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独自一人去了楼观。
最早知道楼观台,是在比尔·波特所著的寻访当代中国隐士一书《空谷幽兰》里,《道德经》的诞生地,便是楼观了。
然而我这一行,不为祭奠,不为瞻仰,或者更多的,是为了寻找自己。
陈丹燕曾经这样描述一个人的旅行,她说,“一个人,背着一只包,走在异乡的街道上,听着满耳朵不懂的外国话,像童话里一个丢了主人的影子似的,像一个不必跟定主人的举动而举动的自在折影子似的,那种感受有多么开怀,多么自在,多么放纵,多么紧张,多么想入非非又警惕百倍……”
她用十年的行走实现了我一直以来的一个梦想。
“一个人,在一年辛苦工作以后带着自己已经出版的书的版税,背上照相机,远走他乡。没有旅伴,没有导游,甚至连自助旅行的书都没有,凭着一张地图,一路走,住遍每一处鸡毛小店,直到将可以用的版税用光,然后回家,再开始新一年像江南的水牛那样辛苦的工作。
实在是沉迷,沉迷在独自一个人面对世界的乐趣里面。”
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外婆带着我,住在那个偏僻的小山村里。
每天清晨,外婆都会挑着扁担到离家不远的一口井里打水,那一小段路,是我生命里最早的一段山路。
井在路的右侧,路两旁多是高大的杨树,延伸过去依次是菜地、田地,再往远处,是蜿蜒的河水及丛生的芦苇,再往远方就是连绵的群山。
顺着路直直往上走去,近处的山坡上总是弥漫着大片大片红薯的绿色藤蔓,远处依旧是连绵的群山。
我在这里度过自己最初的童年。
春天山坡开满紫色的木兰和洁白梨花,更惊艳是桃花,漫山遍野随处可见这粉色花朵。夏天时候,跟着人去山里割草,采西红柿,摘豆子和黄瓜,赶着羊群让它们吃草。去麦田里给外婆送水,捡麦穗。在晒场上帮外婆晒麦子,收麦子,堆麦秸垛。下午四五点时候,会跟着外婆去到一片有高大杨树的山坡上,在树荫下把红薯用一种特质的刀擦成一片一片的,铺在地上晒干,一边擦一边吃,那么甜。
常常独自跑到树林深处的一个大水渠边上,爬到树上,睡在交错的枝丫上,听风吹乱整片树林的声音。另外的时间,会独自爬山。村边的山其实都不高,更像岭,我一个人穿过高高的野草堆,不时停下来吃上两棵路边的野山枣。山顶上空无一人,只有湛蓝天空,明亮的阳光和猎猎风声,这后来成为我梦里最常出现的场景。
外婆是笃信耶稣的女子,所以我自小跟着外婆一起做礼拜。村子里并没有正规的教堂,通常都是大家约好了,比如周一晚上在老外婆家,周四晚上在六婆婆家,外婆和村里其他的老人们一起,请牧师来布道,带着大家一起祈祷。我听不懂布道,但是喜欢跟着他们一起唱赞美诗,并且每每被老人们夸奖唱得好。外婆不识字,学得慢,回来的路上我就唱给外婆听。
这些是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温暖,明亮,自由,快乐。
直到现在,我回家最快乐事情依然是去看外婆,然后走小时候走过的每一个地方,是我最快乐的事。
再长大一点,上了小学。我被送回了爸爸妈妈身边。但是他们常常不在家,于是,我又一次野草一样,得以自由发展,蔓延无边。
我家在小镇的边缘,近郊,离铁路十分近。夏天的夜晚,睡在楼顶,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火车轰隆而过的时候,数那条长龙有多少节车厢。
没课或者逃课的时候,我会独自去铁路上玩儿。
一个人踮起脚尖在窄窄的铁轨上走,失衡掉下来的时候,会对着自己轻轻的笑。走很远很远的路,每次都舍不得回来。
每当有火车呼啸而过,必会追着火车跑,并且尖叫,火车走远了以后,还会把手指放在铁轨上,感觉火车留下的那份灼热,烫到忍不住唉哟。但总是快乐的。
