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关于开展徐汇区2022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徐汇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我区数字化转型标杆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开展深度应用示范,打造一批引领性强、带动面广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现就开展2022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紧密结合,针对疫情防控、医疗救护、药物研发、物资调配等起到积极作用,以及对疫期、疫后工作生活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作用的各类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等已建成项目,申报相应的建设方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稳定,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

2.优先支持纳入市级标杆场景的项目,优先支持在徐汇区域内有应用示范场景的项目。

3.申报单位需为场景承建单位,包括项目合作方、服务供应商、技术开发者等。

4.申报单位可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5.同一项目已获得徐汇区财政性专项资金补贴的,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徐汇区2022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

2.申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建设方案;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5.信用查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出具);

6.项目联系人在职证明;

7.项目执行自评估报告;

8.申报单位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项目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至今);

9. 项目合作协议清单及相关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

10.其他有助于说明项目情况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受理

1.《徐汇区2022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电子版以Word格式发送。

2.纸质申报材料二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纸质申报材料可现场提交或快递、邮寄,申报材料不退还。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月21日,过时提交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邮件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相关支持

经专家评审、部门审核、项目公示后,列入我区2022年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的建设单位,我委将在以下事项中予以优先支持:优先考虑列入本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先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数字化转型论坛、行业沙龙、高端峰会等活动;优先推荐列入上海市数字化转型案例集;在电视台、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各类市级宣传平台上予以宣传。

五、郑重声明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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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汇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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