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点和滴

法律不是万能的,所以律师也不是万能的。

社会矛盾与纠纷多种多样,虽说依据法律仅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却是当下解决问题最主要的方式。当事人遇到纠纷不是必然需要律师的帮助,其可以通过自行协商或者找中人协调来解决问题,如果涉及到简单的法律问题,可以寻求律师向其咨询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经济条件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在当事人选择要不要聘请律师帮助的情况下,首先,要明白自己现在没有能力解决当前问题,需要“请”律师为其代理处理,请律师就不单单是支付律师费就可以对律师代理案件进行指手画脚,不要以为“我给你钱,你就得听我的”,这种想法是对律师的不尊重,不信任,这样的当事人完全没必要聘请律师,因为律师不是木偶,不如自己处理为妙,何必费时费力费钱。其次,如果当事人对于自己的案子没时间和精力处理,其可以聘请律师为其办理,如果其并表示必须打赢官司,那么就要辩证看待了。如果其聘请律师代理其全权处理案子,并要求律师必须打赢官司,当然没有一个律师不想打赢官司的,出于法律禁止性规定律师不得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律师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执业经验,预测案件进展如何,但结果如何不能打包票,否则会涉嫌违规,严重者会触犯诈骗罪。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律师的工作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以要求律师做到最好的结果就行,这也是律师应当积极履行职责的结果。在此奉劝各位当事人,轻诺必寡信,真正的律师应当以实事求是加上必要的法律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才是王道。最后,当事人支付律师费必须及时到位,可以风险代理但不能拖欠,否则到最后律师会面临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惨境。我曾经代理过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找到我请我代理该案子,当时给当事人约定好了律师费,到实际缴纳律师费的时候只给了一部分,并且还信誓旦旦的说等赔偿款下来一定给付剩余部分律师费,看到当事人家里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二人死亡的情况,我动了恻隐之心,就答应了待赔偿款下来了再支付的请求,谁知到案件结束了,当事人百般耍赖并扬言我就是不给你律师费,你能怎么样?因为这位当事人我第一次遇见,对于突发情况我竟然无言以对,本想着通过起诉追要律师费,但想想其实我觉得很可笑,自己的善良并没有换的他人的尊重,相反得到的是他人对自己善良的践踏。经朋友劝导,我没有起诉他,不是我无视自己的权益而是交通事故中死亡的是一对夫妻,遗留下三个未成年孩子,就算是我再行个善心,算是给三个孩子一点社会救助吧!

还有就是,我每年都会遇到很多电话,微信,以及来我律所办公室向我咨询的当事人,有很多人只是来咨询一下律师对他的问题的看法,甚至还寻求律师给与解决问题的方案。在这个过程中,我都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会为了留住客户而卖关子,我不是在说自己有多高尚,而是,你给当事人提供的法律咨询,之后他没有聘请律师就把问题解决了,这就说明他的事不需要律师。也有的当事人会因为一事会咨询多个律师,其从中进行选择一位律师代理案件,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就好比货比三家,择优而用,市场经济的必然。所以,律师应该是这样的定位,即不要事无巨细的为了获取律师费一律争取当事人聘请律师,而是给当事人最大的选择自由和自己选择为更需要律师帮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才能尽显律师本色。

律师的价值在于其专业性,服务性以及责任感,其作用就是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利益,在服务过程体现律师的不可替代性,还有就是律师不能随便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不尊重律师作用和价值的人不要代理,所以,有时候律师给你说你自己处理就行,其实就是不愿意代理你的案件,即便你自己处理好了,但并不是律师没有用,而是你的案子够不上律师出面。

概而言之,律师是请来的,不是律师贴上来的,请尊重律师的作用和价值,也是尊重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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