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7
我的主观反应。这里离开其语境,还是没有意义。主观反应要嵌入语境之中,指出其用法,才互道日常的东西来。我们通过语言游戏考虑的是日常的东西。
不然,主观反应只是语法悬置的东西,实在。
这里,要把主观反应,已经之前提到的心理状态,看作实在,处于用法之下的东西。而非语法句子。
这里可以参考感觉表达式的情况。“我疼!”用作我疼的表达,是语法的悬置。它没有意义,不能达成其目的。但是我可以在表达之外说“我疼”。或者说,我疼,我只要不是试图表达它,它对于第一人称而言的存在,是没有问题的。
以及,我的心理状态不是语言游戏的终止,不是规范性的轴心的东西,而是开始一个语言游戏,受到别的东西所规范。
658
图像,在这里的问题是用作认知的对象。把一个理解问题压扁为一个认知问题。语言游戏中的实在的存在,产生,不是其外在于人的有意识的实践作为客观的东西对我给出来,作为我的认知需要承接的事实。而是,实在恰恰是基于实践中作为思想的东西、理念的东西对我给出来的。离开实践,实在的东西就不会对我产生出来,它不是作为需要我承接的客观的东西,事实、意向性,而是作为需要把它实现出来的理念的东西。它是基于实践中的某种使用的需要补充某种需要的角色的东西在用法中被带入我的意识中来的。
本质主义的语法,归根结底是认知活动和实践的混淆。一个东西在认知中和在实践中具有不同的角色,有其不同的用法。而我们习惯于任何东西作为认知的对象来看待它们,产生了用法的混淆。
参考图像的用法。这个好像···就是一幅图像。把实在当作认知中的对象,在一种图象论的语法来使用这幅图像。但是这里并非认知,这个句子展示的也并非一种图像。它还是要考察其语法的东西。显然这个语法基于这里句子使用的语境,不是认知中的图象论的东西,而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情况。
如果其含义是 对自己说,那么这里就是认知的情况了,而非比喻的运用——置于某种用法之下。在某种共性的指出或强调而言使用这个比喻。这里还要进一步指出来。
659
而这 些 事情 超出 了 当时 所发 生的 事情。
语法不对实在负责——语法超出了实在。
关于意向的陈述,是对于当时发生的事情规范其下的东西,我们所思的东西。对于当时所发生的事情而言,这是语法陈述。它是语法句子。
比较两幅图画。一个是谈论事态的命题。另一个是用来表示叶子的普遍形状的某片叶子。前者的图示形式或逻辑形式,就是所要表达的东西的内容。后者中,这片叶子本身并非我们所关注的东西,关注的是这片叶子的形状。这里从叶子抽象出形状是对于叶子的一种用法的指出。离开这种用法,这片叶子并不能达成我们所要表达的东西。
我说 我 当时 要做 的 是……,
这句话要指出的是某种行为的意义的东西。它不是行为的图像或描述。后者是图像。这里谈论的是图像置于用法之下产生的东西。
660“ 我 当时 要说……” 这一 表达式 的 语法 和“ 我 当时 能 继续 说……” 这一 表达式 的 语法 具有 亲缘 关系。 在 一例 中 是 回忆起
“ 我 当时 要说……” 这一 表达式 用于表达一个意图。
“ 我 当时 能 继续 说……” 这一 表达式 用于表达一种理解。
661
“意谓”的语法。意谓的东西是一种意义的指出,但是这里还仅仅是一种设想。弗雷格说句子意谓真,但是真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基于“意谓什么”到意谓某个东西的达成,还需要语法根据的指出。在句子的情况就是还需要指出真值条件。不然,意谓什么还仅仅是一种语法的悬置。或者说一个没有落到实处的语法句子。一种悬置的设想。
想起来的东西,仅仅基于这个句子来看,还是一种图象论。只有把这想起来的东西置于当时的语境中,连同其周遭环境的配置一并想到,这个想到的东西才算落到实处。可以把它看作规范当时所做的东西的所思。
662
描述心灵状态,可以作为进一步这种心灵状态作为一种要求的实践的一步。在这里,这种心灵状态是基于一种客观的东西的要求,因而这种要求也可以看作一种客观的目的而言,它嵌入或置于这种要求之中。它置于一种逻辑的角色之中,而非仅仅自身受到认知为语言的使用的目的。
就是说,描述心灵状态在此仅仅是一个思想的东西,而非作为事实强调其真。后者中心灵状态的描述终止一个语言游戏。而这里的情况是前者,它开始一个语言游戏。
663
我说“ 我 当时 意谓 的 是他” 时
总是基于置于某种语境某个周遭环境的配置之下这么说。并且,这句话是作为当时某些语言游戏的语法句子。指出来的其用法的阐述。
现在这个语法句子抽离语境抽离语言游戏,仅仅这个句子本身并不能保证自身作为某个落到实处的语言游戏的所思。这里是实在的悬置。对于这个本来作为语法句子的句子本身作为图象论的命题陈述,就构成其真值条件的悬置或虚构。
一个句子作为语法句子使用时,它需要置于语言游戏的背景之中。语言游戏及其语境作为这个句子作为语法句子的背景。
就是说,要置于这个背景或语境中来看这个语法句子的意谓真。语法句子是一个命题,它意谓真。其真值条件在语境的考察中给出。
这里说语境,一个是语言游戏的语境。另一个,是这个语法游戏的语境。后者把语言游戏机器语境总体作为其语境。
我说“ 我 当时 意谓 的 是他” ,有一幅图画。但是这幅图画是否指出一个事实,或者说它是否意谓真,这还要考察其真值条件。这里又回到了图象论的情况。但是图象论指出的并非事实,而只是事实的可能性。只有意谓真的思想,才是事实。前期的图象论指出的,是自然现象的思想。后期的语法句子,指出的是人的现象中譬如基于人对于自身意识活动(心理状态)的审视之下人所考虑的东西的认知、社会认知。
