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千万本书比嫖男人重要

文/星期八病号


从小到大,其实都在追求自由。

小时候,好像无忧无虑,夏天捉蝴蝶、蜜蜂,采莲蓬,摘荷叶,戴在头上,挂在脖子上;放野火,爬树,钓龙虾,无恶不作,烤土豆,差点烧了别人的衣服;放风筝,在田埂上奔跑的幸福。晚上听老一辈的人讲鬼故事,猜灯谜,和哥哥姐姐们在树底下追赶,互踩影子,我走,月亮走,我跑,月亮跑,喊着月亮哥哥骑摩托的俗语。

那时候,没有束缚,有的只是傻乎乎,这就是童年以为的自由吧。

长大后,想尽一切办法逃离学校,逃离朋友,逃离父母,只是想要安安静静的,与世隔绝,去一个世外桃源,谁都不知道,谁也不联系。

只我一个人,饮清酒,养花,种菜,读书,写诗,享尽这一世平淡,尝尽看破红尘的酸甜苦辣。

后来发现这不过是所谓的自由,是自以为是的画地为牢。


今年二月末开始,有一个人走进了我的世界,对我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他是我的第一个粉丝,也是第一个评论和喜欢我文章的人。

他和我有着不一样的想法,确切地说是一个才子,自称是王小波的走狗,他说只要他用心,什么事情都能做好,我相信,并且他也做到了。他大概三月给自己列了一个书单,做到了上半年读100本书,当然他下半年还要继续进行这个计划。

他的文字充满着灵性和洒脱,还有几丝女孩子温柔的气息,说他是灵魂诗人不为过,至少我这么认为。

他说他是一个会发光的人,要不是他,我估计也不能在活到今天,一直在向他学习,也照亮着我的简友们。受他影响,我也开始读冯唐、王小波,最近看了冯唐的七本书,一本诗集,一本随笔,五本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杂文还没读完。

由最初的一天一本书,变成了几天一本书,就像膀胱里憋的尿,挤挤总会有的。还是没能坚持每天码字,我不会写诗,写的也都很生硬,小说、散文也写得不好,没有经历,没有才情,只好拿书来凑了,毕竟人丑多读书,这句话是没毛病的。

昨天读《活着活着就老了》,突然脑子里蹦出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其实我想反驳这句话,这已经不是伯乐识千里马的年代了,当今最需要的是“张扬”、“不含蓄”精神。比如简友说的标签效应,每天在空间发一篇诗,发一条每日一本书的动态,逐渐地,你的空间就达成为好友洗脑的目的了,他们知道你会写诗,你懂文学,也算是粉丝效应吧。

但是最初还是得怀着一鸣惊人的态度,毕竟得先积累,到一定程度,再天天给自己贴上一个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标签,这样大家就慢慢接受认可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了。

最近很多同学说我污,还说我天天看小黄书,其实开玩笑我能理解,但是我必须认真一下,冯唐的书哪里污了?我觉得写的都是人之本性啊,想歪的人才是真正污吧,虽然表面看起来尺度挺大,但是写的很真实,不做作,读起来很畅快,写得真的好棒。

比如他其中的两首诗:

1.

没有双脚,我还可以走近你

没有双手,我还可以抚摸你

没有心脏,我还可以思念你

没有下体,我还可以燃烧你

2.

不是想喝大

是想喝大了不怕

然后和你说话

那天和一个简友聊天,我说同学说我污,他说以后谁敢要我啊。我说:越“污”才越有人性,“污”,人的本性,写的东西才有灵性。以后能收了我的,一定是大神级人物。完了,我又开始自恋了……

这些天看冯唐的书,好像被同化了一些,在看书的那一瞬间,突然间仿佛看破了红尘,于是我说了一句:读千万本好书比嫖男人重要,写有灵性的文字比看帅哥更重要,女孩子把钱投资在书上是最聪明的做法,其次是吃饭和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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