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本题综合考查法人的分支机构、保证责任的承担和保证人的追偿权,难度极大,错误率极高。


        A项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关键词为“无效”。该项错误率最高。流押条款或流质条款属于意定担保物权(即“物保”制度)。本题中,二者的约定系保证责任(即“人保”制度)的承担方式而非流押条款或流质条款,合法有效。故A项错误,不当选。


        B项考查保证责任的承担,关键词为“无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李某即为一般保证人,依法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故B项错误,不当选。


        C项考查追偿权,关键词为“不得”。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据此可知,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即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承担多少追偿多少,不必等承担全部本金和利息责任后再行使追偿权。故C项错误,不当选。


        D项考查非法人组织,关键词为“自己的名义”。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在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在法人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从事营业活动,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即“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无独立的实体地位”。本题中,乙支行借给张某20万元,由李某提供保证担保,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此时,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故D项正确,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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