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付出15万元专业英语培训费用,并和甲约定5年服务期”→①专项培训时,可约定服务期;②服务期条款可匹配违约金条款,但是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单位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且劳动者承担的部分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乙公司付出了15万元的培训费为甲提供了专项培训,有权对甲提出一定的“忠诚”要求,所以双方约定的服务期是合法有效的,且对此服务期约定,如果劳动者无故违约,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并非双方随意约定,要受到两个指标的约束:①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的总额;②分摊原则。乙公司为甲提供专项培训付出了15万元的培训费,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分摊至每年的培训费应该是15÷5=3万元,甲于2016年,即服务1年以后离职,应该承担的违约金是剩余4年应分摊的部分,即12万元,并非15万元,A项错误。


        B项,乙公司与甲约定30万元违约金,超过了培训费的总额,错误。


        C项,乙公司无力经营且拖欠了甲的工资,逼得甲“另谋出路”,情有可原,甲并非“背信弃义”,无需承担违约金,C项正确。


        D项,服务期≠卖身契,在服务期内乙公司应该正常对甲进行岗位和工资调整,D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你可能感兴趣的:(2022-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