图像在此总是处于用法之下,而非自身作为认知的对象。后者是自然现象的认知中的情况。
这就把人对于事物的使用,把有意识(用法)带入了考察的视野中来。并且,也引出了作为规范行动的轴心的目的,和落到实在的遵从规则这对具有张力的关系。
在认知中,我基于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把杂多表象带入一个意识的统一中来,产生一个经验。这里的本源统觉是要点。就是说,杂多表象一方面是基于自身意识产生出来的多。另一方面,这些多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综合统一,产生客观的经验。后者基于前者,保证了产生的东西的客观性。这里,后者可以说总是真的。这里基于的就是对象的同一性。杂多表象作为关于康德所谓同一个实体,保证了杂多表象总是可以带入一个经验中来。这里同一个实体中的同一个的判断,基于的就是自身意识。或者说本源统觉一方面指出的是主体方面的自身意识的运用。另一方面基于的是无论何实体或对象,一个经验中杂多表象都是关于这个对象的东西。强调表象是关乎某个客观对象而言的。这里的这某物、客观对象,就是本源统觉的运用所落于的轴心。
在行动中,有遵从规则。但是这里的遵从规则要受到我们所考虑的东西的规范,要以后者为目的具有合目的性。社会生活中也有只是遵从规则的情况,而没有目的可言的情况。譬如交通规则中的红停绿行。其实这里还是有目的可言。就是一种有效通行的秩序。在法律里也有类似的情况。守法就是参照律条,司法实践就是引用律条。但是不要忘记还有一个立法程序立法部门作为社会生活中的组成。w的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侧重执法环节的审视。但是若考虑遵从规则的根据,则是立法的考虑,是伦理价值判断的实践。而宪法指出的,其实不是主动中的遵从规则,而是一种立法原则,一种伦理价值命题。譬如作为人生来的权利的宣告,作为宪法,就是下伦理价值判断。其实践在于对于下位法的作为原则性的规范。宪法如果不拿来用,不付诸下位法的修订和裁判中的实践,那么就是与它作为宪法的语法或逻辑的相反或不符合。这将瓦解它作为宪法这件事情本身,或者说瓦解宪法这个概念本身:语言的腐败。
在给出数列的游戏中,我也可以说基于一个无限的规则譬如从0做加1写出一个数列。但是要考虑两点。一是语法句子在这个写出的这个数列之外。二是我考虑这个做加1,总有一个现实的考虑。就是说,我考虑一个东西总还得考虑这么做的原因或根据的东西。比如我看着手机的时间,说时间在一秒秒过去。我关注这件事情的时候,总还有一个原因。比如考试中,我看了一眼时间,看看还剩几分钟。一个人在发呆时,看着时间一秒秒过去,似乎在想一件无限而渺茫的事情。但是,这里是何日常的东西脱节的情况。w所谓哲学病,在这里似乎有点苛刻。但是,我也还是可以把这种渺茫的考虑何一个人一时的境遇联系起来考虑。这里类似弗雷格的潜意识分析,把看似脱节的碎片意识重新带回到日常的东西中来。
664 在 一个 词 的 用法 里, 我们 可以 区分“ 表层 语法” 和“ 深层 语法”。 使用 一个 词 时 直接 给予 我们 印象 的 是它 在 句子 结构 里 的 使用 方式, 其 用法 的 这一 部分—— 我们 可以说—— 可以 用 耳朵 摄取。—— 再拿 例如“ 意谓” 一 词 的 深层 语法 和 我们 会 从其 表层 语法 推想 的 东西 比较 一下。 难怪 我们 会 觉得 很难 找到 出路。
表层语法,就是弗雷格的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就是w早期的图示形式的东西。句子的思想而非其意谓。一种本质的东西。
深层语法,就是嵌入语境中考察其由语境所决定的用法。
考虑弗雷格的句子意谓真,而真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
一个句子是真的。真不是通过语言“是真的”得到表达的,而是还要基于真值条件的指出得到表达。就是说,真是客观的逻辑对象,并非主观的东西。它不是思想。
放在语法考察来看,对一个句子说“它是真的”,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而非语言游戏的一部分。而凭什么说它就是语言的语法,有赖于真值条件的指出。这大体可以看作语言游戏中,字面的东西、语言游戏,和语法句子的区分。
而图示形式,则是图像的分析的成分。语法对实在负责的情况。是论中形式对实体负责,形式是从实体分有的东西。
一个判断作为经验或不是,它是真的或不是,基于的就是同一性运用的落实与否,带入一个意识中来的杂多表象是不是关于同一个东西的不同表象的判断。真假就是对于这个同一性的肯定或否定。
意谓的表层语法,是一个思想,或一个设想的东西。这里考虑概念词的涵义和意谓。弗雷格只说概念词意谓概念。没有谈论其涵义。
665
考虑学习外语的情况。名称的使用。
名称的用法,指谓对象,是在语境中给出来的。文化传统是一种语境。文化传统本身指出的就是某种用法。离开用法,名称并由任何本质。名称就是一个符号,这个符号用于指谓某物。这里,用于指谓某物是一个不满足的函项。它具有两个空位:符号和某物。
666
