、兔子以及住在草原上和小溪旁的每一个生命听。完成了对白利尼一家致敬的最后一场演奏会后,在朋友塔克和亨利的谆谆嘱托和依依惜别中,柴斯特毅然决然地登上了回乡的火车。

作为童书,《时代广场的蟋蟀》传达了忠诚互助的友谊,通过努力实现梦想的正能量,但也给出了人生该如何选择的思考:留在繁华的都市还是回归简素的初心?

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时代广场的蟋蟀》中萦绕其中的浓浓的乡愁。

除了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斯特,还有来自意大利的白利尼妈妈,来自中国的冯塞,其实这都是来自康涅狄格州、生活在纽约的作者乔治·塞尔登的内心投射。白利尼妈妈听到了蟋蟀鸣奏的意大利民谣《重回苏莲托》,回想起家乡,热泪盈眶;冯塞,一个漂洋过海去到美国的中国人,竟然说着中国话,穿着中国的长袍,吃着中国的食物,遵行着中国传统的礼节,就连小铃铛的声音都认为是扬子江边寺庙里传来的钟声。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离开家乡,但这乡愁却穿越了时空,在每一个离家的游子心中得到了同一。正如流沙河回复余光中的《就是那只蟋蟀》,“啼叫在乡愁者的心窝”,文学的意象是相通的。

蟋蟀这个意象,最早出现在我国第一部诗集《诗经》——“蟋蟀在堂,岁聿其莫……蟋蟀在堂,岁聿其逝……”蟋蟀的呜叫,自然也就成为中国历代诗人的审美意象,阮籍、杜甫、苏东坡等,都对蟋蟀多有咏唱。“逢春而喜,遇秋而悲”,深秋之后,蟋蟀的鸣唱凄切婉转,文人墨客便借蟋蟀表达孤独、思乡与怀旧。

我不禁也想起了小时候乡间的一种蟋蟀——灶蟀。乡间的厨房,每每潮湿,土筑的灶台下,常常传来“唧唧吱,唧唧吱”的声音。打断我的睡梦,妈妈半夜躺下又起来,去厨房开灯,有时轻易地就捉了几只,那褐黄色半透明的小蟋蟀实在够不成威胁。妈妈说,这是灶蟀。我问,它们为什么在厨房呢?妈妈说,大概是来厨房找盐吃吧。

我不知道灶蟀是否真的爱吃盐,也不知道蟋蟀是否真的会思乡。但我知道,作者思乡,每一个远离家乡的游子思乡又怀旧。纽约再繁华,不如早还家,柴斯特做到了。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呢?只不过都是借蟋蟀聊解思乡情结,听到蟋蟀的鸣唱,默默地告诉自己一声:就是那只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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