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PPP项目法律实务:21.公路PPP项目合同之投资计划与融资方案

投资计划与融资方案是PPP合同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是约定项目投资规模、投资计划、资金筹措、融资条件、投融资监管等。投资规模直接关系到项目融资计划的安排。投资规模是PPP项目建设完成的总投资额,数据来源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报告,是社会资本方对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中对PPP项目投资概算的确认。融资方案是否可行,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生死。PPP项目在达到签约条件之时,不仅投资资金要基本落实,更重要的是要有应急备案之策。

《2011部颁公路文本》相关内容仅简单涉及融资方案的批准、工程资金链的保证、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以及甲方的监督,投资规模内容放在了《投资协议》中;《2015云南公路文本》在《2011部颁公路文本》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细化。《2020湖南公路文本》结合近几年的要求与实践,进行了细化和深化。

1.公路PPP项目的投资计划

《2015云南公路文本》明确“项目总投资的最终认定以竣工决算为准”;《2020湖南公路文本》则明确为“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1)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XXXXXX 万元,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

(2)项目资金来源

1) 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设定最低资本金为XXXXX 万元,占估算总投资的XX %。由政府出资人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分别按XX %与XX %的比例出资。

2) 其余资金:其余资金来源为车购税、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占项目估算总投资XX %,约 XX亿元,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合作期内乙方自行承担债务资金的还本付息责任,甲方不承担融资义务及债务偿还责任。项目建设过程中实际总投资较本合同金额增加(减少),变动部分原则上不再追加(减少)甲方出资项目资本金(如有)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如有)。

3)资金计划及资金储存

乙方应编制建设期资金安排计划和年度到位计划,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严格按资金到位计划及时足额投入资金,不得抽回项目资本金和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乙方应在XXXXXX 银行开立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实行资金专户储存制度,确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4) 项目总投资及运营成本(费用)的确定

甲方有权对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结算进行审计。最终工程造价按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确定,甲方有权对运营期的运营收入与成本(费用)进行审计。

项目总投资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流动资金等。通过建设期绩效评价,最终总投资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为准,竣工决算原则上不得突破项目批复概算(调整概算)。未交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总投资不予认定。由乙方负责组织修整,直到通过建设期绩效评价为止,修整费用由乙方支付,但不计入项目总投资。

运营期运营成本认定:项目运营期内的运营成本以经审计的乙方实际运营成本为准,并应结合同类工程市场价格进行比较后确定。本项目进行中期评估、项目后评价及计算实际收益率时,项目总投资和运营成本等数据均以审计结果为依据。

2. 公路PPP项目的融资方案

关于公路PPP项目的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方案的基本要求、融资方案的同意、项目资金的保证以及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

(1)融资方案的基本要求

1)项目投资总额为XXXXXX万 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XX %,即XXXXXX万 元,其中政府出资XXXXX万 元,社会资本方出资XXXXX万 元。甲方和社会资本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按甲方同意的投资计划注入,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必须全部为其自有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 号)要求,必须是非债务性资金。乙方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债务和利息,不得用项目收费权质押或项目资产抵押获得的商业银行贷款或其他违反国家资本金制度的资金来替代应由社会资本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

2)项目债务融资为项目投资总额的XX %,即人民币XXXXX万 元,乙方应采取多种渠道合法地筹集本项目债务融资。如果乙方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额获得本项目债务融资,社会资本方有义务保证乙方筹措相应的建设资金。但若因国家信贷政策变化,导致其他建设资金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乙方应积极采取多种融资方式筹集其他建设资金;

3)项目资本金与债务融资应按照约定的比例以及甲方同意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乙方根据该计划编制的年度资金使用预算和工程进度及时到位,不按期提交项目资本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提取乙方提交的建设期履约担保;

4)乙方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应与贷款银行商定出详细的贷款偿还计划,该计划应合理考虑乙方的实际还款能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贷款申请、使用和偿还;

5)在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前,乙方应清偿一切债务。

(2)融资方案的同意

1) 在合作期内,乙方股权结构的变更,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或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或乙方内部股权结构调整等,乙方均应将融资方案(包括融资方式、资产评估结果、融资期等)报请甲方同意。若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项目为资本进行融资活动。甲方的同意不表示甲方作为乙方融资活动的担保人,不承担上述融资活动所发生的任何风险和责任。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融资计划和方案按期足额融资到位。公路收费权转让应按国家政策执行并做好备案工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若本项目满足实施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乙方可向甲方申报具体方案,经甲方上报XX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项目资金保证

1) 乙方在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抽回、侵占和挪用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项目资本金及其他建设资金应按计划分期足额到位。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筹措不力,造成项目建设资金链中断。上述情况发生后 30 天内,社会资本方和乙方应积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

2) 乙方应在每期项目资本金到位后三十日内将有关财务凭证报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审查,以便甲方确认项目资本金是否按规定的比例如期到位。

(4) 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费,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资本方合法权益。

2)乙方应在其经营场所保存所有账簿及其他与项目运营、养护和维修有关的财务记录,并可在上述地点随时提供给甲方查阅。

3)项目建设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甲方有权通过过程审计以及引入金融机构参与资金管理等手段和方式加强监管。乙方应与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书》,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协议书》的约定管理、使用建设资金,接受监管银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乙方应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

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等财务报告;

在各季度第 1 个月结束之前提交上一季度的乙方现金收支季度总结报表;

在每年乙方收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后 30 日之内提交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乙方的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5) 乙方还应按甲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专项报告以及关于乙方财务状况的信息资料。

3. 公路PPP项目的投融资监管

关于公路PPP项目的投融资监管,具体有:

(1)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有权采取查账或审计等措施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监管,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甲方因为检查而提出的意见,并立即纠正,将纠正结果报甲方备案;

(2)乙方通过银行贷款等途径筹集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对贷款资金和募集款项,甲方有权通过过程审计以及引入金融机构参与资金管理等手段和方式加强监管,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3)甲方实施投融资监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就以下事项对项目建设资金实行监管:

1)筹措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2)筹措项目资本金是否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比例;

3)是否严格执行甲方同意的项目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与负债性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4)是否抽逃、挪用、挤占、截留建设资金,高息集资和变相高息集资;

5)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管理的规定;

6)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7)是否将建设资金用于项目外工程;

8)是否擅自改变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9)是否按合同约定拨付征迁协调费、工程进度款、设备材料货款等相关款项;

10)是否按规定收取、保管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11)是否建立健全财务机构,财务制度是否规范;

l12)是否存在违反与建设资金筹措、使用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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