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是不夜最有名的歌女,是秦淮河畔最诱人的胭脂,是无数公子哥的梦里人,你可以叫我沙华,也可以叫我许白鸽。
六年前我第一次遇到君以尘时,我刚从充斥着烟酒和大麻的家中跑出来。我娘因为受不了贫寒与父亲和离,可是娘没有带我走。父亲喝多了就把对娘的怨气出在我身上,我怕死了那永远也打不断的藤条和滚烫的烟斗,我从家里跑了出来。
那年我12岁。
我其实记不太清当时的我是在什么环境下怀着怎样的心思,但我仍能想起君以尘用折扇抬起我的下巴打量了半天,笑着问我:
“姑娘若是无处可去,便跟着君某走吧。”
任旁人听来都是登徒子随口说的浮浪话,但我却很认真地答应了。也是这句话,改变了我的一生。
君以尘将我送到了不夜,教我怎样利用自己的美貌,怎样周旋,怎样说谎。我很有天赋,替君以尘牵线搭桥了数不清的势力,但是我想去引诱他,却从未成功。
故事大概就可以从这里说起。
第一章
我刚从夜场回来,阿兰就拦住我说君少爷给我来了电话,让我回来再拨过去,阿兰打趣我说我好福气,有君少爷惦记着,我笑着应了,沐浴梳洗更衣后才拿起话筒拨通早烂熟于心的号码。
电话响了两声就被接通,对面传来了君以尘慵懒的嗓音:“怎么这么久才回?”
“快到年终了,今天人多嘛。”我刻意带了几分娇嗔,虽然我知道君以尘一直不吃这套,“君少爷百忙之中打电话给我,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他的声音中有些无奈,“不过的确有重要的事,你下星期与我赴一场宴会。”
“我需要你替我去认识一个人。”他的声音沉如夜色,一下下敲击在我的耳鼓上。
“明白了,沙华一定不负使命。”我也收敛了神色,垂眸应到。
身上的旗袍是君以尘前两天送来的明黄洒金长旗袍,我描眉搽粉毕后,细细端详镜中的自己是香腮玉肌,缬眼流视,阿兰为我盘好头发,插上玫瑰发钗,直说我贵气逼人,站在君少爷身边是郎才女貌极登对的,我笑骂她,这种话我是绝不敢让君以尘听到的,可当阿兰送我出门时,君以尘的轿车已安静地停在我家门口了,他将车窗降下一半让我上车,我同阿兰告别后乖乖听话,坐在他的左边。我们离得不近不远,我隐约可以感受到到他西装外套上残留的寒意,他或许也可以嗅到我佛手柑香波的香气,为此我还特意理了理头发,但君以尘仍波澜不惊地垂眸摆弄食指上的蓝宝石戒指。
1月份的上海已经到了可以飘雪的季节,即便车中暖气开的很足,我还是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喷嚏,我怕蹭掉完美的妆容,轻轻揉了揉眼,冷不丁一件大氅兜头扔了过来。
“阿兰怎么照顾的你,还不披个外套。”他的嗓音像含了口鸦片烟,很好听的。我接过衣服披在身上,扬起我的招牌笑容道:“是我不让阿兰添的,不劳君少爷挂心,沙华今天一定把事情办好。”
他听到我这句话后看了我良久,直到我心底发虚,以为自己妆花了。
第二章
宴会还未开场,便纷纷有人向君以尘敬酒,我的量浅,四杯红酒下肚就上头,为此不夜的老板陆总陆子期没少说我。我轻轻扯了扯君以尘的衣袖他便明白我的意思,放我一个人去吃茶盘里好看的小点心。我边吃也没忘了正事,君以尘要我去结识的人是上海城的商贾龙头李仲令,据说此人野心勃勃又谨小慎微,虽然我没见过,但必定即市侩又奸诈,我的目光从人群中逐一扫过,试图将此人寻出,只是周遭的灯光忽然一暗,乐团和歌女纷纷上台,是舞会要开始了。
按理说我此时应回到君以尘身旁同他跳几支舞的,我也确实这样做了,可无奈舞池中的人一下多了起来,热闹又升平。我刚走了两步就被人挡住了去路,我抬看头面前的人,明明是昏暗的环境,我却好似被流光打了眼,这人身着白色的西服,周身的气质不同于君以尘身为军阀的肃杀,是温柔如同月光一般的,他带着玳瑁眼镜,笑起来是如沐春风的感觉。