向内心看,这里指出的,是一种心理状态,主观表象的东西。但是还要继续看到,这里的心理状态还是受到客观的东西所规范,它并非自身为轴心的东西。
667
模仿,是一种行为方式。
演戏是一种行为方式。
这里表达的是思想,而非关于事实的谈论。
语言游戏考虑我们所思,把人的思想带入关注中来。
668
指出“意谓”不是一个单纯的概念,而是关乎经验的东西的指出。这时,其语法基于这种经验性的指出,就需要根据。我意谓的是a,意谓的是b。这里使用同一个语词“意谓”。
类比康德的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作为伴随一切表象的同一个表象。这里的我思,是一个行动,一个具有自身要求——自身意识——的行动。我思是以自身意识为遵从规则的行动。它指出了一个主观方面的要求,并且还要配合客观情况方面某个对象的同一为要求。并且,前者即后者。和我思相应的就是意识——表象——的对象的同一性。
但是我们仅仅从表象来考虑客观对象。人并不直接感知对象。人所凭借的只能是现象中的或表象之间的一种直观的连续连贯联系,以此为诸多表象看作同一个东西的表象的根据。这里就为魔术的障眼法提供了契机。休谟的魔鬼可以看作无限高超的魔术师,其障眼法技术无限高明。
但是自然科学对于连续过程的解释力以及其总是能够实证,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这种怀疑论。
这里指出意谓还是基于语境给出其含义的。类比弗雷格的概念,和红这个概念不同。红的内涵已经在概念的指出时确定下来了。但一个符号意谓什么,其含义不是一个先天的概念,不是一个文化传统中固有的含义,而是总是要基于语境指出其意谓的东西。就是说,意谓作为概念,带有两个空位:a意谓b。a是语言中给出来了,但是,b没有。b不是概念的内涵的组成。或者说意谓的语法中,含有一个意谓的东西作为逻辑空位有待指出。它不是凭意谓这个概念本身就给出来的东西。
本质主义的误会在于,把意谓的东西看作“意谓”的含义的组成了。“意谓”总是要求指出意谓a,而a在语境中给出,而非作为意谓这个概念的内涵。这就指出“意谓”的语法考察中总是引入语境的情况:这是一个语法句子。
669-670
在语言游戏里,不是以认知为目的,而是以所思的东西的表达和理解为目的。这里,思想可以作为意义,在于语言游戏是置于实践之下的东西,理念在实践中作为规范性的轴心,指出思想是有意义的。在认知里,思想之于事实是不满足的。还不能算作满足的意义的东西,作为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我们在认知里考虑的是事实,而非仅仅停留于思想的表达和理解。真的思想才作为关于事实的谈论。
指出主观性受到客观性规范。
670
有别于认知,客观的东西语言中不是所考虑的东西。而是关于它的某个思想,可以作为实在,开始一个语言游戏。
而在指物里,客观的东西的给出,结束一个语言游戏。
联系感觉表达式的情况。“我疼!”开始一个语言游戏时,其感觉疼并不参与这个语言游戏。参与语言游戏的是这个句子的字面的意思,思想而非意谓的东西。
这个区别在于,指物的语言游戏中,语言游戏用于认知。而换一个语言游戏,譬如“我疼!”的情况,它开始一个语言游戏而非结束一个语言游戏。病人对医生说那里疼。一个装病的人对医生说那里疼,这也是有意义的。这里的意义在于人的有意识的思想。(在指物的情况里,对着苹果说“这个桔子”,这是没有意义的。)这里句子不是作认知,它用作意谓真,或意谓对象,而是置于某种语法嵌入某种生活形式之下。比如,法庭上,证人的证言,物证被采信,不是基于其客观的真,而是其逻辑上的位置比如证人在事件中的在场者的身份,以及其证言的合理性。客观性只有天知道。人所处理的只能是人所可以揣度的逻辑的东西。
671-673
672 如果 把 感受 状态 称为“ 指向” 某种 东西,—— 那 它 指向 的 并不是 我们 通过 这种 状态 获得 的 感觉。
把 感受 状态 称为“ 指向” 某种 东西。 感受 状态指向的并不是感觉,而是这种感觉所相应的客观的东西。我们在作为关于客观的东西的谈论而言使用主观表象——感觉。这也是康德的主观表象和客观经验之间的联系。或弗雷格主观表象和客观对象,主观思维和客观的思想之间的联系。
这里,主观的东西置于用法之下,用来作为客观的东西的谈论或把捉。这里谈论的其实是认知中心理状态和客观事实之间的关系的情况。
673 如果 也 可以说 心灵 状态“ 伴随” 着 话语, 其 意义 却 和 某种 姿势 伴随 着 话语 不同。( 就 像 一个人 可以 独自 旅行 而我 的 祝愿 却 伴 随着 他, 就 像 一间 屋子 可以 空无 一物 却 又 充满 光线。)
前者不参与语言游戏。后者参与语言游戏,作为其组成。
联系盒子里的甲虫的思想实验。和感觉疼的情况一样的是,并不否定其存在,但是它并不参与语言游戏。
私有的表象是不可表达的。因为其真没有真值条件给出来的可能。你的表象不是我的表象。我不能感觉你的感觉。
但是,一个人基于个人经验,表达出来,还是可以有意义的。譬如,晚上围猎时,a说我这里来了一个。b说我这里也来了一个。这时并不考虑说话的人的真假,语言就有意义。基于猎物的行动的一致性,有助于提醒别人猎物出现了:提高警惕。
就是说,句子开始一个语言游戏,而非作为一个语言游戏的终止。
w在这几节里谈论的心理状态和客观现象之间,是实在和用法之下产生的意义之间的联系。这可以和外部可观察的脑神经现象和内部自身意识的读脑产生的感觉之间作出类比么?
