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这份职业,其实并没有一些女性想象的那么悠闲美好,问题有很多。
甚至于在夫妻感情破裂,将要离婚的时候,它还是一个巨大的劣势。
在法庭上,男方很有可能就抓住这一点不放:爱人是全职主妇,没有经济来源,离婚分的钱多数为固定资产,变现需要时间,不具备抚养孩子的物质条件。
可是有多少爸爸知道知道孩子生日?知道孩子喜欢吃什么?知道孩子每天喜欢做些什么?
这种情况其实很常见,据了解,我国每年的离婚官司中,有超过四分之一涉及全职妈妈,尤其是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时,这个词经常被提到。
有法官在网上透露,从个人情感方面,他们肯定是比较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母亲,毕竟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哪怕她们未来二婚,肯定也不会亏待孩子。男方就不一定了,也许他们也深爱孩子,但后妈的品性如何,谁都不能保证。
然而,法院是讲规矩的地方,法官也只能在一些小方面稍加偏颇,如果双方差距太大,他们也没太好的办法。
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事实上,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案件中,女方获胜的数目要比男方多,作为弱势群体,法律上其实相对偏袒:
1、孩子不到两周岁,考虑到喂奶以及情感、抚养方面的问题,只要女方条件不至于太夸张,都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2、孩子大于两周岁,但他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如果贸然将其判给男方,有可能会对其生活造成“毁灭性”的影响,不利于孩子生长发育。
3、男方工作时间或者生活作息比较特殊,不具备照顾孩子的能力,花钱请保姆不能作为优势罗列。
4、男女双方条件差距不大,男方占离婚的主要责任,比如出轨、家暴等,孩子一般不会被判给男方,危险系数太高。
5、男方有酗酒、赌博之类的不良爱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曾经有犯罪记录(哪怕改过自新),孩子多数会被判给女方。……
不难看出,其中很多依据都有一个大前提:男女双方的抚养资质类似,说白了就是收入水平差不多,女的可以稍差,但起码能承受起抚养孩子的重担。
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全职妈妈的劣势非常大,她们普遍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即便是做全职妈妈,也要给自己留后路
既然选择了全职妈妈,那肯定都有自己的理由,或是家人逼迫,或是观念问题,这一点改变不了。
不过中国有个词叫做“居安思危”,全职妈妈很容易吃亏,妈妈们要留个心眼,别脱离了社会太远。
平时没事的时候,可以尝试努力提升自己。总之,在选择做全职妈妈之前,大家一定要考虑清楚,这可不是一份“享福”的职业,又操心又操劳,还有风险。
我曾经也是一位全职妈妈,看到这样的现象屡屡发生,深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