“在下李仲令,有机会邀请沙华小姐跳一支舞吗?”他说。
那一瞬间,我的心思已经转了千回,如果不答应,就会错失与他接触的机会,但若答应,又怕丢了君以尘的面子。在我打算谢绝的时候,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将身体侧了侧,他说:“沙华小姐不要着急拒绝我,李某只是不忍心这样的美人没有舞伴而已。”
我向舞池中央一瞧,原是君以尘已有人作伴,那人红裙曳地,是上海城柳家的独女柳如是,千金里的交际花。君以尘揽着柳如是的腰,柳如是亦笑着坚定地望进他的眼眸,他们站在最耀眼的灯光下,他们偶尔交谈,偶尔欢笑,像酒浆像宝藏像隆冬里难得的暖阳,持续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我生活在花团锦簇中,在天衣无缝的谎言中,只是一个卑微的芥子,却渴望着有高尚的爱情。
而君以尘始终没有看我,如这六年一般。我看了看正弯着眉眼的李仲令,想是时候该放下了。
第三章
那天宴会结束后,我刻意没有提柳如是,包括君以尘最后赠予她的双明珠是我喜欢好久也舍不得买的耳坠,我知道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原因的,无论是出于利益,还是私心,而六年前我未进入他的心,现在就更无法了。
我说宴会上的茶点很美味,说红酒很醇,说李老板与想象中完全不同,君以尘突然打断了我,他问:“你觉得李仲令如何?”
“我还不太了解,但是应该是好相处的人吧..”我斟酌着开口,发现他的脸色更差了,于是连忙噤声。
车里的气氛愈发凝滞,我将披在身上的大氅紧了紧。
临下车的时候我将他的鹤氅放在车上,君以尘点燃一根香烟,他常年握枪的手苍白又修长,忽明忽暗的火星儿在他指尖跳动。君以尘将车窗降半,他缓缓吐出一个烟圈,对我道: “沙华,虽然我需要和李仲令谈一笔生意,但你不是与他接触的最佳人选,此事你不用再插手。”
凌迟的刀终是落下来了。我想。人在一无所有之后总变的异常孤勇,六年前我受过的所有疼痛和六年后压在我心底的不甘此时就是架在脖子的剑,抵在额头的枪,它逼我说出千百次到嘴边又咽下的话。
“君大佛爷,沙华可以还你一条命,但不能给你两次真心。这六年我将自己的良心置于城府之后,只为了帮助您使这上海城的烽烟能平息半刻。”
“我只是个女子,我既无仪仗,更不可能终结战争,可沙华曾经可以为了您一句话赴汤蹈火,但我现在不愿意了,君少爷翻手云覆手雨,想必找出第二个沙华并不困难。”
“天寒露重,君少爷请回吧。”
君以尘升起了车窗,尽管我在寒冬的晚风里感到了抽丝剥茧的撕裂,但我还是转身走的决绝,为了给我自己一个体面而周全的了结。
第四章
自那天以后君以尘果真未与我再联系,我仍是不夜里最招人的夜莺,我唱一曲就可以让那些绅贵和军爷们大方地掏空自己的腰包,我应该学会知足。我对自己说。
而且很重要的是,我与李仲令意外的熟络了起来,确切地说,是李仲令经常与我通话,或者共同品尝美食。我出于自己难言的私心一直都欣然赴约,他身上有可以令人放松的气质,像缱绻皎皎的月光,比起商人,他更像一位学者。
2月,春季的开场,是极为温柔的。李仲令邀请我一同来采春,在他经营的私人酒庄中春晖盎然,本该是很醉人的。
“要不要来试试酒庄最新一批的葡萄酒?很醇的。”他取出两只高脚杯,紫红的酒液在阳光下折射出诱人的光泽,使得我去品尝。
刚入口是甘冽的清爽,而后的浓酽的醇香,饶是我这样的外行也忍不住夸赞两句。
“李老板,这样值钱的酒,让我喝掉倒可惜了。”
“无论谁品尝,只要品酒的人感到心情愉悦,就是最大的价值。”
听这话我就心安理得了,刚想要嘴馋地再向他讨一杯,却感觉眼前一花,紧接着头痛无比。当初听来温柔的声音此刻令我恶心不已,李仲令又在我耳边道:
“既然沙华小姐心情愉悦了,不知道能不能让李某也开心一下呢?”
