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系列」《孟子》(公孙丑下)第三节

前句:此节可以与第二节一起看,第二节是齐王称病召孟子进殿,而孟子亦称病推辞;第三节是齐王想用重金收买孟子,而被孟子拒绝了。孟子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君子的样子,第二节与第三节共同告诉我们一个为人的道理,真正的君子有其所在的身份与地位,不是清高而是自重;真正的君子有其不能收受的东西(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无道不以取之,有道三思而取)。

此节,孟子借用收受宋国和薛国所赠送的兼金与拒绝齐王所赠送的兼金的故事来说明“事出有因”,“收受有理”的道理。

说明:齐王不是不知道孟子作为一个圣贤来说,不会随意收受毫无真正由头的东西(包括钱财),肯定会想方设法让孟子接受(找寻各种理由或是借口),但,还是被孟子拒绝了,这是为什么呢?

赏析:孟子拒绝的原因其实就在宋国与薛国的做法上。其一、远行馈赆,是作为远行之人与送别之人之间的最基本的礼仪或是礼节,馈赆是充当礼节的存在,收受有理。其二、孟子本就有戒心,薛国为了表现出对孟子的愧疚与尊敬之心,付出钱财为其添置“兵器”,“兵器”是充当正义的存在,收受有理。

然而, 对于齐王之事来说,并不是收受有理的层面了。因为,在毫无真正由头的情况下,只能说赠金之事仅仅是一件事而已,而并不归于人伦、常理的范畴。何况,齐王赠金之事在孟子看来已经变成了“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

浅引1:做人必须学会判断是非、对错、善恶、曲直,并且选择其中一面去生存,去贯彻。如果,坚定的选择了其中一面,就不能对另一面有所染指(包括由另一面所给予的各种物质、精神、意识形态等),否则不仅会扰乱自己正常的生活轨迹,更会使得自己在不经意间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浅引2:在相互“赠予”的时候,看理不看因,有理则收,有因则不收。若是有理而不收,会让人觉得是一个自视清高的人,则可能会失去这样的朋友;若是有因而收,则定然有果,“赠予”这件事只有当这颗果结束才能真正结束,且,往往有因的“礼物”都是个人的私心,最后导致的“果”一般是后果而是结果——送礼之人因私心而使得被送礼之人进入其所求事情的范围之内,被送礼之人直接处于“处事被动”状态,私心与被动双状态下,被送礼之人会如何,可想而知。

浅引3:如何判断有理之礼,还是有因之礼呢?其实很简单,借用“礼尚往来”四字古语就能判断。礼尚往来中的礼,仅仅只停留在“礼节”的含义之上,并未详细到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包括金钱、财物等)。这,就是在提醒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所需都是依靠自己的双手,通过辛勤的劳动得来的,而不是受到别人的馈赠而拥有的。要想明白的是,别人没有义务也更没有必要条件为你提供一切生活所需(有血缘关系的人除外)。

侧引1:“事出有因”。人若是完全纯粹地生活着,本来相安无事,平平淡淡,早起早睡,解决生理、心理所需就结束了一天的生活,慢慢长大、成熟。所以,首先出现在身边的事,都应该不是事,而是“人”;其次,一件事情若是已经变成事情了,要去解决,要去处理了的话,你看到这件事已经不是事的“因”了,而是过程,或是可能快看到“果”了;再者,若要亲自解决这件事,就必须重新回到这件事的源头、根部(也就是“事出有因”的“因”),重新来分析与思考,再做出决定,这样的决定才最接近正确的结果,否则若是直接从过程开始行动,往往会把整件事越搅越乱,还不如自己不掺合其中。

总而言之,正确的分辨与谨慎的选择对于纷繁复杂的日常生活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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