不能。前者还可以谈论一种嵌入。它们都是意识中的东西。可思的东西。但是,外部读脑和内部读脑之间脑神经现象和感觉之间的区分,则是根本不同的东西,它们如何统一?语境原则只能在结果的联系上作出谈论,却不能用科学的方式深入因果的机制作出两者之间的谈论。这对鸿沟,可以和物自体和主观表象或现象之间的鸿沟或二元类比。
语法的悬置或虚构。在这里,语法并不作为基于语境领会或认知到的东西。对于我们日常所考虑的东西而言,是一种不参与其作为意义的表达的东西。也可以说,心理状态对于日常所考虑的东西,并非作为其实在的东西。并不作为实在参与其语言游戏。
674-676
675“ 告诉 我, 你 刚才 说 这 话 时 心里 发生了 什么?”—— 对此 的 回答 不是“ 我 刚才 意谓 着……”
心里发生的是受所思的东西所规范的东西。统一心理发生的东西的不是自身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是语法对实在负责的情况,不是多和一的关系中图象论式的形式的统一,而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的综观形式的统一。它就是规范性的轴心的所思的东西。
对此的回答——或者说这个问题问的是实在为何,而非其意义为何。
676“ 我用 这个 词 意谓 的 是 这个” 之为 一种 传达, 其 用法 不同于 传达 某种 心灵 感受。
前者基于语境,其语法是有根据的。后者参考私有语言,其语法还是悬置或虚构,是没有根据的,或没有落到实处。没有标准。
674指出的就是语言的用法的主观随意,但是由此带来的是歧义,或意义的多种可能性。而我们使用语言总是在于表达确定的东西。这是一个语法句子。歧义导致的是语言的意义的不可能。或者说,意义不存在。这种语法的主观随意是不可以的,非法的。与语法不合或相反的情况。
677
骂人。一种主观情绪的表达。它不在于强调思想的客观性。所以,这里近乎一种私人语言。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有别。
678
感觉表达式的困境。
679
感觉表达式即使自身也由于感觉是时间性的,不能复现重认。自己对自己表达的东西都难以断定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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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作为主体,它还是空无内容的。这句话指出的大体就是一种不满足性:对于客观的东西的认知、理解以及合乎规则地行动,以及蕴含伦理价值判断和审美的践行的产生。在这里,客观的东西,对象性的东西,是有待补充人作为主体的不满足性的逻辑空位的东西。人作为主体指出的是一种人的广义上的自身统一的行动的要求。灵魂这个概念也有这内涵。
当我看到一个人的说和做,理解到它自觉于如此这般的根据,从而为自身作为主体在这种有根据地做中留出自身的位置。而当我看到一个人的说和做自觉于一种因果的决定,因果的决定中因和果之间并不具有一种内在的统一,而仅仅是一种内部联系的自然规律或外部联系的固有用法。自然现象无意识或并不以对于自然规律的认知为总是如此这般地服从它的条件。这时,可以说处于自然规律中的对象并非主体,而仅仅作为客体参与现象的因果相继。在人的现象里,一个人可以基于服从命令而做点什么。但是这里具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语言2的情况,基于一种共同的文化背景,把它作为一种行为方式的约定。这里并不涉及语言游戏的参与者的主观的心理状态的内在的决定。这就是后一种情况
另一种情况是譬如我在野外遇到熊,惊慌恐惧地逃跑。或者人遇到劫匪地恐吓时基于恐惧而服从。这里,在一种行为方式的遵从规则之外,还有一种基于语境导致的必然。跑不掉就被熊吃掉,不服从就受伤害。这里有一种因果的必然所带来的决定。我不想被吃掉,就逃。不想被伤害,就服从。这里始终有一个价值判断。而语言2中基于一种工作参与的约定,这里并不考虑伦理价值判断的东西。价值判断已经在工作约定给出时事先考虑好了。
在因果的决定里,有一些不言自明的判断。譬如人的生存,求生和自利要求。我不想被熊吃掉,或不想受劫匪伤害。这些不言自明的,本能式的判断,它们作为因果决定的前提。基于这些判断,遇到险情时,我总是作出某些决定。关于人的现象里,因果的决定之中可以是没有根据的。根据强调的是客观性。因果强调的是基于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解释。我怕受伤,所以我服从。在这里,人在社会生活中所考虑的不是一种文化中的行为方式,而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本能对于人作为现象显现出来,并不需要我认知到其原因或根据。这里是把人的所思看作一种现象的经验或认知,其内容是被给予的东西,而非人的有意识地表达和理解。大自然或自然现象并不是任何经验,经验是它们给予人的认知的综观统一的产物。就是说其中含有着人的逻辑机能的作用。人不需要为经验的内容负责。那是对象的东西。人仅仅对于一种逻辑机能负责。或者说,人对于现象的认知,是一种无意识的近于对自然规律(先验概念作为概念的能力或思维的逻辑机能)的服从的情况。人在如此这般思维时并不自觉这种思维规律。不以这种规律的自觉为如此这般思维的条件。
思维规律受到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作为综观统一的要求所规范。自身意识的统一诉求就是人作为主体在认知中的角色。基于语法考察的综观的诉求则是其在理解中的角色。
