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的故事】当被告的乡政府

        有过上回处理乡政府拖欠饭费案子的经历,办理手头这个乡政府拖欠购煤款的案子就有了经验。要来乡长的手机号直接打了过去。

        "我们是**法院调解室,有个案子原告向你们索要购煤款。你们派个人来办理一下应诉手续。"开门见山说清楚打电话的目的。

      "哦,好,好。"接电话的人比较年轻,声音里略微带有一丝的紧张。不管是什么人,初次与法院打交道不由自主的都会有些不自然。"这样吧,我现在党校学习,这个事情由我们的副乡长来处理。"声音里没有了刚开始时的紧张,"一会儿我就打电话让他与你们对接。他的电话是……"

        不一会儿,调解室的座机响了起来,有个年轻人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好!是**法院调解室吗?哦,我是**乡政府的,我姓张。乡长让我与你们联系,是,对。怎么,购煤矿是吧。您说一下具体的数额……对,27.86万元,没错。"电话里,年轻人核实了购煤款的数额,问清楚必须带来的手续,痛快的答应两天后过来办理手续。

        两天以后,打电话的那个年轻人走进了调解室。

        年轻人大约三十出头,长方脸,梳着流行的背头,浓眉大眼,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文绉绉的,像个高校的研究生。熟络起来之后,才知道他真的是一个高校在职经管专业的研究生。

        知书达理的人沟通起来没有什么障碍,办好了代理手续,他就爽快的说起了案情。

        原来,以前乡政府取暖做饭用的都是煤炭。每当过了供暖的季节,后勤上就把采购煤款的数额报上来,之后与煤炭供应商结算。长久以来,一直如此。

        近年来,为了保护、改善环境,国家大力推行"煤改电"的工作, 乡政府逐年减少了煤炭的使用量。截止到去年,已经全部使用了电器取暖、做饭,不再烧煤了。这样,按照财政上的规定,乡政府开支的项目中,就取消了采购煤炭的科目。

        "现在,政府的财政支出控制的很严。"年轻人停顿了一下,接着说 :"凡是不属于支出项目的,根本就无法走账。我们的乡长新到任,不愿意为以前的陈年旧账背黑锅。而且,为这事仅仅是向上级打个报告也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

        年轻人说的都是实话,体制内的许多事都有他们自己的做法。"  为了这事,领导班子还专门开会议论过,商量的结果就是走法律程序。经过法院的审理再付款当然不会有问题。"

        原来是这样,问题简单了,只要原被告核对清楚数额,出具调解书就可以了。

        不过,有两个问题还需要落实。一个是付款的时间,我们希望最好在过年前就把钱打给原告,让人家过个舒心年,是吧。另外,这个案子的诉讼费有2000余元,谁来负担?

        年轻人略微沉思计算了一下,爽快的说,乡长让我负责处理这事,需要往上边跑费用,估计抓点紧年前可以把钱要出来。不过,必须走程序,只能把钱打到法院的账上,不能直接给当事人。

        想了想,问题不大。毕竟是政府的一项支出,执行法院的裁判文书理应先把款打给法院。

        至于诉讼费嘛,年轻人坚决的说:我们不能负担,财政开支中没有这一项。这个嘛……看到我有些犹豫,年轻人肯定的说: 你放心,原告一定愿意负担这笔费用。是吗?绝对!

        那天,原、被告双方一起来签调解协议,原告真的毫无怨言的表示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在双方见面时,文绉绉的年轻人的眼神里,掩饰不住的流露出对原告的轻蔑。当然,原告一直唯唯诺诺、毕恭毕敬的,全然都是对被告的诚恳的感激。

        有些看不下去,拿着办好的所有的文档与手续找到了承办本案的刘法官。刘*是个瘦小的青年女法官,长着一副娃娃脸,浑身透着精明、干练。业务能力很强,办事既麻利又爽快,是个办案高手。

        刘法官沟通起来很省事,刚说第一句话,她就知道你的全部想法,没等第二句话说完,她就把最后的意见直接说了出来。"没事,诉讼费用的事我去向领导请示,原则上应当为当事人减轻负担。本案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主要是乡政府财政支出方面有要求,应当考虑酌情减免。"

        事后,原告在春节前从法院领取到乡政府拖欠了两年之久的购煤款,而且,按照诉前调解案件的标准缴纳了诉讼费,好像只有几十元。

        立案庭满墙上挂着的当事人送来的一面面感谢的锦旗,总觉得其中有一面应当是那个煤炭供应商送来的。

        (本文根据真实的案例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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