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的偶像性

我在钟书阁翻阅一本无趣的书。我的余光扫视着整个书店里的读者。

每每细察之下,必有摆拍者。今天我看到不远处的两个年轻姑娘,花枝招展的打扮宛如赶赴雷诺阿油画里的舞会。

以前还见到过一袭古装的摆拍者。

酒吧里摆拍的人首先都想举杯,饭店里摆拍的人首先都想动筷,而书店里摆拍的人往往就是为了摆拍。

说这些,我并不想重申当代人的浮躁心灵,那是一个陈腐的说教式的迂见。我想说的是,书籍,实在为人所高看太多了!特意来到书店摆拍,好像读书是一件极其高雅的事。当然,我不能因为她们的摆拍,就磨灭了她们实际上是通经识典的才女的可能性,而得出“她们只是来装个b”的结论。但她们必是因崇拜书才特意前来摆拍的。你可见到过特意去网吧摆拍而不上网的人?

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里,书籍从来都是至高无上的。“读书是最美的姿态。”“万事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是亦不可以已乎?

时常有文章说,外国在地铁上看书,而中国人在地铁上玩手机。从而就得出中国人普遍不尊重知识的结论。

真是荒谬至极。

我们几曾想到过,书籍不过是一种承载知识的载体罢了!说白了,它就是一种工具。同书籍一样,网络,阅历,电影等等,这些都是承载知识的载体。可我们一提到书,却如雷贯耳,以为圭臬。其实,无论书还是电影还是网络,它们都是“皮囊”,唯有个中思想永恒。正如我们人类身为万物的灵长,是因我们的思想而非身体的健硕。

既然是工具,那么书还不配成为人类的良师益友。所谓良师益友,只能是思想。

我写下这篇文章,并不是希望其他知识的载体翻身做主人,我只是认为,书籍可以被从神坛上拉下来了!不读书者,不一定就是俗极陋汉;读书者,也不一定就能气华通神。丑人读了万卷书依然丑,俊人日日花天酒地依然俊。青年沉醉于深刻的电影而不读书依旧能活力四射,老者苦读至深夜也不能吸景驻光彩。

曾经,看《V字仇杀队》时,只惊诧于V家中藏书之多,后来才明白,多少书都抵不上V的叛逆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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