语言的使用得看作一种现象。就是说,我们在使用语言时,并不是以语法的自觉为前提的。我们是在一种满足表达和交流的需要的意义上使用语言,在满足社会生活中社会协作的功能的意义上使用语言。我们着眼于这个基于需要的满足为标准,满足需要的称为有效使用。我们着眼于语言的有效使用时,如同数学中的代数思维。我们并不了解代词的意谓,就写出了一个含有代词的数学句子,它意谓真。我们基于句子意谓真反过来通过概念来刻画对象。语言的使用中也是类似的情况。弗雷格指出是名称的用法,其意谓的对象受到句子意谓真为概念所刻画的情况。w的日常语言指出的则是语法作为函项变项时,基于给出的语言游戏(它具有涵义或字面的意思,实在的东西。以及语言游戏不是单单一个句子,而是有交互的诸多句子)以及其有效使用的一个场景,基于其有效使用(类比于句子意谓真)从语境中领会一种生活形式,进而以生活形式为规范性的轴心来考虑语言游戏的语法。这就是生活形式如何落到实在的刻画。雕刻师从一个感觉到落实到雕刻刀的每一刀里。
由此,语言现象就其满足某种社会协作的需要而言,它的意义基于的是这种满足需要的有效使用。语法是基于意义的存在而得到考察的。而非先指出语法然后产生意义。或者说,语法是类似名称这样的东西。语法句子并非基于自身说出,或者说并非我们说一个句子是语法句子它就是语法句子。语法句子总是基于语言的有效使用基于语境考察而作为受规范的东西被指出来。
在此需要区分语言的两种使用:陈述/表达一个事实,和玩一个语言游戏。
前者用于表达一个事实,包含两个部分:基于表达式的涵义给出一个思想,以及这个思想意谓真。在这里,思想是句子的涵义。是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来的,是为字面的意思。一个句子凭自身凭字面上的东西就有其涵义。这是图像论里讨论的东西。句子意谓真,真则不在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就是说,真不是基于句子中说“它是真的”,这个句子就是真的。句子意谓真,只能看作普遍的逻辑要求,一个人说出一个句子,总是在表达一个真句子,一个事实。这就是“意谓”的用法。但是,这里仅仅是一种诉求,一种设想,它还不是实现。这个句子意谓真,还要基于指出其真值条件。这或者基于亲知,经验。或者基于某种分析。就是说,用一个句子表达一个事实,需要同时有根据地说。这个根据或者是指示一种经验地观察,这种观察是公共的,可以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共同观察的经验。或者说它是可以复认的。或者,是指出一种有论据的论证。
后者中,语言游戏的语法还不是命题的陈述那样对着一个固有的(真作为逻辑)的用法的论证,或有根据的支持地这么用。语言游戏的语法在此还仅仅是一个函项,它的思想作为一个设想都还没有给出来,有待语境的考察中给出。而命题意谓真,可以把它看作有待论证的,或者说有待真值条件的指出的语法设想。
2
性感是一种审美。
和语言游戏比较,和别的审美或伦理价值判断比较,性感根植于感官。
语言游戏中基于所思为轴心对于语言的使用的规范中,我可以使用实在a,基于用法f(),也可以使用实在b,基于用法g()。它们表达相同的东西:f(a)和g(b)可以相互替代。
在这里,实在是可以变的,选项。但是在性感的审美里,作为性欲的实在,却是先于性感确定下来的东西。这时,有无一种轴心的竞争?
这里,把性作为实在层面的东西,基于一种感性接受性。而性感,则作为实践层面上对于实在的用法。我可以基于这实在付诸性行为的实践。这不是审美。拿它作为材料审视对象自在的东西,这里审美落实到对于对象的怎么看。就是说,确定的实在还是基于审美而有其用法。这里类似于多和一的关系了,多之看作一个的形式的思想的发生。只是那里强调一种形式作为客观世界里可能性,作为质料的潜能被认知到、实现出来。
看着日出,我可以并不考虑到太阳是圆的。只要我关注它的形状,就总是把它认知为是圆的。它是圆的,这里有一种客观的确定性。或者说,称为经验的客观性。
再审美里,则没有这种形式上存在的客观性或确定性。综观实在的形式的东西,在社会生活里或语言游戏里,还是强调一种文化的东西。文化就社会协作就表达和理解的可能性而言指出的是社会运转的规则社会认知的一个可能性空间。我们总是基于文化制度的东西的表达来使用语言。
w强调的是这个层面的语法考察。至于基于给出数列写出下一步的游戏,试图在脱离有限的可能性空间脱离社会的文化背景脱离语境来仅仅凭语言游戏本身的考察来作出理解,这是w所反对的情况。那是一种图像论的认知中的情况。可是这里的情况不是认知。认知总是对于有限的已经给出来的东西而言。这里谈论一个是还有待做出的东西,是实践问题。我可以基于一个给出数列说它可以看作这般遵从规则,那般遵从规则。这里只有一种或然性而非确定性。着不是认知而是解释。我可以说它是这般遵从规则的若干步。那般遵从规则的若干步。这是认知。因为这里强调的是最后给出来的东西的确定性,客观性。
时时留意认知和实践的区分。
实践总是有意识的,有其语境,有其语境中所思的东西,有其遵从规则。离开这种有意识的揭示,就谈不上表达何理解。意义不存在。表达和理解是对于人在行动中运思的揭示。这种揭示不可能时,就是意义不存在的情况。实在就此人之所思的承载而言,它不是认知,不强调其真,而是强调思想的指出。这思想进一步置于用法之下,置于人之所思之下,揭示的不是事实的认知,而是实践中目的的东西,有意识作为诉求的东西,实践中作为理念的东西的指出。它先于事实,基于其作为规范性的轴心通过行动把它实现出来。
按图索骥
实在在实践中是这图 这图总是置于用法里
3
语言游戏中需要理解的东西,在生命的真诚相对里,是通过陈述和认知了解达到的。
4
关于遵从规则。理解一种规则才能遵从规则。这里的理解指的是指出语言游戏的用法而言。不是指出遵从规则的根据。遵从规则在此作为社会现象的认知的东西。而遵从规则的根据,有两层理解:
一层是受到语境领会到的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文化建制中的东西的规范。另一层是指出文化建制的东西的由来,这里揭示的是一种伦理价值判断作为文化的原则。一种文化的自觉,基于的是伦理价值判断,逻辑,宗教信念的认知,自觉。把行为推进到其根据的思想,又从思想推进到其根据的逻辑,观念,伦理价值判断。
