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被辞退并被索赔13万:孕妇权益保护怎么成了一个大笑话了!

山东青岛平度市(县级市)市民李女士在当地一公司工作接近五年后,孕期内辞退,并被该公司索赔13万元。

7月8日,李女士的丈夫刘先生表示,涉事公司、青岛麒麟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加班、调岗、不让进厂等手段,变相逼迫李女士离职。

青岛麒麟电子公司人事处工作人员说,李女士确已被公司辞退,但属正常流程。

而且他们还表示,李女士曾旷工,不服从该公司岗位调动,扰乱生产秩序,给该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核算数额为131652元!

对此,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称,前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而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称,前述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截止目前,李女士为支付前述13万元!

趁着女员工孕期变着法地辞退不说,还倒打一耙要巨额赔偿!真的是无敌了!

不知道后面还有没有反转的信息!比如李女士在公司打砸抢烧之类的!如果没有的话,实在想不通公司的这个损失怎么核算出来的!

而前天成都的范女士去年不满一年,怀孕六个月,由于刚怀孕时有流产现象,她请了病假保胎!

但因工龄没满一年,病假最多3个月,范女士休完假后无假可休,很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她!

这位女职工是故意碰瓷新公司的吧?休完三个月病假之后还不能来上班,自然会以旷工为由辞退呀!

毕竟企业不是做慈善,谁会养一个还没为企业工作就开始休假的人呀!

更何况谁知道,她会不会像前年宁波那个入职三天宣布怀孕,休完产假就离职的女员工那样呢?

为什么女性就业环境越来越困难?

一方面确实是有些无良企业,为了压榨员工剩余价值,变着法地排挤怀孕的女职工!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女性利用法律保护,采取“隐孕”方式去故意碰瓷新公司公司,只为怀孕期间尤其是休产假期间享受福利!

讲道理,怀孕被辞退肯定是公司涉嫌违法!

法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但是讲情理,没有哪家公司是做完全做慈善的,也没有哪个同事应该为你的怀孕生子而分担工作。

在公司,大家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如果员工需要休产假,都是科室内部分解休假人员的工作,实在忙不过来,可能还申请部门内部人员进行调动支援。

因为女员工休产假并不是离职,所以公司自然只能充分压榨现有员工,也不会招聘新的人员了!总不能女员工休假回来又把后来者辞退或者一个岗位两个职员吧。

即使员工的产假工资是由缴纳的生育险支付,但是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她的工作只能由她的同事们分担完成。

表面上公司已经招聘并培养了一个人,这个人却没有发挥到真正的作用,反而让公司无法招聘其他人,只能等待她休完产假回来工作。而实际上她是否会回来可能也是未知的。

而那些所谓的“怀孕排队”现象,虽然看上去有些蛮不讲理,但是如果女员工集中怀孕、集中修产假,那公司老板真的是要欲哭无泪了。

出台法律保护原本是件好事,可是现实却是正是这些“精明”维护自己权益的女性,让企业更加认识到了招聘女性员工的弊端,无形中又加剧了女性就业的歧视。

大龄未婚未育甚至已婚未生二胎的女性求职者都倍受歧视!

在现有的形势下,女职工除了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力,也要通情达理,要不然有些公司肯定会拒绝招聘女性员工,从根本上降低用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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