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露,真的是一个很糟糕的恋爱范本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我以往的立场一直都是比较站女生的,因为女生多半是弱势群体。但是这一次霍尊的事情却让我看得很不痛快。

陈露虽然也属于弱势群体,但在这场恋爱里面却给出了一个非常不好的示范。

首先是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谈恋爱,既没有结婚,也不是他的经纪人,更没有生小孩。究竟是因为什么,谈一场恋爱就放弃自己的工作。在上海这样一个地方,大多数女孩子就是结了婚也不会放弃自己的事业,这一点真的是很想不通,放弃自己的工作,放弃自己的成长,是在忙什么?

其次,关于用钱。两个人谈恋爱的时候,都会在金钱上有所付出,可能是男生多一点,也可能是女生多一点,这取决于恋爱进行时两个人所能接受的程度和愿意付出的程度。既然付出的过程中,并没有觉得不能接受,为什么在分手以后就觉得就不能接受了呢?如果觉得不行,过程中就可以协商可以调整,如果大家觉得无法调整到一个彼此能接受的状态,那可以分手。在现实的世界里,我甚至认同男方应该多出一点。但陈露作为成年人,在这段恋爱中愿意多付出金钱,外人也不好质疑什么,但是结束之后又不愿意接受自己曾经的选择,然后把责任完全推给男方,这为什么呢?

最后,关于赔偿。在中国并没有恋爱赔偿一说,如果他在感情上辜负了女生,比如说第三者出轨之类的原则性问题,那女生要一些分手的补偿,即使法律上不支持,在情理上也是支持的。可从爆出来的情况。因为自己曾经是他女朋友,掌握他的一些不想让公众知道的不正当言论,去要求高额的分手费,这难道不是勒索吗?

作为一个成年人,要学会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既然放弃时事业是你自己选择的,愿意花钱也是你自己选择的,那就要承担这样选择的结果。尽管这两个选择都是非常不支持的。最后,以毁掉对方声名事业的方式威胁对方且最终实施,亲痛仇快,两败俱伤。何必呢?

学学刘嘉玲学学赵丽颖,大家都是成年人,和前任握手言和,保持体面。说不定在未来的人生历程中还能彼此帮助,多个朋友多条路,不是更好吗?

真的是很不好的示范。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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