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总是处于伦理价值判断的应然和遵从规则的应然之间的张力中。这是立法和执法间的张力。要为社会生活的参与留下遵从规则的逻辑位置,也要为反思为价值判断留出逻辑上的空位。只是要区分一件事情,我是作为参与者还是审视者。这两种身份并不能始终可以区分。有时同时并存。这考验人的辨析能力,和判断力。以及审时度势的行动力。
要给人留有余地 要让人舒服而非觉得占着了便宜 这就要基于行为的可能方式具有充分的认知。这样才能在这个行为方式的可能性空间中基于某种东西的考虑选择其中一种。这就要对于文化传统对于可能规则具有充分的认知。才能为这种目的的考虑为对于人的尊重的考虑留下游刃有余的余地。才能为一种所思指出相应的行为方式,来把这种考虑的东西做出来。
5
逻辑为什么重要?因为它就是我认知的方式或形式本身,就是我的知识的产生所服从的普遍形式。逻辑需要落到实处,避免误用:超出其合法的运用边界做先验的或普遍的违反逻辑自身限定的对象来做使用。譬如康德的认知中的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指出的就不是任何表象总是伴随着它而可以随意地带入一个意识中来。
这个红苹果,那个黄香蕉。我不能说这个苹果是红的。自身意识指出的不是作为任何表象的伴随表象的同一而可以综观统一,而是某个意识的经验之中总是基于这个表象的伴随而产生相应的杂多表象,把由它所产生的诸表象带入一个意识的综观中来。它就像句子中的代词,数学句子中的代数a,它们的作用域局限于一个命题,或一组对于同一个东西的谈论中的句子。和代词不同的是,自身意识指出的是考虑的东西的同一性的要求,从而产生关于同一个对象的诸多表象被带入一个意识的统一中来。譬如这个红苹果,它是圆的。红和圆基于同时作为这个苹果的表象而可以带入一个意识的统一 中来。这某物,它是一个苹果。这是对于这苹果的分析。它还是可以进一步分析为对象和性质的关系。苹果这个概念基于作为这某物的经验,而带入一个意识的统一中来。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可以看作和物自体平行的现象中的某物,以其为轴心运用我们的意识,带来的是主观表象表达一种客观经验。
回到逻辑。逻辑的重要,一方面在哲学的逻辑。它就是我们客观经验的普遍形式。另一方面,在推理中,它和思想之间可以和大自然服从自然规律类比。推理中的逻辑是某种客观规律。人的知识产生在其中需要服从它。
按w,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组成。这里就看到逻辑的基础地位。抽掉逻辑,世界就会瓦解。事物不会被瓦解。但是事物还并非我们的认知中的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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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不只是遵从规则。不然,怎么认知中庸的恶。
伦理价值判断始终存在。只是多数情况在一种不出格的情况下搁置运用。或者说,出格或不出格的判断本身就是一种运用了。在正常的社会生活里,它处于伦理价值的合规条件之下运转。我们并不考虑它。并不再对更细的东西过多考虑,而使用遵从规则来运转。可以把合乎伦理价值判断看作遵从规则的条件。
片面强调现实的承接,取消伦理价值判断的逻辑位置的存在,是一种头脑的僵化。或者说人的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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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语言游戏。但是和社会认知的不同在于,w强调的是表达和理解的可能在于共同的文化规则的东西,而社会生活在于不同角色之间考虑的东西之间的差别。不是考虑共性,而是强调个别性。
认知到不同角色之间的文化的区别
就是说,遵从规则或人所考虑的东西在不同角色之间的区别。文化是一种规则的东西。它强调的是人的社会规范。是涵盖不同角色的。是角色之间的交互的外部接口。外在表现。但是,文化是角色之间共通的东西么?就公共性而言,指出的是遵从规则的东西。w理解的外部标准是恰当的。
但是深入不同角色所考虑的东西,其实是殊分的。老板何员工考虑的是不同的东西,立场不同。管理者何被管理者之间也是这样。施与者与受施者所考虑的东西也是不同的:一个人基于什么要求帮助,另一个人基于什么考虑要帮助它者,这里考虑的东西或根据是不同的。
文化的内核中,还包含这里所考虑的东西之间的统一。只有两者之间所考虑的东西达成一种统一,才是文明得到确凿的落实。譬如,受施者如果何施与者同样认同一点,如果遇到它者处于同样的困境,我也会施以援手;而施与者知道,如果自身处于这困境,人也会向自己施以援手。
文化何文明区别于一种信任或信念作为轴心规范自身的作为。后者有这样的东西,前者没有。前者强调的是一种单纯的受规范性。这里信念中和自身相对的,不是另一个人,而是一种主宰者。在原始宗教里,人匍匐在猛兽之下,其实就是受虐下力量不够之下对外在力量崇拜。一种宗教强调人的内省,强调人的自觉强调人的作用,就是文明的自觉。基督舍己,就是一种文明的力量。有别于原始宗教的崇拜。它唤起的是人对于自身的自由意志的自审。
也许可以把文化看作还没有经过自审而在一种to be中产生相通的信念之下统一的情况。文明则是推进一步的对于落到人的共通的信念之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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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孩子时,我是在教他理解一件事情的规则,还是做事情的原则?是在教做事情的方式,还是教对于目的的选择、价值判断?关于伦理价值判断,除了最基本的一点原则,譬如人的若干权利、守约,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就算是真,在某种社会环境里也是有悖于生存目的的东西。自己能做到什么?如果认为自己混的好,看看自己所凭借的东西,有多少是拿的出手能够摆到桌面上来的。有多少是逻辑的必然,多少只是偶然的侥幸。在说教中,有多少夹带私货,却只是自身偶然侥幸的经验,并非什么可以在孩子身上确定复现的东西。
