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悬疑】离愁(4)

第四回 人都怕死

孙大老爷满面沉思,目光闪动。

他不动声色地一个一个向大厅里的人扫了过去。扫了一遍,收回目光,又陷入了深思里。显然,孙大老爷本身,也像是隐藏了许多的秘密,他怕死,但是他不愿意让他的下属看见这种表情,所以孙大老爷由柳风月搀扶着回房了。

自古以来,怕死的人多了去了,也就不在乎再多加一个孙大老爷。

孙大老爷现在年势已高,事业也已达到巅峰,有数不尽的家财,虽说有一帮武功高强、精明能干的骨干保护,更有无数死士在孙府护卫,但是他还是怕死的。据说,越老的人,就越想活下去;有钱的人,也就往往把生命看得更加珍惜一点。

所以他后来,尤其今天,他越来越觉得这件金丝甲的宝贵。

尤其今天,他发现自己还是那么明智,当初留下公孙先生是绝对正确的。把生命看得珍惜的人,一定要有个好大夫,绝对的。

孙大老爷这一辈子不知杀过多少人,所以各种死法他都见过。

有立刻倒下就死的,有死不瞑目的,有脑袋开花死的,有气管被割断死的,有掉了脑袋死的,有肠子流出来死的,有被吓破苦胆死的,有心脏喷血死的,有吐着石头被勒死的,更有眼泪、鼻涕、大小便一起失禁死的。这种死法最恶心,这样子死的,往往是被人一剑或者一刀刺中脊椎的中的神经,人体器官瞬间失灵不能自己,在一种极度刺激下产生的现象。

死人终归是死人。

也许他活着的时候武功很高,很有名气,有很多钱和女人,但是死了却只是一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尸体。而这尸体很快就会烂掉,再也找不到了。

孙大老爷一向很相信上官金虹对于生死的理解,而且他也亲身感受到过这些死亡。

所以近年来,孙大老爷很不情愿看见杀人,他要杀人,就派他们去做,自己眼不见为净。

人往往就是这么可笑,杀的人的人,反而有些胆怯,也许看到了那些可怕、丑陋的死亡,因此不希望自己步后尘,所以就更怕死的要命。怕死,也许就是因为内心无法接受,何况,怕死并不丢人——也许,孙大老爷当年打拼的时候,还是是不怕死的,那也仅仅是因为野心和年轻。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他不但拥有了巨额的财产,而且,他有女儿。

他的老婆不多,大老婆无法育,所以有了小老婆,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小小的千金。十年前,那英俊、武功高强的儿子,在走关东的时候离奇暴毙了,后来小儿子意外地瘫痪,只有幺女儿天资聪慧、天生丽质。

这闺女是老来得女,自然捧若掌上明珠。

想到大儿子,孙大老爷一内心阵痛楚,想到小儿子,孙大老爷眼中就有了泪花。想到女儿的时候,这才缓缓地平静了下来。孙大老爷这次并不想惊动女儿。他不想要女儿家参与这些打打杀杀,他只希望她可以快快乐乐的,届时嫁个好人家。现在天色已晚,明天再告诉她不迟。

小女儿取名思思。

在出生的那一天,孙大老爷看见女儿的那一天,他就发现,这丫头天生一副水汪汪的眼睛。

等到第三天再看,更是震惊,这女娃满身的馨香气味,她脸庞清秀端庄神圣,眼眸清亮澈蓝,皮肤白皙,如同凝脂,那藕节一般的手臂和腿,柔弱无骨,轻轻一捏竟然让人十分销魂。

看过之后甚至孙大老爷自己都不能相信,他竟然有了一种隐隐的相思之感。

他给她取名思思,就是希望他是自己老年的思念,贴身小棉袄。虽然孙家已无法传承香火,但有女如此,也就足够了。

都说儿子要穷养,女儿要富养,这当然是有道理的。

穷养儿,可以锻炼意志,知晓疾苦,明心励志,做一个堂堂正正有骨气的好男儿。

富养女儿,是为了从小树立长远目光,不为物所动,不为情所困,最不济,也不会嫁给一个穷小子误了终身。

对于那些穷苦人家来说,喜得千金的意思,就是:女儿是用来赚钱的。等到女儿出嫁,男方送来的聘礼和礼钱正好可以给儿子娶个媳妇,或者当做安家的本钱,所以穷苦人家是这么理解的:恭喜你获得了一千金的本钱。同时,嫁出去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

但对于富人的家庭来说,喜得千金的意思,却是:恭喜你可以大把大把地花一千金子的钱了。

富人有钱,随便女儿花,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喜欢什么就要什么。要不到的,再花钱去想办法。富人的家庭很多都是把女婿入赘而来,为自己的家庭服务。所以说,女儿才是小棉袄。

柳风月的牛皮记事簙里,有一页只记载了寥寥数字:

孙思思,女,今整二十岁,生母:慕容夫人,江南七星堂第十二分舵舵主慕容葛之女。身长五尺五寸,体重七十九斤,武功,不详,喜好金钱、花钱。

孙思思过百天那天,孙府照例是要有一个特别仪式的,就是把众人请来,再用一个巨大的盘子,把各种珍奇宝物摆进去,让婴儿去选,据说这样可以断定命运。孙大老爷记得当时盘子里有一只纯金打造的判官笔(可文)、一把关外胡子送来的象牙柄弯刀(可武)、一把北京大名府出品的金剪刀(可绣)、一尊扬州盐商会长赠送的纯金财神(财富)……

纵使抓到哪个,也不当紧,都是极好的。

谁知孙思思左顾右盼,一时间不知道抓哪个好,竟然放声大哭。

急的孙大老爷又哄又抱,把礼物又打乱了一遍,重新让她选。孙思思不哭了,竟然爬了过去,小手扒拉个遍,最后一手一个抓了两个东西满意地笑了。

这其中之一自然孙大老爷认识:是昔年白玉京从南海玉墟的帝王陵里取得,又辗转流落黑市的一方小小的紫金王印,另一件却不知谁送的,何时到这个盘子里的,竟然是一尊古旧乌黑的合欢像。

孙大老爷惊讶地询问柳风月,柳风月惊道是一名黑袍老者不久时辰前刚刚送来的,留下了一句话”九天十地为我独尊。“孙大老爷脸色发青,他竟认得此物,此物便是天山魔教最古老信物。

孙思思看了看孙大老爷,眨了眨眼睛,却把紫金王印、合欢像放了进去,换了弯刀和纯金财神。东西到手就爬向孙大老爷。孙大老爷看见她手里这两样,就又开心了。

只是。

孙思思回到卧室后竟然哭的像个泪人一样。

没办法,孙大老爷叹了口气说:把那个盘子整个端去给她吧。慕容夫人盯着孙思思贪婪又兴奋的的表情,竟然产生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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