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律师视角看《找到你》

        国庆档期上映了《找到你》这部电影,从艺术层面、情感表达的角度来看,这算是一部近期国内比较优秀的影片,引发了很多女性朋友尤其是妈妈和准妈妈们的共鸣,一下子又成为了各大公众号和朋友圈刷屏的热点。

        因为该影片主演之一李捷(姚晨饰演),是一位律师,所以也引发了同为律师职业本人的兴趣,在朋友的强力推荐之下,我非常认真地观看了这部电影。

        确实是一部感人的优秀作品!但电影中的以下这个场景却让我有种如梗在咽的感觉,不吐不快!

      律师李捷作为,影片中男方的代理律师,在夫妻争夺抚养权的本应唇枪舌剑、寸土不让,激烈交锋的法庭上,居然直接把孩子抚养权拱手相让,交给了诉讼对手,然后离场,真的有点冲击到了我的职业观。律师能做到如此率性吗?能如此毫不顾忌的把自己当事人合法权益当儿戏吗?现实中的法庭上可能发生这样的情节吗?

        虽然,我认可从电影的角度出发,如此设计剧本,情节反转,既烘托了电影人物的强烈情感,也迎合了观众们期望的观影效果。但是,如此剧本设计显然玷污了律师的这个职业。作为律师来讲,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自己的天职。在法庭上,将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拱手相让,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所为,甚至是违背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的不耻行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应有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律师这个职业就是为捍卫权利而生,你可以不认同我的观点,对不起,但是我必须捍卫我当事人的权利。这个权利在电影中是什么,那就是男方也拥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权利。

        所以,从艺术层面上来讲,我能了解电影制片、导演,剧本创作的初衷,但是,以如此可能无意识中玷污律师这个职业,为表现形式,来表达影片价值观,本人是不能够认同的。必须强调,我这里不是评价这部电影的艺术层面的优劣。我只是认为,我们电影的创作人,在创作一部情感丰满,生动感人的好影片时,至少要具备一点创作的基本常识素质,决不能只是为了刻意烘托电影情感就天马行空的创作,否则,就会有那么一点瑜不掩瑕了。

      最后,顺便也普法一下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问题,也是日常生活中高频咨询问题。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到十周岁的孩子,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依据,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法官会依据双方各自的抚养条件,来酌情判定抚养权的归属;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一般来讲,孩子的个人意愿决定了抚养权的归属,所以请对你的孩子要好一点。当然也还是有很多例外,因为毕竟,法律是法律,实际现实的生活中,总是会出现各种不确定性,这里我们只讲原则,不讲例外。

      作为法律人来讲,每次看到影视艺术作品,特别是作品中涉及到法律问题的呈现时,总是会很理性的,以法律人的视角,去剖析和解读问题,反而忽略了作品本身的艺术性,其实,这也是一件蛮痛苦的事情,但没有办法,这就是职业习惯,习惯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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