或者,我在教它时,要教的是方法,说教的却是目的的价值判断。但是又并不公示价值判断的原则。要避免的是这种逻辑上不同的东西之间的混淆和不为人所察觉的替换。这遮蔽人对于自身的审视。使得人处于一种盲目之中。不聪明。不自明。
回到统一。
亚里士多德的是论,统一于知识的可能性。它揭示的是作为最高属的范畴的东西。而最高属就是概念的最基本的内涵。因此它揭示的是语言的最初的内涵,作为知识的逻辑成分,最初的知识。这是一种共相的统一。它远离经验,回到了的是人的知识能力的可能性空间的揭示。它是对于人的最初的知识。
康德的认识论,在一种经验的何以产生的主观条件,对于人的知性的揭示。我是如何构造我的经验的。
w的语法考察,揭示的是人作为有意识的思想的动物,对于其想、说和做之中有意识的东西作为规范其行动的轴心的揭示。揭示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
而伦理价值判断,则进一步统一起一个人种种东西地想、说和做,揭示规范其统一性的轴心所在。
回到语法句子。伦理价值判断是语法句子么?不是。它们确实是规范实践的轴心。但是,和语言游戏中文化中的东西和遵从规则之间的区别不同。后者是遵从规则如何表达一种文化中的东西。这里具有行为方式一并在文化传统中的给出。因此,行为方式和生活形式之间具有一种直接的相应。这种直接的相应弥合了生活形式和遵从规则之间的里裂隙。在前者,在伦理价值判断的实践中,我们要诉求于一种人的天性的呼唤或召唤。一种生命的天赋诉求。怎么理解一种丛林世界里陌生人之间的善意,理解战斗中敌对方士兵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地骤不及防的面对面的遭遇中放过对方一马?除了人性的唤起,我想不到还有别的原因。并且,这里是一种to be的实践,并非自然规律中人的必然性的指出。而人性并非文化,反过来人性渗入文化是从文化进到文明的原因所在。因此,基于人性而非文化,我们可以谈论一种自然语言。这是人在回到人自身之中。
自然语言是天真的。对于孩子是自然的。对于成人,却需要额外的勇气。需要超越于生存利害的考虑之上才能做出来。
这里考虑的是超越于计算而反过来规范计算的东西。是质的不同,而非量的不同。量的存在总是基于或附着于质的存在之上。除了数学。数没有质的灵魂,对于数的使用却有赖于有意识的存在、质的东西、灵魂。
伦理价值判断,w前期说不可说。但是,它可以做。这里,大体可以依图象论中图示形式的不可说,伦理价值判断是做出来的。单单的说没有意义。实践问题不是压缩到作为知识的命题可以承载的。但是在后期的语法考察里,w有改变看法么?
伦理价值判断可以看作超越于文化的东西,无法从文化中汲取表达和理解所赖的根据的东西。就此而言,伦理价值判断作为语法句子,还不是社会生活中公共的东西。它是个别性的,存在于个别人的选择和信念之中。它是私有的。但是和感觉疼不同的是,其内容又是公共的可以诉诸语言的。而我的感觉不是你的感觉,不是公共的。所以这里伦理价值判断需要划分为两个部分:思想,和思想作为一个人的观念信念。前者是可说的,后者而言说没有意义,要做出来。其表达方式是践行而非语音的说。可以说而做,也可以不说而做。但是不可以只说不做。说和做的关系,一个句子作为伦理价值判断的逻辑中的应有之义。这是一个语法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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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老成,太做的出,就是腐朽了。腐朽指的是做对于价值判断的越界。老人老辣,看似没有底线,是它把底线设得足够低。外人没看见。但是少年凭着一股天真的生命先天之气,可以做出先于文化认知超脱于文化的东西来。这时,它可以不受文化的规范。但是,它受到生命的指使。而文化进到文明,缺的正是这股生命自觉的自身规范。因此,少年的天真,可以看作一种牢牢基于自身轴心的生命的表露。
死亡带来两种结果。对于没有信念,信念空洞者,死亡意味着一切的取消。经验中升起的意义在此连根拔除。如果没有子女的延续,这种意义的瓦解将会是彻底的。带来的是濒死者毫无原则的行为可能。这里毫无原则可能又有原则,比如物质的生理的虚荣的自利,可是在死亡前物质也和我失去关系,物质在那,我却不再了。可能产生一种疯狂:如同一个喉管裂开的口渴的人,还是凭着惯性充满对于物质的欲望,却在物质的攫取中难以落到实处,水难以六道身体里,白白流失了,而陷入疯狂。老人可能是这样疯狂的人。
对于有信念者,人只是一种信念实践人间的载体。我的离去并不影响这种实践的继续。另一个人一样可以继续这个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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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活在确凿的东西里,或者说试图如此,尽量如此追求如此。把什么东西看作真实的,决定了不同的生活世界。亚里士多德指出了不是质料而是赋有形式的实体,甚至把形式本身看作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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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作为实体的本体,而非质料作为本体。原因何在?