那时候,铁轨是那么长,而我却还那么小,等不及的二十岁远在天边。
想起年少时看到庆山在《永远有多远》里写关于铁轨关于远方的句子。
她说——
曾经我很喜欢去郊外的铁路散步。
在铁路两边能看到田野上大片的雏菊。它们在细长的梗上开出硕大而清香的花朵,颜色是诡异的蓝紫,总觉得潮湿的泥土下应该有许多昆虫的尸体,才能生长出这样颓败而茂盛的植物。
一个人踮起脚在窄窄的铁轨上走,走到很远的地方又往回走。阳光很好,温暖的,芬芳的,把路基上的小石头烤得发热。
走累的时候,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放在热热的小石头上,然后让肌肤感受阳光抚摸的懒洋洋的快乐。
会因着我们生命中这些重合安静的微笑。
11岁时候,在小镇上了中学。此时我逃课的活动比较丰富。
那时候我们学校是建在一片山坡上,是整个小镇的至高点。校园很大,教学楼后面的操场很空旷,没有任何体育设施(都设在教学楼前面的小操场里),但是却有大片大片高高的野草堆,还有很多巨大的石头,并且那里崎岖不平,阳光晴好的午后,我会逃掉宠我的物理老师的课,躲在某个大石头后面睡觉。
初三那年我的教室在三楼。上课时候,从窗口望出去,能看到不远处山凹里那池潭水,在阳光下闪闪烁烁,粼光点点,所以有时候逢到数学课我便会溜去那里且一去不回,独自呆上一个下午。
有时会独自去到郊外的树林里,采摘不知名的各色野花,并且会在河边的沙滩上,写下各种各样的字,再看着河水卷上来,把它们一一抹去。这是我乐此不疲的游戏。
还有一些时候,会走上十几里的山路,去看外婆。一路上边走边大声歌唱,旁若无人,声音几乎响彻云霄。
是真正喜欢一个人待着,自小不在爸妈身边长大,所以很多时候不得不懂事,不得不善解人意,不得不说话,所以长大后渐渐开始享受不说话状态,对我来说,真正自由。
终于还是靠着小聪明考上了重点高中。
我从来不是用功听话的好学生。极度偏科,重文轻理。上化学课对我来说根本就是受刑,于是逃课在所难免。当然,最后我深受其害,并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呵,上帝一向公平。
这几年里,我做过最多的事情,便是独自去爬山。
周末的时候,骑上我那辆旧却酷到掉渣的军绿色赛车,背着一只包,装上一瓶纯净水,一块面包,一口气把自行车蹬到县城南郊,把车停在附近一家天主教堂的庭院里。开始上山。那一片山真正被当年的我踏平了,呵。
山顶上照旧空无一人,静到我能听到自己激烈的心跳,澎湃着的,潮水一样,永不止息。除此之外,只有风声穿越漫山松林,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满心喜悦,安静享受这一刻万劫不复的美丽。
那时我一直是短的碎发,穿垮垮的蓝色套头半袖,旧旧宽宽的仔裤,白色运动鞋,背一只大大的黑色双肩包。看过去自由自在。
后来有人跟我说,你看过去像是一直走在路上的人。我当是赞美,嘿,人是应当自恋的。
然后步入大学。到后来毕业,又到现在。找到一切能走的机会走。
真正一路放肆贪玩,迷恋在路上的感觉,恍惚自己一个人在重力不同的海底或是什么地方行走,由于很深很深,无法爬到上面,甚至迈步都很困难,于是我乐得沉浸于此,真正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然而我自得其乐,自感美妙动人。
停不了。
一个朋友说,我们这一生,其实当分为前世今生的。大学之前,是我们的前世,而大学之后,则是今生了。
心颤。
回望前尘,恍若隔世。
幸好,尚算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