春季的开场,本该是十分醉人的,却如琉璃般生生粉碎。我失去了意识。
我再次睁开双眼之时,已经身处于昏暗逼仄的房间里了,双手因为长时间的捆绑变的冰冷而麻木,手脚都被绑了起来,我坐在这房间里唯一的凳子上。
门外传来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紧接着有声音响起。
“如是,你告诉堂哥,你真的不是喜欢君以尘,被醋蒙了心才把沙华绑来吗?”
“堂哥!你瞎说什么啊。”
“他既是上海的军政长官,你跟着他,咱们家也沾光。”
“堂哥,柳如是没什么大的本事,我只想回到过去,回到乱世开始之前,回到金杯玉盏的岁月里。然而君大佛爷是上海的军政长官,他能给我们昔日的生活,我们不用再东奔西跑,所以我处处讨好他,粘着他,缠着他…”
“不过现在不用了。我的长兄柳越提拔了副官,现在北伐的势头这么猛,过不了多久君以尘也要亲赴前线,上海的军政系统已经是我们的了。”
柳如是的声音如冰水滴落,引得我背后一阵发凉。门忽然被打开,耀眼的阳光照入我的瞳孔,我忍不住闭了闭眼。
“许小姐已经醒了吗?”李仲令一改曾经的笑脸,有些紧张地开口。我看着柳如是,她也回望我,神情中有几分不屑,耳边的明珠耳坠是君以尘送她的那款。
“柳如是!你自以为高尚,其实也不过是阴沟里的耗子,你自己胆小懦弱却还怪这乱世欺人,还冠冕堂皇地将无能归咎与女儿身上!你..”
“许小姐,我们都不是坏人啊。我们杀人,骗人,心思深重,疑神疑鬼,可是,我们的目标是一样的。”李仲令打断我,神情中有悲怆和惋惜。
我气急了,恨不得冲上去甩他们十个耳光,我用力动了动胳膊,想挣脱束缚。
“堂兄,何必和她废话这么多。”说罢柳如是竟拿出了手枪,在我面前蹲下,冰冷的枪口抵住我的额头,我可以感受到我滚烫的赤血在脉搏中流淌。
“你本不必死的,毕竟商女不知亡国恨。可惜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成为我和君以尘之间的绊脚石,现在事办成了,我也该送送你了。”她的嘴唇鲜红,说话时一开一合,像吃人的妖怪。我意识到这将是我生命的最后一刻,脑中走马灯似的闪过诸多画面。
我这一生虽短,但经历过不少事,也有过许多遗憾。而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一直站在君以尘那一边。算了,我这一生,只为了一个人,错也好,对也罢,也该亲自去尝尝它结的果。
第五章
“柳小姐真是好计谋,君某自愧不如啊。”一道声音冷不丁从门口的方向响起,李仲令和柳如是同时回身将枪口对准来人。
我定睛一看,竟是多月未见的君以尘,他仍是冷心冷肺的样子,我却感到了莫大的安慰,一直强忍的泪水一下湿了眼眶。
柳如是瞬间面色惨白,咬了咬唇,道:“君大佛爷,您怎会...”
“君某能在此,还承蒙柳小姐厚爱,特地带上君某赠的耳环。”他走进屋里,环视了一下,脱下帽子交给了身旁的副官,“还有一事,柳越因为玩忽职守,以权谋私,已经被我撤了。”
“柳小姐,有的人在乱世中只记得军人的荣华,却忘记了军人的职责。”“更忘记了,这种职责,是要用生命去肩负的。”
这两句话君以尘说得怜悯,我看到柳如是单薄的身体一颤,缓缓垂下枪口。君以尘见状像副官打了个手势,副官利落的夺下了柳如是手中的枪。
“你们不要动啊,否则我就拉上她陪葬。”李仲令害怕了,握枪的手微微颤抖,我已经尽力降低存在感了,没想到还是没躲过黑洞洞的枪口。
“李仲令,你现在已经没有和我谈判的资本了。”君以尘语气中有些不耐烦,眼睛却一直盯着我,我看到他的嘴型动了动。
怕吗。他无声地问,我以泪眼回望他,我轻轻摇了摇头。
枪响了。我看到柳如是瞪大了双眼,李仲令绝望的闭上眼睛,我听到夏副官向我吼让我躲开。
我没有慈悲心肠,但在那一瞬间,我忽然原谅所有人了。我们都怀带着仇恨,却又在施舍自己的恩情,我们手段看似狠辣,心机看似深重,却都有着那一颗,被磨砺了千百遍的真心。
我心思百转千回之间,却看到君以尘飞身上来,将我连人带椅子扑倒,堪堪躲过了这一枪。
