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金庸先生走了的时候,我正在吃晚饭。
在那一刻,脑子突然空白了一下,然后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难过吗?当然。可更多的,是欣慰,遗憾,甚至最多的反而是平淡。
94岁,按说算喜丧。当年小昭在地道里跟张无忌唱:“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受用了一朝,一朝便宜。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七十者稀啊。金庸小说里最长寿的:无崖子九十三岁,童姥九十六岁。
近十年,几乎每一年都要传说老先生去了,倪匡就说:每次传说金庸去世,我的电话就会被打爆,搞得我都想去世。我们都知道,早晚有这一天,而这一天今天才到来,已经算是很好的结果了。
论作品,到1972年十四部就写完了,几年后修订完出《三联版》,屹立已垂四十年。至少我是不再指望他出啥新作品的了,也没指望他给《雪山飞狐》来个结尾,告诉我们胡斐那一刀是否劈了下去。
可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说服自己不难过。就像很多人所说,金庸一去,自己的大半个青春就逝去了。或许这才是我们纪念金庸的真正原因:对那些滔滔流逝的旧时光的追忆与留恋,以及“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无奈。我们真正难过的,不是老先生的去世,而是那个再也回不来的自己。
所以,在老先生驾鹤西去的夜晚,我们认为他会被永远铭记。我们相信自己在见证历史,我们一遍又一遍回顾他的一生,坚信人们不会忘记了他。毕竟,从某种程度来说,金庸几乎靠一个人就重塑了中国人的正义观和情感模式。他成为一个体系,一种语言,甚至一种思考方式。
可事实是:金庸的记忆,也许就到我们这一代人了,我们的孩子,不会记得他的。
不信?那我问你,谁是还珠楼主?我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可他的《蜀山剑侠传》是金古梁共同的武侠启蒙。解放前,他被称为“武侠小说之王”,金庸和古龙是他的粉丝,“四大名旦”之一的尚小云和他义结金兰。七七事变后,日本人几次要求他到伪政府任职,他拒不接受,被抓进监狱60多天,举国震惊。
我再问你,谁是大仲马?我相信很多人也不知道。而金庸明确说过,他的许多小说技巧,完全来自于大仲马。《连城诀》简直是大仲马《基督山伯爵》的致敬之作。大仲马还是最早的成功商业作家,可以说,金庸走的路,很多都是大仲马的翻版。
大仲马距今不过150年,还珠楼主则不过70多年,都是当初响当当的人物。而我们,则早已不记得他们了。
前一阵,我看了这样一则新闻:在迈阿密的一场慈善活动上,来了一个光头大汉。他是个退役的篮球中锋,气场十足,侃侃而谈。
可是现场的孩子们根本不认得他:这个老家伙是谁啊?
光头大汉很无奈:“你们回去问问爸爸妈妈,让他们告诉你谁是阿伦佐•莫宁。”
看了这则新闻后,我觉得很惊讶:莫宁,这个 NBA当年逆天的硬汉,带着一只肾行走江湖,巅峰期连奥尼尔都忌惮的家伙,孩子们居然不认得他?何况这是在迈阿密啊,是他辅佐了那么多年的热火队的大本营啊。
我们经常有一个误会——英雄是什么?人们都下意识地觉得,他们是留给后世的典范,人们会一代代传诵他们的故事。
其实,在更多的时候,英雄压根不是什么留给后代人的楷模,而是赐给同代人的礼物,是只有特殊的某一代人才能共同分享的小秘密。
英雄这东西,就是拿来忘记的。《九阴真经》的作者是谁?百十年后就几乎没人关心了,只有最专业的武术家如周伯通、郭靖才能知道“黄裳”这个名字。独孤求败又是谁?江湖上也没人知道,要不是一次极偶然的机会,杨过跑去钻了个山洞,鬼才知道前代还出过这样一个神人。
真正能造福的,只是我们这一代人。很多年后,在某个小酒馆里,在暖暖的炉火旁,我们这一辈的人聚在一起,头发花白了,口齿不利索了,但仍然会兴高采烈、唾沫横飞地说起那些故事: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年轻人不会知道我们在谈论什么,我们也不会解释。这是只属于我们的小秘密。
当然你也可以说,金庸为我们创造的道德和理想世界,也有幻觉和欺骗成分,有人指出里面的毒素,也是很有道理。我们怀念金庸,感谢金庸,同时也需要“走出金庸”。
能够忘记金庸,走出金庸,或许是时代进步的标志。但在我们这一代人,至少是我,金庸早已经融入我的生命,丰盈了我的思想和情感,并在无数困顿寂寞的日子给我力量和希望。我很庆幸,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时光。
就像那首记不起名字的词中写的: 二十余年如一梦,此身虽在堪惊。闲登小阁看新晴。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