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网传新增交规!谣言?忽悠还是真规定!

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而朋友圈、公众号更是不少人获取资讯最快捷的途径。但也有很多不法分子针对这种情况去散播各种各样似是而非的信息,让人相信并继续转发扩大影响。

全体注意,2018新规又来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GB 7258-2017)将正式实施,对汽车行业影响非常重大。

疲劳驾驶扣12分

扣12分!每一条类似消息都总会以扣12分做关键字。比如这条,“2018年1月1号起,司机疲劳驾驶扣12分。“半真半假

辟谣:《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扣12分。” 但,指的是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者!不过,对驾驶者来说充分休息是必要的,所以在路过高速服务区时,能多休息就尽量休息。

车船税交强险改革,即将大涨

网络上传出了车船税、交强险都上涨的消息,这就令不少车主坐不住了。并且还详细列出车船税的上涨幅度,180元上调为360元;原360元调整为540元;原420元的上调至720元。

辟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出来紧急辟谣,如此明确的数字令人难以辨别,最要紧的是交强险不再固定为950元/年,违规付双倍!以及7月1日起,车牌号可实现终身制等等的说法。

连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都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谁家这么牛13就已经知道并发布出来了!

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

消息称“2018年1月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经过网络传播和各种解读之后,让不少车主担心,自己的车并没有反光背心,是不是要开始去买?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是谣言~能随车配备一件只有好处没坏处!而且也不贵,这东西还是很实用的,必要时能保证驾驶人下车走动时的可视认性!最好还是放一件到车上吧!

辟谣:标准第12.15.2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但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标配三点式安全带

基本近几年出厂的车配备的都是三点式安全带,但依然有很多无良奸商为了省钱,后排中间位置都是简单的两点式安全带。新规实施后,这两点式安全带就不符合规定了。

真新规:新标准12.1.2明确表明,除三轮汽车外,所有驾驶人座椅、乘用车的所有乘员座椅(设计和制造上具有行动不便乘客乘坐设施的乘用车设置的后向座椅除外)、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公斤的其他汽车的所有外侧座椅、其他汽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除外)的前排外侧乘员座椅,装备的汽车安全带均应为三点式(或全背带式)汽车安全带。

皮卡车辆取消车身喷涂要求以及反光标识

“皮卡喷字和贴反光条”是每一位国内皮卡用户心中永远的痛。美国人可以大摇大摆地开着一辆干净如新的皮卡在路上行驶,而中国人却要忍受在自己爱车身上喷“栏板高度、最大载质量”等字样的痛苦。

真新规:在新标准8.4.2中也规定了所有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其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但多用途货车除外。也就是说,未来购买皮卡车型,不需要在车身上喷涂总质量以及贴反光标识了。

标配电动车窗防夹功能

以后买车不用选配了,车辆的电动车窗(包括天窗)都要强制配置防夹功能,保证车窗在关闭过程中遇到阻力后能及时停止或下降。

以前时不时听到车窗夹人新闻,十分危险!还是以前的好摇车窗好啊!摇着摇着把手不见了!哈哈

真新规:新标准8.4.2中也规定了所有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应在侧面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其长度应大于等于车长的50%,但多用途货车除外。也就是说,未来购买皮卡车型,不需要在车身上喷涂总质量以及贴反光标识了。

强制标配行车记录仪

新车出厂必须标配有符合标准的行车记录仪,这个也是对厂家的严格要求。对车主来说绝对是好事,行车记录仪的好处自然不用我说了,大家都知道。

真新规:所有乘用车辆都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悬挂标志应该与品牌相符

也就是说随便改车标可能被处罚,众泰车改成保时捷,陆风换成路虎的,马自达换成蝙蝠,从而SR9“变身”为Macan啦!这种改发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都是永久性的商标和厂标。但在新标准中,这种行为被明令禁止了!

真新规:新标准4.1.1中明确表明,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

纯电动车起步要有警告音

三轮车的”倒车请注意、倒车请注意“说不明那天你能听到特斯拉起步的时候来句”起步请注意、起步请注意“

真新规:新标准12.13.2中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公里/小时的时候,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在12.13中也规定了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此外,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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