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劳动法律领域适用与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 暨风险防范高研班·邀请函

《民法典》在劳动法律领域适用与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

暨风险防范高研班·邀请函

一、课程背景/课程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典,被视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涵盖民事、商事、家事等诸多领域,“一典废九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由于劳动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未被《民法典》收编,但不少劳动法律问题都会与《民法典》发生交集,如何理解与适用《民法典》有关的规定?此外,《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赋予了民事主体各项权利,必将进一步增强员工的权利意识,这将为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带来一定挑战。

为帮助律师和企业法务、HR全面把握《民法典》对企业用工的影响,在《民法典》实施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改进用工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我们特邀在劳动用工领域有丰富经验,在《民法典》颁布后撰写了大量专业文章的石先广律师为大家剖析《民法典》劳动法律领域的衔接与适用及对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带来的影响。

二、课程大纲

(石先广律师领衔主讲)

(一)《民法典》颁布的意义与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1、《民法典》颁布实施的影响

2、《民法典》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3、《民法典》与劳动法的关联

……

(二)《民法典》对用工主体资格的影响与风险防范

1、《民法典》对法人主体的规定及对用工管理的影响

2、《民法典》对分支机构的规定及对用工管理的影响

3、《民法典》对劳动者就业年龄与死亡标准的规定及对用工管理的影响

4、《民法典》对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及对用工管理的影响

……

(三)《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规定在劳动法律领域的适用

1、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2、意思表示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3、民事法律行为变更或解除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4、有瑕疵意思表示的处理与劳动法律中的差别

5、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与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6、职务代理行为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

(四)《民法典》合同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1、合同订立过程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2、合同订立形式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3、合同格式条款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4、典型合同规定与劳务合同的相关问题

……

(五)《民法典》对员工个人权利的规定与企业用工管理权的冲突及风险防范

1、单位采集员工信息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冲突与注意事项

2、单位知情权、管理权、调查权与员工隐私权的冲突与注意事项

3、单位管理权与员工行动自由权冲突与注意事项

4、单位管理权与员工肖像权、声音权冲突与注意事项

5、单位与个人名誉权、荣誉权的纠纷与注意事项

6、员工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对安全生产、职业病管理的影响

7、《民法典》时代职场性骚扰预防与处置及用人单位安全保障义务的履行

……

(六)《民法典》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影响

1、《民法典》对“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规定与对劳动合同的影响

2、《民法典》对“期间”的规定与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点的影响

3、《民法典》对“法人解散时点”规定与对解散终止劳动合同的时点影响

4、《民法典》对“单位分支机构责任”规定与对分支机构用工的影响

……

(七)《民法典》的有关规则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影响

1、《民法典》“自然人死亡时间”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2、《民法典》“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3、《民法典》“自甘风险”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4、《民法典》“不当得利”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5、《民法典》“数量词含义”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6、《民法典》的“时效”规则在劳动争议中的适用

……

三、讲师简介

石先广劳达集团-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出版近20本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著: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对实务》、《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操作全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等专著近20本。编著近10套企业用工管理工具书:编著《从精通到卓越的劳动法律实务五大系列合集》(5本/套,2020年爆款产品)以及上海、浙江、江苏、新疆等地的《企业用工法律指引、典型案例与实务精要》等劳动法实操系列工具书近10套。常年担任数十家世界500强、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四、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0年7月31日

讲座时间:2020年8月1日—2日

讲座地点:桂林市

五、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1、参加线下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三十学时证书等);参加网络学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2600元/人(含专家报告、电子讲义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我们将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送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话:18210838551(微信)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老师

2、特殊时期,我们将选择宽大会议空间,并限制参会人数,欢迎报名。

3、特殊时期,本次活动将灵活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

你可能感兴趣的:(《民法典》在劳动法律领域适用与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 暨风险防范高研班·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