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六章仁治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 第二十六章仁治

红林悟道《韩非子-八说》上一章韩非子用“慈母多败儿”的例子告诉君主“安能以爱持国?”。人间至亲的母爱都无法保全家庭,君主更不能用仁爱来治理与维护国家。

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亲情,这是先天本有的。我们曾说过一切先天本有的意识情感,都是无私的,比如爱情。但是,一旦无私的特性受到破坏与侵犯,这种先天本有的意识情感将失去原有的意义,所谓的爱情,也只是叫爱情罢了,借爱情之名行占有之实。自私战胜了无私,痛苦也就随之而来。当母爱变为溺爱,这已将先天本有的自然亲情变成了后天本无的人为灾难。

实事告诉我们,人类无法正确把握先天本有的自然属性,也就是自然法则的非人为性。人类的自主意识突破了自然设定的规则界线,让先天本有的自然属性变为人为自主,自然的母爱变为溺爱,自然的爱情变为占有。韩非子正是看到了人的自主意识对自然规律的破坏,才提出依法治国,批判仁爱治国。毕竟,仁爱仍然属于人的自主意识,情感性太强,很容易被突破。

我们终究脱离不了人性,脱离不了人类社会,所以圣贤的思想与学说都以人及人性为中心而展开而设定。母与子的母子关系是先天决定的,母爱也是先天本有的亲情,君与臣的君臣关系也是先天决定的,君主与臣子之间的关系,从原始部落首领与先民的自然从属关系,发展到国家形成后由礼法与法规明确。关系确定后就是如何正确处理关系的问题,是按维系彼此之间关系的先天亲情处理,还是按人类社会的法规处理?韩非子的态度很明确,君主只能依法治国,而不能靠仁爱治国。

国家律法不仅约束人的行为,还约束人性,约束人的自主意识,让其回归到自然的规则属性中来。道家讲返璞归真,那是要靠个体的修行悟道,而法家利用法规来约束人性,让其回归自然,看来圣贤的目的都是一致的,只是方式不同,方式的不同只是为了适应不同的时代与环境。佛家讲“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内核一致,形式不同,归宿相同,道路不同。

君主知道了不能仁爱治国,那么应该如何治国?韩非子认为“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意思是:明君通晓富国强兵的办法,就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慎重地处理政事,就是富国强兵的方法。一是要知道并明确富国强兵的办法,也就是国策,国策明确了坚决执行,目的就一定能达到,比如明确了“耕战”是富国强兵的国策,那么就要一直坚持执行下去,如秦国一样,统一天下是早晚的事。

国家治理,一是理顺关系,二是摆正位置,三是端正态度,四是分好利益。这就需要君主谨于听治,谨慎处理以上四大问题。君主是一国之君,不是某一团体或某一区域的君主,君主代表了全体国民的利益,虽然国民各异,但在君主眼里都是子民。我们曾说过,中国的历史与文明延绵不绝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中国传统政治的精髓:统治者永远代表全体国民的利益。

有了目的与方式,法规与监督体系也要建立起来。韩非子认为“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意思是:君主应该严明法令,明察计谋。法令严明,内部就没有动荡叛乱的祸患;计谋得当,对外就没有国破为虏的灾难。依法治国国策才能执行到位,政策才能发挥出作用。监督与监察体系完善了,法规与政策的执行者才能合法尽职,否则,人不合格,事自然不合格。明法禁,察谋计,国家必无内忧外患。

最后韩非子再次强调“故存国者,非仁义也。”意思是:所以保全国家不是靠的仁义道德。这不用多说,历史已经证明其正确性,我们只需照做就好。工作中少一些人为,多一些制度。人为与制度的比例决定了你成功的机率。

【明主者通于富强,则可以得欲矣。故谨于听治,富强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谋计。法明则内无变乱之患,计得于外无死虏之祸。故存国者,非仁义也。】

我们常说“就事论事”,就是要让人与事分开,按事物的发展规律办事,而不是按人为情感办事。国家治理不能依靠人为意识的仁爱,办理事务同样不能按人为意识的喜好,还是要按制度、规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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