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杀宠物狗背后的情理法

江西上饶傅小姐所在小区住户被通知前往酒店隔离,在隔离期间,傅小姐的宠物狗被扑杀。此事引起网友的愤怒,后当地街道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称,相关工作人员未与主人充分沟通,对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置,目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调离相应岗位,并责令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已取得该网民谅解。

宠物区别于一般的动物,它寄托着人们的情感,除此之外,有一些品种的还可能还非常昂贵,明显具有私人财产的属性。如何对待宠物,实际上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任何一个文明的社会,都不会漠视或者随意践踏大众的情感。朝夕相处的过程中,许多主人已经与宠物形成了亲密的关系,甚至被当作家庭的一员。随意地对宠物进行虐杀,无异是是对其家庭成员的虐杀,这在感情方面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对宠物进行虐杀,也缺乏法律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但宠物明显区别于上述规定中所指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宠物能否造成人感染,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上述案例中的宠物感染了新冠病毒。

如前所述,宠物在一定意义上还是主人的财产,未经主人同意,随意对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无疑是侵犯了私人财产。防疫人员对宠物的处理,无论是程序还是做法都是违法的,理论上宠物的主人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违法并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引发人们争议的,还有对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方式。根据报道,防疫人员是手持铁棍敲打“柯基”头部,在未取得傅小姐的同意之前,对其宠物狗进行虐杀。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打死的是狗,但基于主人与“柯基”的关系,这样粗暴的做法无疑是对宠物狗主人尊严的侵犯。

当然,防疫也是人们的共识,但在相关法律缺失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同理心,因地制宜地进行处理。想想,如果这只宠物狗的防疫人员自己的,他会怎么做?

实际上,因隔离引起的宠物问题,并不止在上饶出现。今年年初,上海黄浦区居民小区整体前往指定地点隔离,防疫人员并不是简单粗暴地对宠物狗进行虐杀,而是允许宠物狗随行;北京大兴则可留一人在家照顾宠物;昌平还推出了对宠物检测后转运专门机构寄养的方案。

如果是防疫压力,其实北京和上海这些一线城市的防疫压力更大。对宠物的态度,实际上折射出是不是真正以人为本、一切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折射的是社会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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