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上诉是难逃一死,还是垂死挣扎

昨日(9月9日)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劳荣枝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在听到判处结果后,劳荣枝当庭痛哭不已,并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据悉,早在2019年11月,身负七条人命,逃亡近二十年的劳荣枝就已落网,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女魔头”迟迟未被判决呢?

这件事还要从 “劳荣枝案”的复杂性与恶劣性开始谈起……

早在1996年,劳荣枝便开始利用色相勾引家境殷实的男子,并诱骗至事先准备好的出租屋内,随后伙同其男友法子英(1999年12月被枪决)对其进行绑架、勒索,甚至杀害。我们来梳理一下她的犯罪经历:

1996年7月,化名“陈佳”的劳荣枝将熊某诱骗至出租屋内,掳走其财物及钥匙后,将其杀害,而后闯入熊某家中,将其妻子、女儿也残忍杀害,并抢走财物。她在后来口供中称道,曾因担心在现场留下指纹,建议法子英一把火烧了作案现场,但被法子英拒绝了,这也成为了她作为该案主谋不可抹灭的铁证。

1997年10月,逃亡到浙江温州的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租房为名,绑架梁某并掳走其财物,随后逼迫梁某骗来刘某,在成功掳走刘某财物后,将其两人残忍杀害并逃离。

1998年,流落到江苏常州的二人故技重施,诱骗刘某到出租屋后,掳走财物,并胁迫其妻子送来钱财,在刘某妻子苦苦哀求下,并未将其杀害,这也是他们作案以来,唯一幸存的两位受害者。

1999年7月,两人行至安徽合肥,同样的手法骗殷某后关进钢筋笼,为恐吓殷某,以做木工活为由,将木匠陆某骗至出租屋内,当着殷某的面,将陆某残忍杀害,并肢解放入冰柜,殷某在受其恐吓后,打电话给妻子准备钱,在二人胁迫留下字条后被杀害。

随后法子英前往殷某家中取钱,好在殷某的妻子以筹钱为由骗其在家中等待,随后报警,法子英持枪拒捕,后被击中腿部抓获,同年12月被枪决。

但劳荣枝却侥幸逃离,而且这一逃就是二十年。据报道,这二十年来她化名“雪梨”,一直在厦门的一家酒吧以“陪酒妹”的身份生活,而且很受欢迎,追求他的人不在少数,并交往一名富商男友,不过这位富商并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

2019年11月,厦门市公安局通过天眼系统结合大数据信息研判,锁定了案犯劳荣枝,并将其抓捕归案。一开始她并不承认自己的身份,但警方通过DNA检测,迅速确认其身份。

至此,这位逃亡了20年,犯下7起杀人案的 “女魔头”终于落网!

侦察机关用了7个月,进行了48次询问,并于2020年8月对劳荣枝提起了公诉,2020年12月劳荣枝案开庭审理,指控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劳荣枝对此不认可。 2021年9月9日,再次开庭并宣判了劳荣枝一审结果,劳荣枝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她当场泪洒,摘下口罩,连道两声不服,并称: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小编认为,案件之所以迟迟未判决,不仅仅在于案件复杂,也又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原因,更在于法律还原所有真相需要时间,证据链需要一环扣一环,当所有证据指向真相时,便是执行正义的时候。正所谓: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那么,很多人会问,劳荣枝杀人抢劫案已经是板上钉钉,为什么还能提起上诉,上诉能否改变她执行死刑的结果?

其实不管是被告也好,原告也罢,只要对判决结果有疑问就能提起上诉,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即使他是个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但小编认为,上诉了也不会改变其被判死刑的结果,首先前面也说过,这个案件过于复杂,从开庭到审判持续了将近9个月,也就是说这是审判机构9个月才做出的结论,被推翻的可能性很小。其次,被害家属并没有原谅她,也并没有出具谅解书,所以改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话说即便是出具了,仍然不一定改判,何况没有呢。而且杀人、绑架、抢劫,她所犯的每一项罪,都够判他死刑的了。最后说点跟法律无关的, “劳荣枝案”社会影响还是蛮大的,不给予公平公正的裁决,不足以平民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相信最高院会给她最正义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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