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故事三重境界:知识,品质和良知

王爱玲中十五焦点第403天分享(201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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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上午的一个微课群里,听到一个故事,是有关孟子讲的故事:后羿是射箭第一高手。有一个叫冯蒙的年,年轻人很崇拜他,就去拜一为师学习射箭。冯蒙把后羿的射箭技艺全部学会了之后,就想: 现在全天下只有后羿的射箭技艺能超过我了,如果他死了,那我就变成天下第一。于是冯蒙就把后羿给杀死了。

孟子评论说,发生这件事,后羿也是有罪过的。有人很不理解地问:“好像后羿没有什么罪过吧,他可是受害者啊?!”

孟子没有直接回答,而且又讲了一个故事。

战国时期,郑国曾派子濯孺子去进攻卫国,卫国派庾公之斯去追击他。子濯孺子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不能拿弓,我活不成了!”问给他驾车的人追他的是谁。随从禀告说是庾公之斯。子濯一听名字,马上就说:“我死不了啦。”随从很奇怪:“庾公是卫国优秀的射手,您却说您死不了,此话怎讲?”他回说:“庾公之斯曾向尹公学射箭,而尹公向我学射箭。尹公之他是正直人,他选择的朋友也一定正直。正直人是不会杀死他的老师的。”

果然,庾公追上来,问:“您为什么不拿弓?”子濯说:“今天我的病发作了,不能拿弓。”庾公说: “我向尹公学射箭,尹公又向您学射箭,我不忍心用您的技术反过来伤害您。虽然如此,今天的事是国君的大事,我不敢废弃。”于是拔出箭,在车轮上敲了几下,去掉箭头,射了四箭,然后回去。”

孟子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好的老师,不仅要教学生知识和技能,更应该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学生做个品质高尚的人。同样,对于父母来说,养育一个孩子,培养孩子感恩之心,是非善恶的品质更为重要。

这让我想到曾经在《读者》上看到的一个让人热泪盈眶的故事:《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故事讲的是 两德统一后,因翻越柏林墙而被射杀的东德青年格夫洛伊的家人,起诉开枪士兵亨里奇,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亨里奇的辩护律师辩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开枪是在执行命令,作为一名军人执行命令是天职,他别无选择;如果要说是有罪,那罪也不在己,而在于翻墙者,在于当时制定的法律。

    旁听席上的人们也多数接受了上述辩词,从心理上默认了亨里奇是无罪的。

      然而,老法官赛德尔面色严峻、义正词严地反驳道:作为一名军人,当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不执行上级命令(开枪)是有罪的;但是,你可以打不准,而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你在举枪瞄准自己的同胞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而这也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老法官赛德尔的话在庄严的法庭,给人以深深的震撼。旁听席上,许多人的眼睛里闪烁着泪花。亨里奇的眼睛里也噙满了泪水,胸口剧烈地起伏。他将目光投向格夫洛伊的家人,说了句“对不起,我错了”。 最终,他因蓄意射杀罪被判三年半徒刑。

“把枪口抬高一厘米”闪耀着人性良知的光辉,比起冰冷的法律法规,更能震撼人心。

今天突然想到这三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人生的三重境界:一个人不仅要学习的是知识和技能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同时,兼顾修身立德,品行正直,明辨是非,修炼一颗闪烁着人性光辉的良知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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