“君以尘,你受伤了吗?”夏副官为我解开绳索后,君以尘忽然伸手抱住了我,他的身上有香烟凛冽的味道,但是怀抱是很温暖的,我试探性地也伸手保住了他,我感到他的身体有一瞬间的僵硬。
原来他也是怕我的。我想。
第六章
那天晚上君以尘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们登上了龙安塔的塔顶,这里可以俯瞰到上海城最繁华的夜景,是红丝金线织就的锦缎扯过家家户户的屋檐,庭前院内灯火通明,直通到天上去,是满眼的金粉。
“白鸽,我是君以尘,这上海城最大的军事指挥官,孙传芳的直系下属,是君大佛爷。可我更想只是那君少爷。”
“我机关算尽也好,众叛亲离也好,我只是希望我能一直点燃这上海城的灯火。”
这灯火将君以尘的眉目染的温柔极了,我才想起来六年前初见是,他还是傅粉何郎的军阀少爷啊。在华夏这片土地上,有过太多的战争,但就算这片土地伏尸千里,流血漂橹,但总有看似冷漠,却从未被人真正截断过的,坚韧挺拔的脊梁。
“所以啊,白鸽,离远一点吧,离我远一点,离军部远一点。去唱歌,去不夜的舞台上等我们的捷报。运气好的话,战后,我们都可以选择心仪的人,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再——”
“君以尘,我虽羡慕金风玉露逢于莺时槐序,却不愿做苟活的苍生。如今你要我闭上眼睛捂住耳朵,我做不到。我如果要死于今夜,也要从这塔顶越下,做那振羽于沧海之上的白鸽。”
君以尘的目光像水,粼粼的,他伸手将我揽入怀中,慢慢低下头来,双唇交叠的前一秒我却伸手挡在二人之间,他皱眉看着我。
“你什么都没说,凭什么亲我。”我把头偏过去,偷偷看了君以尘一眼。
“说什么?”他认真的看着我装模做样的神态,弯了弯唇,“生死枯荣,盛衰兴欢,我总是等你的。”他吻了吻的鬓发,进而封住了我的唇。
近处是清风朗月,远处是未吹灭的万里灯火。
抱着我的这个人,要挽狂澜与欲倒,扶大厦于将倾,我又如何舍得要他一个人独自面对,这乱世该有的每一个样子。
第七章
在北伐军的攻势下,吴佩孚的兵力临近崩溃,君以尘受孙传芳的调令前往前线坐镇,将于明日开拨。知道这个消息时已是前一天的傍晚。
“白鸽,我还有诸般事未做,看得明白,却没时间管了。”君以尘抱着我坐在椅子上,他的下巴轻轻蹭着我的颈窝。我伸手够来桌上的首饰盒,打开最底下那一层,拿出一个木制的手镯。
“这是我娘唯一留下的物件,我不能以歌女之身陪你出征,就让它代替我陪在你身边吧。”他亲了亲我的脸颊,说定会好好保管。
是时候告别了,我送他出门,看到军部的车已经候在门口了。君以尘再吻了吻我,道:“等我回来。”
一席离歌,十里别宴,神州万里,今只在嘈嘈寒雁归处,将军此行别后,山重月远,万分珍重。
军部的车缓缓开动,我跟在车后小跑了几步,看着君以尘的身影一点点消失在夜色中,泣不成声。
佛祖啊,我爱的人舍命赴战场,不知这明月,何时能朗照于上海城每一户的窗台上。
终章
我是那种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君以尘奔赴前线八日后便失联,但我仍坚信他不会有事,我日日为他写信再寄出,可一个月后当夏副官神色悲怆地将那染血的木镯交还于我时,当这上海城兵荒马乱众人出逃时,当第一抹赤色着于枝头时,我才知道,乱世才展开它真正的样子。不夜的陆总劝我同其他人一起去离开,我拒绝了。我依旧在不夜的舞台上唱歌,从白日唱到傍晚,从宾客满座唱到无人问津,从动人唱到沥血。
这战火逼的我啊,逼得我越过千年,还是要步上荆轲的后尘。
我穿上了我最华丽的那件旗袍,是君以尘为我定制的,全天下也是独一无二的。我站在龙安塔的塔顶唱了一曲荆轲刺秦王,这时的黑夜中已看不到任何灯光了,我没能在烹油烈火众人簇拥中出生,亦无法在爱人的目光中安详死去。
我后退几步,越过了龙安塔的围栏。
是啊,春天的开场,是极为温柔的。而我只是只白鸽,错羽于沧海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