形式是存在意识的东西,而质料不是。质料多这个概念自身之中就蕴含了质料自身的内容的无知、或不加考虑。我们谈论实体的形式的时候,其形式是现实的being。但是其多,多自身看作实体的东西,还没有被考虑。反过来,多的给出,还并不把看它看作一个某物。后者的条件是形式的统一。多和一,质料和实体之间差着形式的思想。
多还仅仅指出一种意向性,它还不是观念物。虽然它们之间是现象和关于现象的意识之间的同一。前者没有内涵,后者有。类比殊相和共相或经验概念,实体和属性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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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本质直观,可以看作一种认知的描述,而非理解。理解所赖于的语境考察,还是一种认知。理解有别于认知的,是把可见的认知和语境的认知带入一件事情中来,类似于康德的带入一个意识的本源统觉的自身意识的工作。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的嵌接,它们总是处于一种嵌接的关系之中,是一个而非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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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自身逻辑
教育给出一套可行的文化制度。对于教育者可以合法地提出这套系统,种种教条之间,一次说教和另一次说教之间统一性的要求。只有具有这种统一,教育才是有意义的。设想一时说a是a,彼一时断言a不是a。这种说教不存在意义:它能够表达什么?除了无意识地权力崇拜,取消任何客观的思想性,它没有给出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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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达成的是一种有意识地存在。一种存在的自觉。
有意识地存在,要求的就是做出来的东西的认知和理解上的确定性,意义的确定性。只有基于这种确定性,才可以有根据地说一种有意识的东西。w的语法考察基于的就是这种建立在文化传统上指出的语法的可能性。w早期说伦理价值判断的言说是不可能的。这是由于局限在语言层面对于它们的有根据地言说。它们是做出来的而非说出来的。单单的说,离开做,它们还仅仅是作为一种思想而非伦理价值判断。一种思想作为伦理价值判断,其逻辑之内的包含了遵从它们以它们为实践中目的的产生的规范性的轴心,包含了这种目的的实践为逻辑之内的组成。就是说,伦理价值判断是用来践行的,这是一个语法句子而非经验命题。这就使得图象论的早期语言观之下,伦理价值判断仅仅基于语言作出谈论的不可能。
那么在晚期的语法考察里呢?w的意义还是要落到实处作为理解的根据,或者作为语法命题的根据。这里w的语法考察的资源在于文化建制的传统。但是,伦理价值判断其边界处,总是超越文化的东西。文化中蕴含了一种伦理价值的断言。但是这种断言是一种未经反审的从经验出发的分析命题。它是后于经验的东西。它就像亚里士多德的逻辑,作为经验的概念分析所得到的最初的概念,称为范畴。一种文化建制之中也必定蕴含这样一种所归的伦理价值判断的分析。但是,它后于经验。类似于知性从经验中分析出来。但是知性作为认知中的逻辑机能,是形而上学。而从经验中分析得到的伦理价值判断仅仅指出人的一种从遵从规则出发从经验出发基于逻辑的分析而得到的隐秘的目的。就像大自然中的现象总是服从自然规律,如果说这自然规律具有目的,那么它要归于这个现象之外的造物主,而非归于这现象本身。这里,目的归于支配者而非受支配者。如果具有造物主,那么它就是现象的支配者。人在文化生活中的情况也是如此。人是受规定者受支配者,而非自主决定者支配者。
而伦理价值判断是人作为主体的表现或表达。总是基于人的自由意志,或对于自身的有意识所作出的决断。这里是对于自身意识的有意识地实践。在这里,人摆脱了文化传统,或超越了它,或文化传统无力对它作出有效的支撑。
这里传统的或实在的东西在于人的人性,对它的尊重。而用法在于某种能落实到人性里的合乎人性的文化制度的可能性的探索。思想实践,一旦离开以落到人性为落到实处,就成为乌托邦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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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遵从规则的传统,文化的传统,从传统的传承演进到传统的制造,而又并不去考虑这样做的根据时,就进入一种无意识之中。这就是立法时始终要考虑根据的情况。不然,这里人的行动就不是对于自身目的的服从,而是对于他者的服从。
在语言游戏中,是对于既有的文化传统规制人的目的的情况下,对于目的和达成它的方式,落到实处的怎么做之间的联系的指出。这里并不考虑伦理价值判断。不是不承认其存在,而是不讨论它。语言游戏讨论的是语言如何产生意义的语法问题,语言的用法的问题,而不是考虑语言这样使用表达的东西,作为语言使用的目的本身的根据的进一步考虑。那是另一个问题。文化传统作为语言的用法的资源,这里并不考虑伦理价值的问题。但是并不否定其问题存在。并且在人的践行中,始终存在这个问题。
只是它不是语法考察所考虑的东西。语法考察在于揭示如何做,如何达成一个目的。这考察基于目的的东西本身也是在文化传统中指出的一个可能性空间之内。
作为现实中的事情,我考虑的不仅仅是一种如何做的问题,始终还存在价值判断的问题。一件事情,我值不值得去做。然后才是我要不要去做它。前者可以看作后者的根据。
这里会有基于需要去做一件事情的情况。需要本身就是价值的构成。但是,价值有基于经验的需要,也有基于先天的价值或原则或普世价值的部分。生存和存在可以共存于不同的层次上,但是如果窘迫或者处于欲望,它们之间也会发生冲突。出于生存的窘迫而舍弃后者可以谅解,处于欲望的,则是一种不自知,对于自身需要的无知,是一种愚蠢,不适于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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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带来的有意识是对于人的存在的召唤。人的存在是人的活动中自身为轴心这么一个逻辑位置的揭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