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组成部分
1.1 一般要求
1.2 前置部分
1.3 正文部分
1.4 附录部分
2 编排格式要求
2.1 编号要求
2.2 量和单位
2.3 图表
2.4 数字
2.5 数学式
3 字号和字体
该规则的适用范围包括一切反映自然、社会和人文等的科学体系的学术论文,规定了学术论文的组成部分及撰写和编排的基本要求与格式。本篇博客对该文件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提炼和记录,文件的完整内容见我的资源学术论文编写规则(国标GB/T 7713.2-2022)。
论文一般包括三个组成部分:1)前置部分 2)正文部分 3)附录部分
前置部分 | 编写要求 |
a 题名 | 1)题名的词语应有助于选定关键词和编制题录、索引等二次文献需要的实用信息,需使用标准术语、学名全称和通用名称。 2)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5个字,宜有英文题名。 3)副标题的允许使用情况:题名语义未尽,副标题补充特定内容;分阶段报告研究成果,使用副标题区分研究内容等。 4)论文题目在不同地方出现时须保持一致。 |
b 作者信息 | 1)作者信息的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通信方式。 2) 对应外文的作者信息中,中国作者的汉语拼音姓名规则:姓在前名在后,双名连写,其间不加短横线,名不准许缩写。国外作者的姓名,应尊重其各自的姓名拼写规则。 |
c 摘要 | 1)摘要内容: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宜有外文(多用英文)摘要。 2)符号和术语要求:不宜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对摘要中首次出现非公知公用的简称、外文缩略语和缩写词,应给出全称、中文翻译或解释。 3)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与论文中的成果多少相适应,在一般情况下,摘要在400字左右为宜。中文摘要、外文摘要内容宜对应,为利于国际交流,外文摘要可以比中文摘要包含更多信息。 4)位置:摘要宜置于作者信息之后。外文摘要可置于中文摘要之后,也可置于正文部分之后。 |
d 关键词 | 1)选择方式:从题名、摘要或正文部分选取,要有检索意义,不应使用太泛指的词,例如“方法”"理论”“分析”等。 2)关键词宜从《汉语主题词表》或专业词表中选取,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以及地区、人物、产品等,可选作关键词。 3)关键词个数:3个~8个关键词为宜。 4)位置:置于摘要之后。 |
e 其他 | 论文前置部分要求、建议或允许标注的其他项目。 3) 可标注引用本论文的参考文献格式。 |
包括引言、主体、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1)引言:包含研究的背景、目的、理由,预期结果及其意义和价值。
2)主体:应详细陈述研究工作的过程、步骤及结果,提供必要的插图、表格、计算公式,数据资料等信息,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说明和讨论。一般由具有逻辑关系的多章构成,如理论分析.材料与方法、结果和讨论等内容,均宜独立成章。
3)结论:对研究结果和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宜做到客观、准确﹑精练、完整。结论应编章编号。
4)致谢:可用与正文相区分的字体,在结论之后,一般不编章编号。5)参考文献:应符合GB/T 7714规定。既可采用顺序编码制,也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但全文应统一。列于文末的参考文献表可以编章编号。
原始数据、数学推导、计算程序、设备、技术等详细描述可作为附录编于论文末尾。
编号类型 | 编号要求 |
a 章节编号 | 1)不宜超过四级,章节标题字数一般不超过15个字。 2)章节的编号宜采用阿拉伯数字。不同层次章节数字之间用下圆点相隔,末位数字后不加点号,如:引言编号“0”;章编号“1”“2”……;节编号“2.1"“2.2”.…,"3.2.1” "3.2.2”……。各层次章节编号全部顶格排,其后空1个汉字的间隙接排标题,标题末尾不加标点,正文另起行。 |
b 列项编号 | 1)某些内容需要分条或分款来说明的一类表述形式。 2)采用阿拉伯数字或小写拉丁字母的编号,如:“1)""2)”,“(1)""(2)",“a)”“b)”,“(a)”“(b)”。如果论文中已经把形式为“(1)”“(2)”的编号作为数学式的序号,则不宜将其用于列项说明。 |
c 图表、数学式编号 | 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如“表1”“表2”“图1”“图2”“式(1)”“式(2)”等。 |
d 附录编号 | 大写阿拉丁字母依序连续编号,附录A、附录B等 |
1)单位符号与其前面的数值之间应留适当空隙,如20 ℃,1.84 g/mL不应写作 20℃,1.84g/mL。
2) 量值相乘表示面积、体积等时,每个量的单位应重复写出,如40 mX60 m不应写作40×60 m
或40×60 m2;
3) 单位相同的量值范围,前一个量的单位宜省略,如1.5 ~3.6 mA不必写作1.5 mA~3.6 mA,
但20%~30%等例外,前一个量的单位不应省略;
4) 单位相同的一组量值中,可只保留最末一个量值的单位,如15、20、25℃;
5)“%”"%‰%”是1的分数单位符号,“%”可用来替代0.01或10—3,“%”可用来替代0.001或10—3。
1)图表应有图/表题,置于图/表编号之后,并空1个汉字的间隙,图题置于图的下方,表题置于表的上方,居中排版。
2)必要时,可有简明的图例,图/表注或说明。图注或说明的末尾应加“。”,表注置于表的下方。
3)紧置于首次提及该图/表编号的正文之后,先见文字后见图表。
使用原则: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又很简明清晰的地方,宜使用阿拉伯数字。
1 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场合:
a) 计量和计数的数字,如应写作20 kg,35 m/s,30~40 mL,365,15.8%,2/3、4人等;
b) 编号的数字,如应写作010-62736603,104国道、国发(202038号文件等;
c) 表示公历世纪、年代.年份、日期和时刻的数字,应符合GB/T7408和GB/T 15835的相关规
定,如应写作20世纪50—70年代.2016—2020年、2020年8月28日9时38分5秒
d) 已定型名称中的数字,如应写作5G手机,PM.质量浓度、维生素Bg.97号汽油等。
e) 连续性数据分组时,每组数据的量值范围应准确表示,如长度0~20 m平均分为4组。应写作0~<5 m,5~<10 m、10~<15 m,15~20 m,也可写作[o,5)m,[5,10)m,[10,15)m,[15,20] m,但不应写作0~5 m、5~10 m、10~15 m, 15~20 m。
2 下列场合应使用汉字数字:
a) 作为词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的数字,如二倍体、三叶虫、二元三次方程、四
氧化三铁、“十四五”规划等;
b) 2个数字连用表示的概数和“几”字前后的数字,如三五天、五六小时、七八十米、三十几摄氏
度、几十吨等;
c) 非公历纪年的数字,如清咸丰十年九月二十日(1860年11月2日)、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1)一般串文排,文中要提及的编有式编号的公式应另行居中排,式编号标注于该式所在行的最右端。
2)允许按照行文的语法关系在式的末尾添加标点符号。
3)一些建议: