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婚姻,一定要谈保险

有人说,女人婚后流的泪,就是恋爱时脑子里进的水。

当年周星驰《喜剧之王》里有一句特经典的话:

尹天仇对着柳飘飘深情地说:“不上班行不行?”

柳飘飘:“不上班你养我啊?”

尹天仇:“我养你啊!”

一句“我养你啊”,看哭了无数人,可回归现实,又有多少人悔不当初。

保姐有个闺蜜,刚开始恋爱时,恨不得告诉全世界,她是多么幸福,可刚领完结婚证没多久,她便发现老公出轨了,而且出轨的还是自己多年的好友,她哭着说好恨自己当初瞎了眼。

更令人气愤的是,当时处于热恋的她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给男方买房子用,且房本上写的还是男方名,现在她把男方和小三赶出了家门,但又有什么用,房本名字不是她。

据说,两人现在正在闹离婚、打官司,房子到底属于谁,没人知道.....

闺蜜说她现在钱也没了、人也没了、房子也不是自己的,感觉快活不下去......这样的遭遇让人心疼又无力,心疼的是她明明这么年轻,却遭受如此磨难,无力的是,这样的痛,只能她自己承担.....

就像保姐说的,与其婚后痛哭流涕,不如婚前擦亮眼睛!作为女人,一定不要把所有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因为这张饭票并不保险,它既会过期,也会做废,只有试着让自己强大,才是最长期的饭票。

而除了让自己独立外,我们是否还需要思考其它的一些问题?比如有一天发生意外、身上重疾突发,动辄几十上百万的医疗费储备,你有没有能力自给自足,有没有能力一个人负担孩子的未来?

要知道,当爱情走到头,婚姻走到终点,受伤害的总是女性,如果没有保险,女人,你该如何度过自己的下半生?

图片来源:摄图网

正如央视一套《今日说法》说过的这么一个真实案例:

家住江苏昆山的李女士2014年底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购买的一款大病保险获保险理赔金82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在上海做些小生意,原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到李女士患癌后渐渐的连家都不回了,据老乡们介绍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后来周某得知82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保险理赔金。理由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82万元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理由是,82万元属于保险理赔金,根据《保险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以,女人一定要切记,你不能没保险:保险是你的另一份“婚姻”合同,虽然你有了一本结婚证作保证,但是这份保证是不牢固的,会因一方的违约而中止合同。而保险与女人的结合完全不同,保险自始自终是忠诚的,永远聆听女人的使唤,是一个永远不会违约的一方。

且保险合同是有始无终的,如果女人是保单持有人,任何婚姻的改变都改变不了保险合同的内容。

中国平安曹美莲1527358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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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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